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一男子拾iPhone拒还转赠母亲,母子都被判刑。图片来源:台湾《苹果日报》
中新网8月21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湾律师茆怡文的iPhone 4手机,去年掉在台北市一家餐厅内,她以通讯软件WhatsApp传讯息至自己手机,要求对方把手机交到派出所,餐厅员工陈世勋不理,仍将手机带回家给母亲使用。台北地院依侵占遗失物罪判陈罚金3万元(新台币,下同)、依赃物罪判陈母4个月,因母子已赔偿茆女3万元,各获缓刑3及4年。
茆怡文昨(20日)呼吁:“捡到智能型手机一定要交给警方,留下私用即属触法。”陈男则说:“我们应会上诉,会找有利证据,证明没拿手机。”
茆女说,去年11月27日发现手机遗失,透过手机定位系统,发现手机仍在餐厅内,她报警并打电话给店家,但店员与警方都找不到手机,茆女即传App讯息要求拾获人交出手机,并提醒拾获者将手机交到派出所,可依法请求3成报酬,若据为己有将触法,但对方看完讯息后仍置之不理。
去年12月2日,警方透过俗称手机身份证编号的IMEI码追查,发现罗女将儿子申办给她的行动电话门号SIM卡,装在茆女的手机内,拨电话给教友及客户,因而锁定罗妇母子。
罗妇母子均否认捡到或使用茆女手机,但警方查出,罗妇拨打电话时,电信业者的纪录上,出现茆女iPhone手机的IMEI码,显见罗妇用茆女的iPhone打电话,但因两人同意赔偿茆女3万元,各遭判有罪,但均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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