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3日,陈水扁在特侦组的侦讯结束后,随即准备了大批数据召开记者会,陈水扁满头大汗努力为自己辩护。
“台独”团体“福尔摩沙法理建国会”秘书长林志升2006年控告美国政府的案子,于10月5日被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驳回上诉。香港中评社消息称,国民党“立委”邱毅评价绿营此举是自取其辱,而由于林志升的主张和之前递状到美国军事法庭的陈水扁“控美案”相似,林案被驳回,是否会对扁控美案形成连带效应,也很引人瞩目。
据台湾《苹果日报》7日消息,国民党“立委”邱毅预言,陈水扁“控美案”的下场也必定遭驳回,“根本是自取其辱”。国民党“立委”吴育升也说,扁提出这个荒腔走板的“控美案”,日后被驳回的结果可想而知。
对案子被驳回,林志升昨说,会和相关人士讨论后,采取进一步诉讼行动。而陈水扁幕僚则说:“不予置评。”民进党“立委”蔡煌琅却表示:“人家这么热情提出告诉,我不宜泼冷水。”而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蔡同荣则说,法庭大都不介入“重大政治事件”,所以林志升案被驳回,“这是预料中的事。”
据报道,林志升之前声称“《旧金山和约》并未将台湾"主权"归还中国,美国仍是台湾的"主权"政府”。随后他控告美国案经联邦地方法院、上诉法院审理都被驳回,日前上诉到“最高法院”也遭到同样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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