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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女护士婚后5年3段外遇私生子 判赔前夫200万 |
www.sinoca.com 2010-05-08 中国台湾网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中一名42岁涂姓外科医生,9年前娶吴姓女护士为妻,不料吴女成为医师娘后,5年内连续发生3段外遇,不但公然让情人抚摸脸颊,涂男找征信社抓奸证实被戴绿帽后,更发现5岁独生子竟是妻子和外遇对象的私生子,日前愤而提告通奸并诉请离婚获准,台湾“最高法院”昨另判吴女须付涂男20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全案定谳。
判决指出,现年34岁的吴女,2001年嫁给涂男后辞去护士工作,婚后2年内堕胎2次,直到2003年11月才生下1个儿子,没想到这段期间,吴女早已背着涂男,和旧识戴姓男子交往;2007年间吴女发生第二段外遇,她宣称要上学进修,实际上却和另一名叶姓男子租屋同居。
由于吴女数度要求离婚,并向涂男索讨一半薪水当作赡养费,涂男怀疑吴女有外遇,但苦无证据,也想挽回这段婚姻,因此隐忍不发,还特地找人进行心理谘商,妻子却无动于衷,直到2008年5月,有人目击吴女在公共场合和第三段外遇对象温姓男子手牵手,还让温男亲密抚摸脸颊,才让涂男决定采取行动。
2008年7月,涂男找征信社跟监,最后会同警方到妻子租屋处,当场抓到妻子和叶姓男子发生关系,愤而控告两人通奸,吴女为免除刑责,在警局作笔录时坦承3次外遇经过,再和涂男谈判并达成和解,吴女同意将名下价值164万元保单及1辆轿车过户给涂男,换取撤回通奸案民刑事告诉。事后涂男带儿子做亲子DNA鉴定,赫然发现疼爱5年的儿子,根本不是自己亲骨肉,因此向法院诉请离婚并求偿200万元。
还在念书的吴女辩称罹患重度忧郁症,才对婚姻不忠,且通奸案已和解获丈夫原谅,不能再当离婚求偿事由。但台中地院认定,就算吴女有忧郁症,也不能当作通奸借口,且通奸案虽已和解,但吴女公然和别的男人牵手、抚摸,显然不顾丈夫颜面,加上吴女被抓奸在床后,两人就分居至今,婚姻已难挽回,因此日前判准离婚。
民事赔偿部分上诉三审后,台湾“最高法院”认定涂男当初和解条件,仅同意撤回刑事通奸告诉,和民事求偿无关,不能用来折抵赔偿金额,且涂男辛苦养儿5年,才发现竟是老婆在外私生子,精神上一定受到重大冲击,因此判吴女要赔涂男200万元,这对医护夫妻民刑事官司,到此定谳。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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