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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政要放弃美籍?专家称是政治游戏 恢复并不难 |
www.sinonet.org 2011-12-09 世界日报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中华民国总统选战白热化,亲民党副总统参选人林瑞雄是否放弃美国籍而拥有参选资格,引起瞩目。台湾也对公职人员拥有美籍穷追猛打,但实际上放弃美籍可能只是一种「政治游戏」和表态,日后要恢复美籍并不困难;可以说,台湾很多人都被这种国籍认同忽悠了。
依美国法律,放弃美籍后只要配偶或子女仍拥有美籍,再度入籍不困难,过去不乏有人游走台湾法律边缘,提出弃籍证明后不久即在美重新申请绿卡。但也有过来人说,弃籍代价大,因为之后再度申请绿卡并获淮后,每次进入美国海关仍容易引起官员质疑,往往被叫到小房间盘问一、两小时,须费心解释。有人还曾被戴上手铐,深感屈辱。
过来人说,只要配偶或子女拥有美国公民身分,「前美籍公民」重新申请绿卡,与之后申请入籍时,只要能说出正当弃籍理由,不致被移民局质疑。但若在美国举目无亲,除非透过投资或特殊人才等移民管道,否则「前公民」并未享有恢复美籍的优势,有时反而较麻烦。
曾于十多年前返台担任侨选国大代表的华人说,当时为了马上拿到美国签证,前往邻近台湾的第三国的美国领事馆填表及宣誓放弃美籍,美国护照当场被剪坏退还,同时获临时弃籍证明,六个月后才获美国务院的正式证明。但在台湾宣誓为国大代表时,当时临时弃籍证明仍被接受。唯被责成日后须补上正式弃籍证明。
有人在台湾向有关方面递出弃籍正式证明后不久,由于妻小仍定居美国,且每年返台时间不超过100天,为免返美不方便,其实不久后又以美国公民妻子眷属名义申请绿卡,很快又拥有绿卡。但之后每次进入美国海关就被官员质疑最初的弃籍动机,甚至曾被怀疑是否涉嫌不法,有一次还被载上手铐盘问。
这位华人说,虽在1997年申请恢复居留身分,并取得绿卡,且每年在美申报所得税,但由于坊间「非土生土长者一旦弃籍,复籍将被刁难」说法甚嚣尘上,因此按兵不动不敢申请恢复入籍。直到2004年有华人律师鼓励他不要害怕,才放胆一试。结果面试时被要求解释当初弃籍理由,他如实以告,并称家人都在美国希望重做「美国人」,才获核淮入籍。
目前定居洛杉矶、曾在1990年代末及2000年代初返台从政的前新党侨选国大代表与立委营志宏,前国民党侨选国大代表孙英善,以及民进党侨选国大代表胡维刚都坦言,当初返台出任民选公职,曾依中华民国法律规定放弃美籍。但结束官职返美与家人团聚后,为了方便,又申请恢复美国籍。
为美执业律师的营志宏及胡维刚说,恢复美籍只要符合要求依照程序并不困难。配偶或子女是美国公民,申请绿卡无配额限制,端视移民局作业速度。目前最快三个月即可获绿卡。若以公民子女父亲名义拿绿卡,之后五年只要在美住满两年半,且中间离境不超过一年,即可申请入籍。若以公民妻子配偶名义拿到绿卡,之后三年中有一半时间住在美国,且离境不超过一年,也可申请入籍。
移民律师许俊良说,移民法迄未限制自愿放弃绿卡或公民者,日后重新申请绿卡以及恢复入籍的可能性。但重新申请绿卡,不得有道德瑕疵或沦丧情况。道德瑕疵指曾因触犯联邦重罪被定罪,并被判入狱一年以上。道德沦丧最常见的是指涉及家庭暴力,并被定罪。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net.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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