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会出事”,司法界不意外。胡投资地下钱庄,放高利贷,上酒家接受厂商性招待,还外遇生女,16年前就曾被“公惩会”休职三年惩戒。
胡景彬是台大法律系和法研所毕业,司法官训练所十六期结业。1979年开始担任法官,但1992年起,他在台中地院担任庭长后,连串的恶行恶状一一现形。
依 “公惩会”的惩戒资料,胡景彬在台中地院庭长任内,藉与台中一家建设公司董事长陈中铭熟识机会,要求投资建案,还狮子大开口,陈承诺“投资满一年就返还全部本金,再一年收取与本金相同的投资报酬”。胡发现钱好赚,还介绍当时台中地院院长黄金瑞共同出资1200万元(新台币,下同)投资,自己又以“一年还本,两年赚一倍”的相同条件,再投资180万元。
胡景彬后来通过陈中铭认识钱庄业者陈世明,他要求放高利贷,经陈中铭同意给予日息二角高利;胡出资400万元做为母金,以弟弟胡景祥为人头汇款给陈世明,再由陈中铭开出六张各共144万元的利息支票。
没想到,陈中铭被陈世明跳票倒帐三千多万元,陈中铭为讨债,找黑道持枪挟持陈世明;陈世明提告,检调追查时意外揭发胡景彬投资地下钱庄的丑闻。
在三方合作期间,胡常和陈中铭、陈世明到台中知名的女侍陪酒酒店点小姐坐台。陈世明向承办检察官说,胡动手摸小姐乳房,还算小事,竟叫小姐坐在他的大腿上,面对面脱掉小姐胸罩用嘴吸她的乳房,而且每次喝完酒一定买小姐出场陪宿。
陈世明说,他万万没想到,一个法院庭长对陪酒小姐如此轻浮,“我大开眼界”;每次喝酒加小姐出场费,至少五六万到十几万元,都是陈中铭埋单。
另外,已婚育有一子的胡景彬,结婚不久,在小餐馆认识一名女子,即与对方发生婚外情,并生了两名女儿。“公惩会”调查时,胡还辩称是因妻子生育困难,家族人丁单薄,为了传宗接代,经妻子同意,“情非得已”才在外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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