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截图。图片来源:台湾TVBS电视台
陈致中控告《壹周刊》报道他疑涉召妓案今(16)日上午开庭。高雄市地方法院正式宣判,法官认为《壹周刊》报道无误,陈致中“确有召妓事实”,《壹周刊》记者无罪,全案驳回。
陈致中一直不满《壹周刊》报道他疑涉召妓,今年7月26日向高雄市地方法院提告《壹周刊》损害名誉,要求恢复名誉和求偿新台币200万元。
高雄市地方法院表示,经过通讯记录、手机、号码的交叉比对,认定涉案的2个号码确实都是由陈致中使用;且法院多次向陈致中住所调阅当天的监视器画面,管委会却不愿意提供本应该是对陈致中有利的监视器画面当作证据;加上陈致中并没有出庭为自己辩驳,法官认为《壹周刊》记者报道经过查证,合乎事实,属新闻自由,驳回陈致中提告。若陈致中不服,可于20天内再提起上诉。
据报道,陈致中7月间在高雄市参加庙会活动时,曾在庙前向神明发誓:“如果有召妓就退出选举!”如今判决出炉,陈致中动向引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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