“人和”
上文提及,台湾的电信诈骗集团自2000年以后开始向大陆转移。这里的“转移”实际上指两个方面:第一是将作案的基地转移到大陆,第二是将作案的对象转移为大陆居民。
台媒制作的台湾诈骗集团基地分布图,因为相关文字不符合一中原则,故打码
近年来,随着两岸警方加强合作,加之大陆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台湾的电信诈骗集团又把作案基地向海外转移。从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越南、如今到了非洲的肯尼亚,都有台湾人涉及其中的电信诈骗集团。
虽然换了“窝”,但是作案的对象却没有改变。经过多年的宣传教育以及政策干预,台湾民众已经远远不如当年那么好“骗”了。台湾犯罪分子浸淫多年各种手段只好在大陆大显身手。
两岸血脉相连,中国人骗中国人当然容易。不过台湾的电信诈骗之所以能如此嚣张,更重要的原因是两岸分治的特殊现状。
台湾的电信诈骗犯,在外国,骗了大陆居民的钱,该由谁来管?以此次事件为例,肯尼亚把这些台湾诈骗犯遣送到大陆,引起了岛内强烈的反弹。马英九要放人,“外交部”严正抗议,陆委会紧急打电话,立法委员更是要上天了。事实上大陆警方早在14年就立案,与肯尼亚警方通力合作,经过长年刑侦才破获了这个在北京、浙江涉嫌多起犯罪的诈骗集团。如今这些人被缉拿归案,台湾“朝野”一副来势汹汹的样子想把人要回。
如果这些人被“要回去”了会怎样呢?2011年,菲律宾就将涉跨国犯罪的14名台湾人遣送到大陆。当时台湾方面强烈抗议,随后大陆邀请台湾检察官到大陆一起判案,一审重判。结果台湾检方将疑犯和证物带回台湾重新起诉,这些嫌犯二审要么被判交罚款要么直接判无罪,这事当时引起大陆方面极大的不满。若按照大陆依照诈骗金额的来量刑的规则,这些人都面临10年以上的重刑。
台湾《联合报》指出,台湾诈骗类案件司法诉讼旷日持久,最后多半轻判,诈骗钱财也追不回来。台湾的法律对于诈骗犯的刑责也相对较轻。近年来台湾电信诈骗已大幅减少,岛内修法的意愿并不强,台湾的犯罪分子得以借助法律上漏洞逃避制裁。
一方面大陆“和气”,顾及两岸关系,将诈骗犯罪者交给台湾当局处理;另一方面台湾法律“和气”,骗了巨额资金轻描淡写就能混过去,是以台湾诈骗分子敢在大陆疯狂作案。
“台湾骗子”有多嚣张?
台湾的电信诈骗在大陆达到全盛。有多兴盛呢?台湾艺人在大陆还会被台湾的骗子骗钱。
罗霈颖:是台湾人干的!
2015 年台湾艺人罗霈颖在上电视节目时自曝,曾在上海被诈骗集团骗走58万元。她说14年到上海与男友庆生,到自称是上海电信局的电话,问她为何没有回复传票,指控她日前在上海松江开户申请网上账号,是诈骗犯,要她立刻赴分局报到。最后她听信对方所说“要看账户资金进出状况”、“马上查马上可结案”,乖乖在银行开户、转账,还将账户口令交出,直到钱转出去后才惊觉被骗。该案的详情并没有被警方公布,不过罗霈颖自己说“是台湾人干的!”。
除了罗霈颖,俞小凡(被骗800万)、李若彤(被骗100万)、汤唯(被骗21万)等明星都在大陆遭遇过电话诈骗。香港《文汇报》指出,虽然警方并未公布详细案情,不过基本都可以判断是被台湾人骗了。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