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对成长于破碎家庭的未成年小兄妹对性好奇,趁两人独处家中时两度发生关系。事隔7年,曾犯袭击罪的胞妹成为基督徒立志改过自新,遂向社工吐露这段不为人知的过去。
现已21岁的胞兄11日在香港高院承认两项乱伦罪,法官认为他早已痛改前非,不会再犯,轻判有条件释放,自签1000元守行为18个月。
身材瘦削的被告任职仓务助理,事发时他只得14至16岁。辩方称,被告父母1998年离异,母亲独力抚养被告三兄妹,但被告11岁时患病长不高,要每天注射酵素,母亲也患上抑郁症。已康复的被告母亲为长子撰写求情信,希望一家人早日团聚。
案情指出,事发2003至2005年某日傍晚,胞妹洗澡后没有穿衣服就走出客厅,当时刚看完色情刊物的被告感兴奋,两人在胞妹同意下发生关系;翌日在被告提议下再做多一次。胞妹及后因干犯普通袭击罪被判入住院式学校,去年她成为基督徒,向学校社工透露及揭发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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