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嘉义大学教授王毓敏邀请刚毕业、获银行试用的女学生聚餐,表示要介绍金融界的朋友,却多次在餐桌下抚摸她大腿内侧,甚至将手伸进短裤内摸屁股;新北地院昨天依性骚扰防治法将他判处三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9万元(约2700美元)。
判决指出,2014年11月初,48岁的教授王毓敏邀请女生晚间在新北市板桥区一家热炒餐厅聚餐,竟多次在餐桌下抚摸她的大腿内侧及腰、臀部;被害人惊恐万分,多次离席透过LINE向友人求救,友人建议她离开,但女子担心工作不保而返回。
结果教授食髓知味,还低声要她:「脚再靠过来一点」,继续摸大腿,甚至从她背后将手伸进短裤内摸屁股;被害人忍无可忍,藉口要去找朋友而脱身。 王在出庭时,辩称餐会时曾拍团体照,当时女子表情愉悦,如果她遭到性骚扰,大可当场求救。
法官审酌被害人指证历历,两人过去并无恩怨,女子友人也作证当晚多次接获被害人来电求救,团体合照是在性骚事件前拍摄,加上监视器画面显示被害人至少五次离席,认定王的犯行明确;更痛批他身为教授,却无视女性人格尊严,任意触摸被害人身体,还否认犯行,毫无悔意。
王毓敏否认性骚扰,表示一定会上诉。并强调法院没有具体证据,餐会结束后他联络该女确定对方平安到家,当时无异状,对于被指控觉得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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