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文汇网援引香港电台报道,在旺角被捕的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学联副秘书长岑敖晖、社民连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副主席黄浩铭等31名被告,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
黄之锋被控阻碍执达主任执行公职,控方要求将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他准以500元保释候审,期间限制黄之锋进入旺角部分地区。控方指出,即使清理障碍物后,旺角仍然发生冲突事件,限制被告到旺角部分地区,是因为他们有重犯的风险。控方又强调无意阻延审讯,因警方调查需时。
辩方表示,黄之锋要乘搭港铁在旺角站落车,然后步行到小巴站乘车上学,又会到旺角捐血站捐血。裁判官最终决定,除乘车及转车可以途经旺角外,不准黄之锋到限制地区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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