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吸引许多年轻男女流连,但也容易因酒醉衍生各类纠纷。(本报资料照片)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陈姓男大生2年前与别系女学生到夜店,结束后“扛尸”回宿舍拍下淫照及性侵,事后还传照片给3名朋友炫耀,其中一人不忍女方受辱勇敢揭露恶行,高雄地院依乘机性交罪判陈男徒刑4年2月,散布裸照合并判刑10月。
夜店遇狼女苦闷暴肥
当年20岁女大生后来送医心理监定说,隔天醒来时发现衣衫不整一人躺在床上,隐约知道被性侵,穿回衣服时突然觉得很孤单,好像全世界抛弃了她,不想与人接触,看到性侵新闻会害怕,没事只想吃,2年暴肥15公斤。
判决指出,2012年国庆日晚上,陈男班上男同学邀被害者一起到夜店,同行还有其女友,2男2女狂欢一夜共乘一部计程车离开,这对情侣下车后,陈男见另名女学生喝得烂醉如泥,直接将人带回宿舍犹如“扛尸”。
朋友看不下去揭恶行
陈男脱去女方衣裤用手机拍下10多张不堪入目照片,隔天遇到3名朋友分享淫照,其中一名男同学见女方2个月没任何动作,向她揭露陈男恶行。
雄院审理时陈男说未违反女方意愿,是对方自己走上4楼他房间,两人有拥抱及舌吻,他虽试图进入女学生身体,但因无法勃起而失败,不过女方在他身上摇,可见对方意识清醒,没有因为酒醉不能或不知抗拒。
女学生则说,睡到一半下半身凉凉惊醒,之后下体很痛,感觉被人进入身体,跟对方说很痛,也很想推开,可是推不开。她表示这是她这辈子第2次喝酒,想到妈妈曾告诉她不要去夜店,受辱后更不想让人知道。
陈嫌否认还丑化对方
法官认为,女学生原想隐忍,直到男学生挺身而出告诉她有被拍裸照,拿给她看并愿意作证才报警。审酌陈男否认犯行,犯后还狡辩丑化对方,依乘机性交罪判刑4年2月,3次散布裸照合并判刑10月,此部份可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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