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8名男女疑不满一女子“多口”、爱搬弄是非,用“十大酷刑”凌虐她5天,她脱困时已不成人形。
台北地检署昨天依恐吓、强制、公然侮辱、伤害、毁损、恐吓取财未遂、强盗、剥夺行动自由、强制性交、窃录他人身体隐私部位等10项罪名,起诉年龄介于19至21岁的廖诗蓉、蔡桥凯、张伟杰、张相福、骆玮婷均求刑12年;简姓、卢姓少女和张姓少年移送少年法庭审理。
据调查,被害女子与廖诗蓉等8名男女都是玩伴,廖诗蓉等人不满她经常口无遮拦、说三道四,破坏同伴间情谊,决定教训她。
今年10月25日晚间,廖女等人以参加生日会为由,邀被害人到台北市溪州街河堤边会合。他们先用蛋糕砸、烟头烫教训对方,再关禁闭,轮流用针刺嘴、在伤口撒盐、以冰棒捅下体、逼她舔血。
30日晚间,廖诗蓉因为殴打被害人,不慎撞到自己的肚子,疑似流产身体不适就医,她乾哥哥要上班,被害人才趁隙逃离魔掌报警逮人。警方形容,当时被害人遍体鳞伤,被凌虐到不成人形。
10大恐怖凌虐手法
1。 8人在蛋糕上吐口水,并掺蚂蚁,蟑螂及灰尘,用来砸被害人
2。对被害人拳打脚踢,并用鞋子打嘴唇至流血,烟蒂烫胸部
3。用长针穿刺被害人嘴角,并在伤口撒盐
4。用水瓢把手插被害人下体至流血,再逼她将水瓢及下体血迹舔干净并拍照
5。将被害人关进冰箱十多分钟,造成皮肤冻伤,再用抓痒的“不求人“殴打四肢
6。强迫被害人脱衣,用晒衣夹夹被害人的脸颊及乳头,导致乳头流血
7。用高跟鞋猛打被害人头部
8。以不明喷剂喷洒被害人嘴唇伤口及下体
9。用冰棒插被害人下体至流血,再逼她将冰棒上的血迹舔干净,还逼受害人拿冰棒捅自己的下体
10。逼被害人90度半蹲,并用冷水泼洒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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