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网吧女店员长相甜美、追求者众,去年她与男同事出游后一起回到租屋处,未料对方忽然变脸伸出狼爪,女店员虽激烈反抗“不要太过份!这是我第一次!”仍遭性侵2次,事后网吧店长伙同爱慕者们上门问罪,恶狼不但不认错,还自称“很会游走法律边缘”,嚣张:“我爸是法官耶!”不过最后仍被判刑4年2月。
据台湾东森电视台网站报道,新北市某大型连锁网吧女店员“璇璇”(化名)向检方供称,郑姓男同事去年5月邀请她到星巴克喝咖啡,2人聊天聊到晚上9时许,后来回家时,郑男以“借厕所”为名跟她进入租屋处,并躺卧在床上抱怨“工作太累”,要求自己帮忙“马两节”舒压。
涉世未深的璇璇没想太多,乖乖坐在床边替同事按摩,没想到郑男突然把自己拉上床,对她的脸、脖子亲个不停,吓得璇璇猛扯郑男头发,郑男见璇璇不肯束手就擒,竟大力咬了她鼻子一口,留下一个超大的牙印,“放弃吧!抵抗只会更痛苦!”
郑男第一次性侵得逞后还不准璇璇离开,要她躺在自己身边等待,直到15分钟后郑男又性侵逞欲一遍,才满足地放走璇璇。璇璇脱困后马上打电话给友人哭诉“被欺负”,友人得知郑男未戴保险套,赶紧叫她快去买避孕药,并将此事转告给2人的主管,要求他出面“主持公道”。
当天晚上璇璇工作地点店长就与2名璇璇爱慕者赶到案发的雅房,只见郑男仍躺在床上回味刚刚的“风流韵事”,众人齐声斥责他玷污了单纯的女同事,郑男却理直气壮地回呛自己和璇璇是两情相悦,“我很懂法律、爸爸(实为继父)是法官,你们告不倒我的!”
“我女儿被欺负到浑身发抖,还什么两情相悦!”得知此事的璇璇母亲见宝贝女儿满身是伤、精神严重受创,恶狼态度又如此嚣张,决定绝不姑息坚持告到底。审理期间,郑男辩称璇璇若真的不喜欢大可呼叫求救,但她从头到尾“都没说不要”,并否认曾说出“我爸是法官”等威胁话语。
“不,他有说。”但检察官拿出笔录证实,郑男在侦讯时,也曾呛过办案人员“我爸是法官”,且根据医院验伤报告,璇璇的肩膀、脖子、手臂,都有严重瘀伤,绝对不是郑男所言“种草莓”那么单纯。
由于郑男犯后全然未见悔意,到现在还否认犯行,也没有跟璇璇达成和解,法官决定依强制性交罪,判处他4年2月徒刑。根据一名自称郑男友人的转述,郑男继父“才不是什么法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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