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冲动,不仅丢了面子,还要被法律制裁。
去年11月17日凌晨3时许,蔡男(29岁)与林女(41岁)与朋友在西门町钱柜KTV饮酒欢唱,离开后两人在捷运站旁聊天,在酒精催化下林女竟脱掉蔡男裤子,蹲下替蔡男口交,蔡男则把手搭在女子脸上。
路过民众发现两人夸张行径,连忙拿起手机拍摄上传《爆料公社》。警方调查后将两人函送北检侦查起诉。法官认为两人明知现场有路人在看,仍恣意妄为、破坏社会善良风俗,但考量两人犯后坦承犯行,态度尚可,因此各判处拘役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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