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地如何应对随地大小便
4月22日,一段内地女童在香港街头随地便溺的视频在网上引发讨论。视频中,女童的父母因香港人拍摄了女童裸露身体便溺的照片产生语言和肢体冲突。
其实,公众场所小便的行为在世界各地都不罕见。那么,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各国又出了那些奇招来对付?
香港:不得在无因由情况下准许儿童随地便溺
香港《公众洁净及防止防扰规例》中有专门关于“大小便”的条文。其中第八条规定:
(1)任何人不得在以下地方大小便——(a)任何街道、公众地方或公众看得见的地方;或(b)建筑物的任何公用部分,而该公用部分并非洗手间或水厕。
(2)任何正在照顾或看管一名12岁以下儿童的人,不得在没有合理因由下,准许该儿童在以下地方大小便——(a)任何街道、公众地方或公众看得见的地方;或(b)建筑物的任何公用部分,而该公用部分并非洗手间或水厕。
日本:属轻犯罪 污染水源会重罚
在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在日本属于轻犯罪法,如果不小心正好被警察逮住,一般罚款一千日元到一万日元左右,人民币大概60元到600元。
而如果污染了水源,处罚的力度还要加大。因为日本的自来水是打开水管就能喝的,如果在干净的河流等净水的地方随地小便的话,就属于净水污染,处罚会非常严厉,要被拘留半年或者是处1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轻犯罪法主要针对城市公共场所的管理事项,如在公共场所插队、制造噪音,违反轻犯罪法者会被“书面起诉”,并留下案底。
此外,日本有的人喜欢喝醉了酒,把裤子脱下来,就不一定会作为小便来处理,可能会被指控公然在公共场所暴露私处,以流氓罪来惩罚,除了拘留以外还要罚款。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ne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