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13岁少女和张姓男子援交,第一次自行前往,第二次有点害怕,为了“壮胆”,竟找2名女同学躲在饭店房间衣橱内“陪伴”,2女隔着门板将男女做爱喘息声与咸湿交谈内容记得清清楚楚,后来成为呈堂证供;张男被法官判刑7月、缓刑2年,另缴交公库5万元。
张男判刑7月缴公库5万元
判决指出,这名少女在网路聊天室认识自称“小许许”的33岁张男,去年9月双方谈妥援交价码,张男从嘉义到台中,与少女约在台中火车站旁的名帅大饭店性交易,事后张男付3000元给少女。
之后张男再度约少女性交易,少女有点害怕,为了壮胆,找来2名国中同班女同学,3人先抵达王冠大饭店房间内,2名女同学躲入房间衣橱内,等少女和张男完成交易并取得3500元后,张男先离去,少女才和2名同学离开。
事后少女父亲发现此事,对张男提告,检方传唤2名女同学,她们坦承在衣橱内“陪伴”少女,虽没亲眼看见性交易过程,但清楚听见性交喘息声与交谈,并画出房间配置图证实在场;检方因而将张男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起诉。
台中高分院审理时,法官认为少女自称15岁,从外表难以推测实际年龄,张男也坦承犯罪,表示少女外表成熟,确实看不出未满14岁;最后法官采信,将张男判缓刑,但要缴交5万元给公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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