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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推动设立两岸事务监督组 马英九有所保留 |
www.sinoca.com 2010-02-09 中评社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民进党推动“立法院”设两岸事务监督小组,马英九今天下午表示,依法定职权,内政委员会与“陆委会”就是对口,若要另“立委”员会,职权上有无格之处?可以再讨论,但政府乐于受人民、“国会”监督,立场没有改变。
马英九今天下午召开记者会,首次向全民报告两岸经济协议(ECFA)进度。媒体询问对于“立法院”另外成立两岸小组的看法,马英九语意保留,但强调愿受监督的立场与态度没变。
他表示,从两岸江陈会开始以来,“陆委会”与相关部会,都会到“立法院长”召集党团代表做简报,这运作方式不错,实质上就是两岸小组。依照院会及委员会的职权规定,“陆委会”与内政委员会就是对口,如果涉及经济协议,经济委员会会和内政委员会作联席委员会议,只要每次协商回来,“经济部”代表也一定会到“立法院”开联席会议说明。
他说,这是体制内的委员会,至于要不要另外设置委员会,它的性质为何?位阶为何,与委员会职权上有无格之处?可以再讨论,但政府乐于受人民监督、受“国会”监督的态度与立场都没有改变,希望循照宪政体制来做,这样才有正当、合法的方式。
马英九强调,政府绝对不会规避监督,但希望还是得采取正当合法的方式,王金平昨天也有与他通过电话,他的态度都是如此,希望得其道而为之,也希望外界充分了解。
至于外界认为,可以在两岸谈判签署前,先将条文送到“立法院”审议通过,再行签署,马英九表示,与对岸谈好的条文先送“立院”审议,不符合一般审议条约或类似协定的做法,一定是全部谈完,再送“立法院”审议,否则看不到全貌。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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