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某补习班王姓负责人性侵12名女童,昨被判刑4613年10月,应执行有期徒刑最高上限30年。翻摄画面
【综合报导】台中市一家补习班王姓负责人,4年间在补习班地下室或趁驾驶娃娃车时,当着学生的面,陆续对12名女童性侵和猥亵高达1013次,多名女童几乎天天被侵犯,一名女童在3年内受辱达536次,台中高分院昨依一罪一罚,重判这名变态狼师4613年10月,并订定执行有期徒刑最高刑度30年,为性侵案最重判刑。
判决指出,王男(46岁)20年前即在沙鹿区经营补习班,招收国小一年级至六年级学童就读,他的妻子是附近一所国小的老师,因此招生顺利。他教授自然课程,也负责开娃娃车接送学生。
王姓负责人长期在娃娃车上犯案,车子玻璃还贴上镜面反光隔热纸掩护。资料照片
不避讳他人在场
前年6月,一名在王男补习班上课的11岁女童常问母亲两性问题,母亲答:「如果乱搞会得性病。」女童因刚遭王男性侵,下体疼痛不堪,又怕得性病,向老师反映,才揭发这起骇人事件,社会局清查发现共有12名女童受害,最大的孩子已就读国二。
12名女童分别指出,2006年9月到2010年6月,王男利用在补习班地下室指导她们功课时,抱她们坐在他大腿上,抚摸胸部和下体,甚至性侵;女童均供称,王男根本不避讳另有学生在场。还有女童证称,王男也利用开娃娃车载她们返家时,趁停红绿灯时就摸一旁女童的胸部或下体,或将车开到隐密处性侵。
一名女童说,同学告诉她,被王「用过」的女童,王就会叫她做「老大」,而且对她们很好,有一天,王跟一群「老大们」在聊天,忽然间这群老大邀她也当老大;女童说,王当场摸她的胸部和下体,她觉得很变态,借故上厕所离开。
还有女童表示,王固定在每周一、三、六对4名同学做这些事,会各给她们50元,或买饮料给她们。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ne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