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聪由妻子谭妙清陪同到法庭应讯。香港文汇报图
2月18日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涉伪造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香港女富豪龚如心遗嘱的商人陈振聪,日前遭香港特区高等法院(高院)否决其“解除”资产冻结令的申请后,昨天在妻子谭妙清及胞弟陈振国的陪同下,到东区裁判法院应讯,并首次委聘资深大律师胡汉清出庭。
案件5月在法院初级侦讯,但由于控方证人由7名大增至26名,裁判官批准审讯由原本的3个星期延长至6个星期。案件押后至下月26日再提讯,以审视进度。陈振聪继续准以现金及人事合共4千万元保释外出候讯。
代表陈振聪的资深大律师胡汉清昨于庭上就2项控罪提出质疑,指控罪时期由2002年7月至2007年11月,足足横跨超过5年,要求控方解释其原因。他又指2项控罪内容重叠,但裁判官李国威认为伪造和使用虚假文书并不一定是同一人,且现时定论过于仓促。
胡汉清继而表示或会要求控方交代已收集、但没有作为指控被告人证据的材料,但裁判官认为是否需要交代应由控辩双方私下商议解决。裁判官批准陈振聪继续以现金及人事合共4千万元保释外出,案件押后至下月26日再提讯以审视进度,并预留5月14日至6月22日初级侦讯,历时长达1个半月。
据悉,原先的7名控方证人包括华懋慈善基金主席龚仁心、其胞姊龚中心及胞妹龚因心,2名遗嘱见证人吴崇武、王永祥,华懋董事梁荣江,以及龚如心秘书区燕玲。
现年51岁被告陈振聪,于去年5月被控一项伪造及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罪。控罪指他在2002年7月28日(龚如心订立2002年遗嘱)至2007 年11月16日(陈振聪向高院呈交龚如心2006年遗嘱)期间,制造一份日期是2006年10月16日的虚假龚如心遗嘱,以及约于2007年11月16日使用该份虚假遗嘱。
辩方早前要求在高院审讯案件前,先在东区法院初级侦讯,引起刑事检控专员薛伟成质疑陈振聪藉此拖延审讯时间,但辩方坚称这是被告的权利。陈振聪另须于2月23日,向法庭披露其名下所有超过价值10万元的财产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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