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玫潜逃案14日起诉,移审台中地院,法官以无悔意及有逃亡之虞裁定羁押
2月15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潜逃英国的台湾“军情局”中尉特种情报调查官叶玫,上月递解回台湾后,台中地检署14日依违反“陆海空军刑法”的逃亡罪将她起诉,随即移审台中地院,合议庭认为她有逃亡之虞,裁定收押。她的律师表示将提抗告。
叶玫听到收押后情绪激动,泣诉在部队被要求应酬陪酒、被摸来摸去、送礼,这与她所认知的军人职业本质不一样,她很怕变成特种情报人员的陪睡人员,屡次向局里反映都没回应,反而被长期监听、跟踪,法官没有尝试了解她的心声。
忧心变成陪睡人员
检方起诉指出,叶玫在2009年进入“军情局”军事情报学校志愿役预官班就读,2011年3月派驻台中站,担任中尉特种情报调查官,因不适应军旅生活,2012年6月间佯称与亲友到泰国旅游,却潜逃英国,被军检通缉,注销证件,她向英国申请政治庇护未果,上月被递解回台湾。
4次反映 却被监听
审判长陈春长问她为何不回台湾?不回部队报到?“你是现役军人,可以这样吗?”
叶玫回称,当初她曾4次跟“军情局”、防务部门反映与求助,在得不到任何帮助下,才做出这个决定。请法官给她一次机会,她在羁押期间已有深切省思。
律师郭德田表示,军官条例中规定,只要考绩丙等或记两大过就可退伍,她有申请退伍,人事单位却不做出决定。
合议庭休庭3分钟后,审判长以叶玫有逃亡之虞,裁定羁押。此时,叶玫情绪激动起来,反问法官“我回来就是因为要认错,护照也被注销了,我怎么逃?”
但陈春长反驳,你这么大了,不是小朋友,有事要自己解决,不能因为有困难就逃避。
陈春长告诉叶玫,合议庭是根据她潜逃英国的状况,认定有逃亡之虞,他自己也曾在军中服务22年,他很清楚。至于叶玫所指控的事,要问防务部门,法官是依潜逃的事实裁定续押,发生这种事,他也不愿看到,但会尽快处理,决定2周后直接开审理庭。
眼看合议庭心意已定,叶玫更进一步控诉,她的工作需要为长官陪酒、为教授倒酒,身上被摸来摸去,还要去送礼,她跟局里反映后,反而长期被监听、跟踪,她没有投诉管道,长官还说“我要升上校,你不要阻我的路”,那她的路呢?她不想成为棋子,不能为了长官升迁而牺牲她。
谈陋规 审判长留伏笔
陈春长则表示,部队的事,大家心知肚明,这些他不便回答,但一定要逃到境外吗?一定要到英国申请政治庇护吗?何况妳不是一般的阿兵哥,是军官,尤其是“军情局”的军官,如果不服裁定,可在5天内提抗告。
叶母原以为女儿会交保,带了50万元新台币与1双新拖鞋,准备迎接女儿回家过元宵节,听到收押后忍不住掉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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