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潮店的网拍辣妹庄璧绮,去年底到台北市薇娜医学美容诊所作手脚镭射除毛,美腿却变“鱼鳞腿”,怒告医师刘祥耀涉业务过失伤害并求偿三十万元(台币)则强调没疏失,可能冰敷时间不足导致色素沉淀,但此副作用不等于“受伤”。庄璧绮(二十三岁)说,曾做腋下雷射除毛,效果良好,去年12月15日才做手脚四肢除毛。她控诉,除毛时双手不痛,双脚却疼痛难耐,刘医师仅安抚她:“要忍耐。”术后冰敷15到20分钟左右离开。
庄女指着照片说:“隔天双脚伤痕从大腿延伸到小腿,满满的像鱼鳞一样,吓死我了。”隔天回诊,诊所虽退费并送芦荟菁华液等保湿组,她仍又痒又痛,赶紧到淡水马偕医院治疗,医师竟说:“多处方形烧伤。”庄女忿恨说:“我在服饰店工作,夏天不能穿长裤、丝袜遮丑,客人常说我腿好可怕,坐捷运时,国中生对我指指点点,让我好自卑,事後诊所不闻不问,我才决定采取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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