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马尼拉经济文化办事处15日停止办公,只有维安的员警在楼下站岗。
澳门《新华澳报》5月14日发表题为《马英九“强硬”是明抗菲律宾暗拒大陆》的文章,作者为富权。文章指出,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对菲律宾海岸警卫队船只公然在“经济海域重叠区”开枪扫射台湾渔船“广大兴28”号,致使一名船员洪石成死亡的事件发生后,最初的表现有点视若无睹,未有作出应有的反应,因而被台湾蓝绿“朝野”激烈抨击为“软趴趴”,但在眼看到民众的怒火猛烈燃烧之后,担心将会“引火烧身”,并认为“民意可用”,马英九终于“硬”了起来,向菲律宾提出了正式道歉、赔偿损失、尽速彻查事实严惩凶手等“严正要求”,台湾当局防务部门、海巡部门还派出舰艇到肇事海域进行为期四天三夜的护渔行动。
台当局惧“引火烧身”
文章指出,为何会致如此?看来直接原因是,菲律宾违反国际公法在先,台湾“以牙还牙”而已。文章称,实际上,发生血案的海域,是台湾与菲律宾分别的 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海域的“重叠地区”。本来,按照《国际海洋法公约》规定,专属经济区不具有公海的性质,也不属于领海,而是自成一类的海域。
文章称,沿海国和地区在专属经济区内拥有勘探和开发的权利,未经沿海国和地区同意,非沿海国和地区不得进行开发和勘探;但沿海国和地区在专属经济区内行使权利和履行其义务时,应适当顾及其他国家的权利和义务,并应以符合《国际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方式行事。而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必须提出对其专属经济区的主张意见,并予以“国内立法”。
文章指出,在与其他沿海国和地区发生重叠的海域,应当进行谈判并签署划界协议。即使是自认为对方渔船“入侵”,也只能是以非致命性的方式驱离。而 “要空军没有空军,要海军没有海军”的菲律宾,其海岸警卫队竟然使用了轻武器,并连续开了50多枪,就是严重地违反包括《国际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多项国际公法规定的行为。
“制裁”背后另有玄机
文章称,马英九所提出“惩罚措施”,并非是在国际关系上最严重的开战,也不是次一级的“断交”(本来就没有“断交”可言,与之对应的只是“断绝互派代表关系”),而只不过是互召“代表”返回而已,并非是驱逐菲律宾“代表”;而冻结菲律宾劳工更只是“小儿科”,亦即是不再批出新的菲劳名额而已,而并非驱逐菲律宾外劳出境。
因此,只能是从另外的角度,去理解马英九此举的真正用意。实际上,在“四项严正要求”中,有一项是“进行台菲渔业协议谈判”。因此,马英九是在与日本签署“渔业协议”,尝到了“外交甜头”之后,希望能“食过翻寻味”,借助此次事件,迫使菲律宾与台湾进行经济专属海域划界谈判,并达成协议,“再威一次”给虽然是联合国会员体、也是《国际海洋法公约》的签署国、却仍未能与周边沿海国签署经济专属海域划界协议的中国大陆看,从而直接反驳“胡连会”《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中,关于解决台湾国际空间问题必须经过两岸协商的定论。
文章指出,实际上,最近马英九要自行与新加坡及美国洽商自由贸易协议,还要参加旨在“围堵”中国大陆的“跨太平洋区域合作机制”,就含有这种“不服气”的意思。
台菲都看美国脸色
文章称,据说马英九在正式向菲律宾采取措施之前,提前知会了美国。这当然是有着复杂的情况,因为美国的“重返亚太”政策,就是针对中国大陆,而菲律宾也是美国这一战略的“棋子”之一,马英九显然是要先行消除美国对“太平洋岛链”中两节重要“链扣”发生“内讧”的疑虑。马英九此举,不但是向美国“交心”的举动,也再次暴露了其“害怕美国”的心理。
文章认为,正是出于这种心理,也就决定了马英九必须“强硬”对待菲律宾,以暗示不会在南海争端问题上与中国大陆“合作”。
更值得注意的是,马英九的突然改变先前其“软趴趴”状况,是在中国大陆分别由外交部发言人和国台办发言人发表强硬声明,《人民日报》也发表激烈评论,而被台湾政媒认为“比台湾官方还硬”,甚至民进党民意代表还侃调是“吃台湾豆腐”的情况下,而抢在中国大陆采取外交行动之前,使用严厉的“外交”手段的。文章指出,这更是折射了马英九在南海问题上,拒绝与大陆合作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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