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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家六大弊案二审宣判:陈水扁判20年吴淑珍14年 |
www.sinoca.com 2010-06-11 TVBS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陈水扁家族涉及的公务机要费、南港展览馆、龙潭购地及洗钱案等六大弊案,台湾高等法院11日上午10时许二审宣判,陈水扁判刑20年,陈水扁妻子吴淑珍被判14年。
6月8日,陈水扁被控贪污“外交零用金”一案,台北地方法院宣判陈水扁无罪。
去年9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就扁家四大案,一审判决陈水扁和妻子吴淑珍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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