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前“国防部军事情报局”上校罗奇正涉嫌“共谍案”10日宣判,“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判决他18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台湾“中央社”10日报道称,罗奇正2011年4月被台“高等军事法院”依贪污与间谍等罪名合并判处无期徒刑,“最高军事法院”后来也维持原审刑度,全案经上诉,发回“高院”重审。法院称,罗奇正自2007年1月起多次收取贿赂出卖情报给敌人,并虚报情报,向单位诈领工作费。“国安局”2009年4月将全案交由“法务部调查局”跟进,次年10月当场查获罗奇正把存有军事机密的光盘交给民间人士罗彬。
更二审认为,罗奇正身为情报人员,长期受台湾栽培,竟迷失于金钱诱惑,已分别构成“陆海空军刑法”的“为敌人从事间谍活动罪”,因此判决他18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6年,不法所得12万美元和 105万港元追缴没收。“中央社”称,“调查局”在调查全案时还意外发现,罗彬于2004年被罗奇正吸收,派往大陆搜集情报,事后罗彬身份曝光,遭“军情局”资遣,前往大陆时被逮捕,大陆要求他“戴罪立功”,吸收罗奇正为大陆工作。罗彬涉“外患罪”部分,台“最高法院”日前判决他3年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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