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指许仕仁获神秘巨款。图片来源香港《文汇报》
6月6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被称为“香港史上最大贪污案”的香港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涉嫌贪污案5日终正式开审,先由代表控方的英国御用大律师David Perry宣读开案陈词。控方指,许仕仁出任公职期间滥用职权及隐瞒利益冲突,获免费租住新鸿基地产旗下豪宅礼顿山及新地旗下财务公司约500万元(港币,下同)贷款,并收受新鸿基地产联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联两兄弟合共2800万元巨款。其中,在许宣誓就任政务司司长的5个小时前,已经有470万元秘密存入他的银行户口。
案中5名被告为许仕仁(66岁)、郭炳江(62岁)及郭炳联(61岁)、新地执行董事陈巨源(67岁)及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63岁),合共被控8项罪名,包括串谋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提供虚假数据及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
积金局续租IFC 无申报利益
David Perry昨宣读开案陈词,指首被告许仕仁贪图享乐,在2000年6月至2003年8月出任积金局行政总监时,已经滥用职权及隐瞒利益冲突。
Perry说,许仕仁任积金局主席时,积金局正租用新地旗下的国际金融中心(IFC)一期办公室,需要与新地关连公司商讨续租,2003年5月积金局董事局决定续租,许仕仁有份在董事局投赞成票,但他没有向积金局申报他与新地之间的关系,包括他由政府宿舍搬往新地旗下跑马地豪宅礼顿山第6座20楼单位时,获免费租住该单位,以及隐瞒当时他获得新地子公司忠诚财务提供90万元及150万元无抵押贷款,和他正与新地旗下的新鸿基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洽谈顾问合约。
离职前已获新地免费办公室
控方指,2002年9月,许向积金局提出请辞,希望于2003年2月踏入55岁时正式退出公营机构,并要求辞职信于2003年2月8日生效,最后他被挽留至2003年8月才正式离职。但其实许准备辞职信时,他同一时间正与案中被告郭氏兄弟洽谈顾问合约,并在离职前1个月已获新地免费提供国金一期的单位作为顾问办公室。
他续说,有关的顾问合约于2004年3月正式生效,由许的德福企业有限公司与新鸿基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订立,许的公司每年可收取450万元顾问费,而许亦继续获免费租住礼顿山,及额外获新地旗下财务公司提供300万元贷款。
任司长前连续4天收850万
许仕仁于2005年6月至2007年6月出任政务司司长,并兼任行政会议成员,即使卸任后亦继续获当时的特首曾荫权委任为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任期至 2009年1月。控方指许上任政务司司长前的连续4日,收取了850万元巨款,其中470万元是2005年6月30日早上9时06分,即他宣誓就任政务司司长的5小时前,秘密存入他的银行户口。总括而言,许于2005年合共收取了1700万元贿款,2007年底亦收取了1100万元,2年合共2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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