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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队丑闻连环爆不停 高级警员强奸11岁继女 |
www.sinoca.com 2009-08-27 文汇报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高级警员强奸11岁继女
2009 年8月27日,曾服务警队29年的交通部高级警员,去年承认2项与11岁继女非法性交罪,在高等法院被判囚3年。律政司26日向法庭申请复核刑期,成功将刑期增加至4年半。上诉庭法官认为被告犯案违反诚信,而原审法官在判刑时订下的1年扣减刑期过长,2项控罪也不应全部予以同期执行。
香港《文汇报》报道,48岁被告的代表律师指,被告没有打算在庭上砌词狡辩,并第一时间认罪,理应获得减刑,但上诉庭法官认为,被告犯案是违反事主对他的诚信,形容原审法官订下的扣减刑期是很宽大。法官认为在判刑时,应考虑到对事主的心理影响或事件会否带来深远的影响。而判定减刑的因素时,也会考虑被告是否认罪、或犯案时是基于感情还是纯粹的利用等。
但上诉庭法官强调,这类案件的被告利用年轻事主的天真而侵犯她们,为事主带来长远的伤痛,她们日后或不再相信别人而默默承受一切,甚至事主的家长也会受到伤害。如本案的受害女童,其影响报告指出,事后她感到内疚,想到自己起初因年纪太小,不懂拒绝被告而有罪恶感,当时也因为害怕拆散了家庭及顾及母亲的感受,所以选择保持沉默。
上诉庭认为被告承认控罪、有良好记录及失去专业,根本对减刑起不了重要作用,而获减1年刑期未免过多,最多也只能是4个月,第2项控罪则将其中10个月分期执行,总刑期4年半。
香港警队丑闻连环爆――
香港警员卷入强奸案 趁女文员醉酒性侵
2008年12月23日,香港再有警员涉强奸案!一名休班警员,在酒吧消遣认识一名26岁女文员,怀疑有人借词送醉酒女文员返家,却将她带往九龙塘酒店强奸,事隔一个多月后,受害人才敢求助,由社工陪同报警。警方22日拘捕一名涉案警员,由重案组调查。
香港《星岛日报》报道,警方发言人证实,涉案警员(26岁),疑与11月中九龙城区一宗怀疑强奸案件有关,目前仍扣留调查。据悉,涉案警员隶属新界南总区机动队。
有消息称,事发当日,任职文员的女事主与数名友人在酒吧消遣,并结识一名自称休班警员男子,其间事主不胜酒力醉倒,有人借词送她返家,却带她到九龙塘一时钟酒店过夜。翌日,女事主醒来惊觉身处酒店,疑遭人侵犯,而对方已离去,她匆忙离开酒店,未敢即时报警。
事发后一个多月,事主身心饱受煎熬,不敢向家人透露,直至上周六,才鼓起勇气向关注性暴力的组织求助,并由女社工陪同到警署报案,九龙城区重案组经调查,至22日拘捕涉案警员。
探员警署内强奸报案少女
2008 年11月27日,旺角警署近日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强奸案,一名探员借口查案致电约一名报失财物少女再到警署录口供,在半哄半推下将她带进认人室详谈,次日少女由其男友陪同重返警署,报称被强奸,涉案探员闻风先遁,交下佩枪潜逃,藏身同袍家中,26日接受劝喻后投案被捕,由西九重案组控以强奸罪名。
《星岛日报》消息,查案探员被指利用市民对警察信任,致电约报失财物少女再到警署录口供,涉嫌将其强奸,案件震惊警队,多名高级警官到警署了解案情,该探员直认不讳,26日晚,涉案探员被落案控以一项强奸罪名,27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接办此案的西九龙总警区重案组人员,正翻查疑犯多年来所处理案件,有否涉及同类案情再合并侦查。
涉案探员梁X仲(29岁),已离婚,加入警队十多年,原驻守深水警署,三年前被借调至侦缉部工作,并在侦缉训练学校修读侦缉课程,至一年前调派旺角警署,隶属值日队,主要处理报案室案件。
消息称,报称被强奸的19岁少女较早前因财物失窃报案,由旺角警署值日队调查,后被通知先行回家等候调查结果。该少女24日接获姓梁探员来电,要求再到旺角警署提供资料。据悉,双方先在警署附近酒吧见面,稍后,探员表示要深入了解案情,半哄半推下将少女带进警署认人室详谈。
少女其后返家,男友责她因何夜归,她哭诉在警署被强暴,其男友25日陪同她到新界一间警署报案,警方高度重视,安排女警替她录取口供,并在事发认人室套取指模及搜证。同一时间,涉案梁姓探员也返回警署,惊悉东窗事发,即到枪房交下佩枪,然后离开警署,未向上级请假。
警方根据女事主所指,追寻涉案探员,发现他刚刚潜逃,因案情严重,加上涉及警署人员,将案交由西九龙重案组第四队接手侦查,女事主送院检验,并通令各警员寻找探员下落。该探员26日前往土瓜湾美善同道一名休班同袍家中求助,同袍劝他投案,涉案探员傍晚终接受劝喻自首,由同袍通知上级。警方当晚将涉案探员落案控以一项强奸罪名。认识他的同袍称,该探员不烟不酒,性格沉默内向,对他涉案多表愕然。
休班刑事探员强奸18岁女网友
2009 年1月8日,隶属深水的一名休班刑事调查队探员早前藉替18岁女网友下载PSP游戏的理由,约对方到西九龙纪律部队宿舍寓所,其间涉制服少女后将她强奸。事后少女躲在洗手间以短讯向友人求助,并哭着离开被告寓所;离开前被告曾向她表示:“我有老婆子女,不想没有这份工作”,事主未有理会,与男友及友人商量后决定报警。休班警事后在警署内落网,7日于高院否认强奸罪名。
香港《文汇报》消息,涉诱女网友上门强奸的被告蔡济谦(33岁),案发时于深水刑事调查队第4队任侦缉探员,7日否认一项强奸罪。控罪指被告于去年2月27日于旺角福利街22号西九龙纪律部队宿舍一座一单位内,强奸一名18岁少女。
退休警员往大陆寄子弹
2009年1月8日,香港一名55岁姓何退休警察,因邮寄子弹到大陆,日前被江苏省淮安市中级法院判囚7年,罚款3000元。
何姓警察爱射击运动,在网上与江苏淮安市民汪某相识后,先后3次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从香港将974发气枪子弹、67枚军用子弹弹头、63枚军用子弹弹壳、5 发空包弹、3小包火药等物品邮寄给汪某。为避过海关检查,何姓警察用铝纸包装子弹,在邮寄单上虚报物品、寄件人姓名、地址和电话。2007年8月,何姓警察因携带7发猎枪子弹进入大陆,在深圳罗湖口岸被现场查获。
警察学院总督察多番强奸侵犯菲佣
2009年1 月8日,香港警队再传丑闻。驻守警察学院一名总督察涉嫌强奸菲籍女佣,7日被警方调查。据悉,女事主报称半年来被人当作性奴多番强奸侵犯,上周更被人两度霸王硬上弓,由于对方为现职警务人员,因此一直哑忍未敢报案,她经向友人哭诉事件,7日由友人陪同报案。由于案情严重兼且涉及警队总督察级人员,港岛总警区重案组已接办案件。
《星岛日报》消息,警察总督察涉多番强奸菲律宾女佣,8日仍被重案组探队问话调查。警方发言人证实,一名菲律宾籍女子7日向警方报案,声称在去年8月开始至今年初在港岛区被一名男子强奸,警方港岛总区重案组正对案件调查,至今仍未有人被捕。
据悉,涉强奸案被查总督察(40余岁),已婚,现驻守警察学院任教官,他在警队服务逾20年,大部分时间在刑事部工作,包括在商业罪案调查科驻守期间连破多宗商业骗案及伪钞案,去年才被调到警察学院任校官。昨晚他被重案组召往总部问话,随即被警戒录取口供。
消息称,报称被强奸菲籍女子来港近一年,在港岛南区一高尚住宅任佣工,过去半年,有人趁妻子不在家,多次侵犯女佣,女事主因恐对方为警务人员,被当作性奴也不敢作声,一直哑忍。
上周该总督察又趁妻子离港公干,两度向菲女施暴,日前女事主休假向一名同乡友人哭诉多番被侵犯之事,女事主终被力劝报警求助。由于案情严重,警方接报后即安排翻译替女事主录取口供。另一方面,由于案件涉警队总督察级人员,警方漏夜传召该名总督察到重案组总部录取警戒口供,8日稍后警方将到女事主报称的案发现场调查搜证。
警队近期接连传出强奸及非礼丑闻,旺角警署一名探员涉强奸女报案人最为轰动,该名29岁探员梁礼仲,被揭发去年11月在警署认人室强奸19岁女报案人,警方经调查将其落案控以强奸及非礼等罪名。
另外,新界南警区机动部队休班警员去年11月与友人到酒吧消遣,结识一名女文员,趁对方喝至酩酊大醉,带往九龙塘时钟酒店强奸,警方事后拘捕涉案机动部队休班警员调查。
葵涌警署重案组一名探员通过互联网结识一名30岁女子,交往五个月后,至去年10月下旬,藉送女方回家,疑将其强奸,警方事后将探员拘捕调查。
水警特遣队警长王耀华则在去年在西贡进行反走私行动时,滥用职权非礼女下属,要一名23岁刚出学堂女警,与自己扮露营情侣,其间先从后揽女警的腰,进入营地后,再要她躺下,自己则跪在女警身旁监察营幕外情况,先后三次以身体压向她上身及吻她的嘴脸,事后女警向总督察投诉,警方拘控王耀华,法院裁定罪成将其判监三个月。
“无间道” 警长给淫毒业当保护伞
2009年2月3日,驻守旺角警区的一名警长涉嫌接受毒贩和淫窟贿赂充当“无间道”,向从事贩毒和淫业的集团通风报信以避开警方耳目;廉政公署派出两名卧底搜证破案。涉案警长被控一项身为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同案两名男子被控一项串谋向公职人员行贿罪,3人于2日否认控罪受审。
区院2日审理一宗警长涉以权谋私案。疑充当“无间道”的被告冯显桦,47岁,案发时驻守旺角警区巡逻小队,于2006至2007年间曾被调往旺角警区特别职务队工作,曾获颁警察长期服务奖章,现被停职。另外同案两名男被告为装修工人刘剑雄(39岁)及无业的朱晏宾(39岁)则被控串谋向身为公职人员的冯显桦提供利益。
冯显桦的代表大律师2日向法庭申请就案件作分案聆讯,案件押后至4日,就该申请再作陈词。控方透露,将会安排有两名廉署卧底出庭作证,为保护两人身份,庭上将设立几道横跨整个法庭的屏风以免卧底样貌曝光。
控方案情透露,廉署接获线报指首被告刘剑雄从事贩毒勾当,而有关勾当涉嫌受到一名身份不明的警务人员保护,廉署遂展开一项卧底行动。于2007年2月至 6月间,两名卧底探员分别化名“阿俊”和“耀哥”假扮商人,先后认识首被告刘剑雄及次被告朱晏宾,“耀哥”身份为“阿俊”的老板。二人向刘和朱声称自己从事贩毒活动,“耀哥”计划开办一间私人会所从事贩毒及卖淫活动。
及后朱向两名卧底透露,他们需要贿赂曾经负责旺角区反毒工作的警长 “桦哥”(即被告冯显桦),“桦哥”可以为会所提供保护及在警方向该会所采取执法行动时提供事先警告。朱更建议“耀哥”将会所部分股份送赠予“桦哥”家人作掩饰。同时刘及朱还要求“耀哥”分配会所部分股份给他们,作为会所装修费及向会所提供毒品的报酬。
2007年6月至7月间,冯显桦与两名卧底在尖沙嘴一间酒家会面及到旺角一单位视察环境,期间冯显桦向两名卧底“传授窍门”,提供如何避开警方耳目的“经营贴士”。
警长教淫窟如何避开警方检查
2009年2月6日,香港《文汇报》消息,庭上播出廉政公署卧底与3名被告包括冯显桦的秘密录音对话。冯显桦提醒卖淫场所要保持低调,当卧底问若警方大型行动前,可否通风报信时,冯显桦坦言:“很坦白现在收不到风,几年前还可以。”
控方5日播出廉署卧底“阿俊”和“耀哥”的多段秘密监听录音,当中包括于2007年6月22日,两名卧底与冯显桦及另两名被告在尖沙咀一酒楼饭局的对话。其中冯显桦就卖淫场所选址和装修给予意见,冯显桦指因“耀哥”做熟客生意,选址僻静比较好,不过如选人流较旺、场所较多的地区也有好处,因为可“博警方不得闲”不会经常“扫场”。
冯显桦又指做“女仔(即卖淫)”的买卖很少会令场所除牌,但毒品会严重些。不过,他却指出“说严重,毒品每间酒吧都在做,我们每个人本身都知道”。他指尖沙咀有酒吧日日都被警方扫场,日日都搜获毒品,但过了3、4年后才被除牌结业。
冯显桦又向“耀哥”指出,现在香港警察很少会收贿款,“现在的警察做事很认真、很斯文”,而且“钱给了一个人,给不了那么多个,没办法全部疏通”。另外,冯显桦也向耀哥传授称尽量不要交保护费,因为收保护费的人很多时候贪得无厌。聆讯6日继续。
女警虐打同居女友9岁儿子
2009 年2月17日,香港一名女警,涉以掌掴、用脚踢背和指甲掐手臂等毒招虐打同居女友9岁大的儿子一案16日宣判。裁判官宣判时指被告任警察10年,应知道其行为所带来的危机和后果,被告的所作所为已远超管教范围,更找借口推卸责任。裁判官裁定被告3项虐儿罪罪名成立,还押至3月2日待取其背景、社会服务令及男童的心理报告后判刑。
香港《文汇报》消息,被告陈玉兰(32岁)得悉要还押后一脸茫然,由女庭警押离犯人栏。裁判官续指,因事主遗失八达通卡和不珍惜游泳考试机会,被告感到气愤,三度在街上打男童,其中一次更不理男童母亲劝阻。由于被告早于2007年已跟家人商讨管教孩子的问题,加上被告在小区中心内即收手不打男童,相信她是知道袭击男童的后果。
辩方求情时呈上被告两名胞弟、上司和老师写的求情信,均指被告对家庭有承担,工作表现出色,10次获得警司和副警务处长嘉许,因对管教男童很上心而做了蠢事,希望轻判。
律师则指被告与父母、姐姐和两弟同住,业余完成大学学位课程,热心义工工作,为四川地震筹款和助养一名江西青年,被告一直关心青少年身心发展,并返母校鼓励同学把握机会,两度获校方写感谢信致谢,她对事件感到很后悔。
现实版“无间道” 廉署拘两名探员
2009 年2月27日,元朗及屯门警区26日发生“大地震”,揭发一场现实版“无间道”。廉署人员拘捕2名反黑组探员,并带走3名探员助查,怀疑他们勾结黑帮人物享受免费娱乐,另外廉署还在调查是否有人向黑帮人物通风报信提供警方行动消息,同时协助“摆平”一些涉及黑帮利益纠纷。
《星岛日报》消息,元朗及屯门警署26日爆出探员涉嫌包庇黑帮丑闻,2名探员被捕,另有多名探员被邀返廉署“喝咖啡”。消息称,廉署人员当天分别到元朗及屯门警署要求面见多名探员,行动中又搜查了一些探员办公室及储物柜,检走一些怀疑证物。
之后,廉署人员再赴元朗一家酒吧,追查“警黑”交往内幕。警方与廉署发言人当天同一口径,对事件不作评论。
被捕两名探员分别驻守元朗及屯门警区,其中一人现驻守元朗警区反黑组。据悉,另一名被捕者也曾驻守元朗警区反黑组,但一年前被调至屯门警区刑事调查组。廉署行动中尚在两间警署带走3名探员调查,由于案件牵连甚广,相信稍后有更多警务人员涉案被调查。
消息称,元朗区有探员与区内黑人物过从甚密,经常在区内一家群集“十XK”黑帮人物的酒吧流连,探员与黑帮人物一起获得免费饮酒等娱乐服务,怀疑有贪污行为。
廉署接获举报,不排除有在职警务人员于接受黑帮分子提供好处后,提供警队一些行动消息。在调查期间,廉署发现元朗区酒吧和娱乐场所经常有黑帮人物滋事,发生打斗伤人、恐吓勒索和刑事毁坏案件,有探员疑为黑帮人物“摆平”所涉案件,不排除妨碍司法公正。
高级警员欠赌债 抢劫殴打老妪候判
2009 年3月4日,一名出身“警察世家”、驻守青山警署的现役高级警员,因欠下巨额赌债无法偿还,趁休班日戴上假发、鸭舌帽及面罩,于光天化日下在屯门翠林花园脚踢刚从银行提款的53岁妇人,掠去女方手袋财物逾万元,逃走时被途人追捕成功制服,这名警员3日承认一项行劫罪名,还押至18日以候其背景报告始宣判。
《星岛日报》消息,绰号“大玻璃”的44岁警员梁伟雄3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一项打劫罪名而候判,另一项在藏有攻击性武器罪则不予以起诉。
曾是被告上司(当时为总督察),现为私人执业大律师的贝敦当天义务代表被告出庭求情称,被告来自警察世家,父亲为前警长,被告三兄弟均是警员,事发时被告因澳门赌债缠身才愚蠢地犯案,被告在事件中并无使用武器,警方在被告身上搜出的凶器只作家居装修用途。被告在警队服务25年以来,先后14次获得上级嘉许,最后一次在劫案发生前三个月才获得青山分区指挥官的嘉许。
辩方更向法庭呈上五封求情信,当中包括被告妻子、两女儿、胞弟及相识20多年的好友,他们均要求法庭给予轻判,被告还亲自撰写长达八页纸的求情信,内容透露自己对事件深感后悔及对女害人致歉等。
案情指,去年7月9日早上9时,53岁女事主张素清在屯门柜员机提取7000元后,再到中国银行提取4000元及兑换1万元人民币,之后事主独自前往街市购物,至早上11时左右,事主返回翠林花园寓所入口外,突遭被告自后抢夺手袋,事主反抗时失去平衡倒地,被告脚踢事主的手腿及头部三次,并成功掠去事主的手袋,事主大喊救命,男途人许少星闻讯,即追截被告,双方发生纠缠,途人终把被告制服召警,事主送院证实右肩有瘀伤,而被告颈部也有红肿。
被告家中“一门四杰”均警运不济,父亲梁冲于1994年被控在青山警署枪杀上司总督察梁子龙,其间梁子龙身中三枪,梁冲后来在高院获陪审员判处无罪释放;绰号“康B”的幼弟梁伟康则涉绑架罪行判囚6年;二弟也是警队中人,负责驾驶警车。
警务督察购物篮藏镜子偷窥裙底
2009年4月16日,香港警察划艇队一名警务督察涉嫌于休班期间在葵涌一间超级市场,先将一块预备好的镜片放入购物篮内,再用白毛巾遮掩,其间行近两名身穿短裙女子身后偷窥裙底春光,被受害人察觉通知职员报警。
《大公报》消息,涉案警务督察被控两项游荡以及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14日在荃湾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后至5月5日,以待索取感化官、社会服务令和两份精神科报告后宣判,被告获准以3000元保释外出候判。
41岁的被告朱文祥,报称警务人员,控罪分别指他于去年10月28日在葵涌新都会广场4楼的超级市场内游荡,导致一名女子合理地担心本身安全,以及同日在上述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即利用一块镜片窥看两名不知名女子的裙底,其行为相当可能会导致破坏社会安宁。
裁判官14日裁决时指出,身为警务人员的被告应清楚明白这类风化案的严重性,且被告带着镜子往超市购物,属不合理的行为,毫无疑问是有预谋罪行,现待索阅心理精神报告后作出判决。
案中现年19岁在职业训练局修读人力资源高级文凭课程的女事主,早前庭上忆述事发经过时指出,当日她与女同学打完壁球后,身穿白色T恤及短裙往超市购买洗头水等日用品。
当她们抵达超市,发现被告独自一人在女性用品区,正当她站在止汗剂货架前,被告突靠近她身旁贴着她,再感到小腿有硬物触碰,转头看见被告拿着的购物篮内放有一条毛巾。女事主心感奇怪,告知同行友人,对方要她报警求助,但被告此时已逃去无踪。
一个多小时后,女事主再度行经超市,发现该男子再度现身,同样携着放有毛巾购物篮,跟在两名穿短裙的女顾客身后,她上前查看揭发其利用镜片偷窥裙底春光,以毛巾包着镜片置购物篮内掩饰,通知职员将他捉住及报警。
据数据显示,被告朱文祥曾驻守新界南机动部队,热衷体育活动,曾任警察划艇队的体能导师兼领队,带领队员夺得双人双桨1000米冠军及八人艇1000米亚军等佳绩。他更于去年1月参加第6届香港卧推举公开赛,夺得轻量级67公斤组别冠军。
旺角掷腐液弹狂徒可能是警队“自己人”
2009 年6月10日,在旺角高处掷腐液弹的狂徒已经三度“袭击”旺角行人专区,明显向香港警方作挑衅,警方9日将悬红加码至90万元缉凶,由于警方至今仍未掌握狂徒动机,已将调查焦点扩大。消息称,其中一调查矛头指向离职警务人员,原因是其熟悉警方内部运作,不排除做案前有作“巡视”及部署,知悉警方“人肉天眼”和“电子天眼”的方位而巧妙避开。
警方提高悬红至90万元缉捕三度向旺角行人专区掷腐液弹的狂徒,并循多方进行调查,包括收集事发前后现场手机通话讯号资料,输入超级电脑分析追查、要求卧底探员向黑人物收料、约见区内江湖人士、追查是否有色情集团人马报复,其中一调查焦点,是追查是否有离职警务人员牵涉在案。由于有市民在案发后曾发现一名形迹可疑的约30岁戴眼镜男子,警方立刻纳入调查目标。
警方调查显示,狂徒5月中旬第二次掷腐液弹后,西九龙总警区重案组每日派员在现场巡查及作高空监视,甚至扮作小贩在街上留意可疑人物。除重案组探员外,期间还派蓝帽子警员在地面巡逻,严防狂徒再度犯案。
消息称,8日晚事发前,重案组及蓝帽子警员并未在行人专区当值,是近来唯一的“无警员时间”,狂徒竟能洞悉警方部署行动,在极短的时间内把握机会下手,因此相信狂徒是熟悉警方运作的熟人,不排除是因怨恨离职或被革职的人员而屡次犯案挑战警方。
至于设在现场大厦的“天眼”,8日中午才启动,事前没有公布,只在现场路牌下有告示,狂徒不但清楚知道,竟还能避开天眼,转移在内街转角犯案。
消息人士称,警方对连续三宗掷腐液弹分析资料后,不排除狂徒是“自己人”,根据犯罪心理,狂徒犯案后或会混杂在人群中看自己的“杰作”,有鉴于此,警方8日晚在现场调查期间也派员用摄录机拍摄在场围观者,希望从中找寻“熟人”线索缉凶。
西九龙总警区高级警司梁家明9日称,对于案件警方持开放态度,不排除任何可能性追查。据悉,警方正循多方向调查,包括扩大收集在场人等的手机接收讯号记录、指令卧底探员向黑人物收料、约见区内江湖大佬、追查是否有色情集团不满警方行动而实施报复。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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