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陈姓妇人和江姓房东发生性关系被9岁女儿全程目睹。女孩透过门缝发现两人正在发生关系,于是用手机拍下照片给父亲看,并称“我知道妈妈很开心,因为妈妈一直叫叔叔名字”,陈女丈夫怒告江男妨害家庭。据了解,陈女和丈夫常发生口角,其丈夫甚至会对她家暴,她不堪其扰,2011年底带着9岁大的女儿离家、在外租屋。陈女认识了江姓房东,并与其产生暧昧关系。
判决指出,去年5月某天凌晨,陈女以为女儿正在熟睡于是和江男偷情,但忘了关门。女儿睡到一半醒来,看到妈妈不在床上,循着声音走到隔壁房间,发现妈妈和江男“打得火热”,并将过程全部拍下。
陈女女儿供称,她看到妈妈和叔叔光溜溜抱在一起,还听到“你这样好漂亮”的对话。陈女和江男起初辩称只是同床共枕眠,未发生性关系;但后来又改口。最终陈女丈夫和江男和解撤告,法院做出公诉不受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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