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大公报》报道,资优天才香港大学博士男生沉迷色情,3度在轻铁偷拍裙底最终被捕,被判处社会服务令。岂料男生不知悔改,在服刑期间更变本加厉,以微型摄录机偷拍10名女子裙底片段,合共194张裙底春光照片。裁判官慨叹,如被告不建立正确人生态度,未来或会变成高智商智能型的罪犯,危害社会,决定处以监禁式刑罚,判被告入劳教中心。
被告黄圣淇现年23岁,被控在本年6月7日至7月10日期间,于便利店、书店、巴士车厢、行人天桥梯间、轻铁月台等地,偷拍得194张裙底春光照片或片段。7月10日早上,有巡警行经屯门石排轻铁站月台,见被告形迹可疑遂上前截查,并在被告所持的微型数码相机内发现案中照片或短片,相信受害女性多近10人。
服刑间再拍 194张裙底照
辩方昨(19日)求情称,被告得悉心理报告评定他重犯机会率高后,明白行为伤透父母的心,对自己再犯感到抱歉及内疚,愿意接受心理治疗,透过社会服务令改过自新,希望法庭再给予他机会,让他继续博士课程。
裁判官蔡顺昌指出,心理报告显示,被告因为成绩优异变得过于自负,性观念亦有偏差。同时被父母过分保护及溺爱,以至一错再错。如被告不能建立正确人生态度及改变自己,只会沉沦,将会变成危害社会的高智商智能型罪犯。被告当日在港大计算机工程学系以一级荣誉生毕业,之后可跳级直升博士课程,反映出被告的才华。可惜,被告在判社会服务令时重犯,显示刑罚及心理辅导不足以纠正被告的不正当欲望,决定判处被告入劳教中心。
被告黄圣淇正攻读港大工程学院计算科博士学位,目前已被港大停学。据资料,被告为家中独子,其父已年67岁,任职售货员,其母为主妇。被告父母家教甚严,不过被告学业成绩出众,令被告感到自负,认为毋须与他人交流,养出不合群性格。
被告在2011年11月至2012年5月间,因3度偷拍裙底被捕被起诉兼罪成,原被判入狱2个月,但父母为他上诉,本年4月,高院法官冯骅重新检视案件,基于欣赏被告才华,决定给予被告机会,改判社服令200小时,及进行心理辅导。可惜被告不知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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