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陈水扁一手主导的所谓“二次金改”,是扁家系列弊案的“重头戏”。1月9日,台湾“行政院二次金改检讨报告”出炉,质疑扁任内进行“二次金改”有严重弊端,多位扁朝财政官员遭到特侦组的约谈。岛内舆论狠批说,“二次金改推动金融改革成效不彰,推动陈水扁大肆敛财成效惊人!”
敛财工具
2004年底,扁着手实施所谓“二次金改”,宣称要让公营金融机构民营化,要让官股银行减半,并“限时限量完成金融机构整并”。“二次金改”中,幕后的主导者陈水扁与财团间金钱交换黑幕重重。捕捉到“商机”的私人财团纷纷向陈水扁示好进贡,以图抢得一块肥肉。当时,“金权交换”盛行,市场上金融大饼分食的蓝图早已经规划好,连哪些集团可能吃下哪些官股金控公司都是“清晰可知”。果不其然,“二次金改”的结果就是3岁小孩吃下百年老店,获利者多为绿色财团。
扁下台后,“二次金改”过程中的内幕一一被揭发,开发金辜仲莹、101前董事长陈敏熏公主王子之争,中信金插旗兆丰金引爆辜仲谅及澄清湖购地弊案郑深池汇款扁家,以及元大马家2亿元新台币现金入扁官邸及代为处理扁家7.4亿元新台币现金等纷纷浮出水面。
疑点重重
1月9日晚,“行政院”公布检讨报告认定,“二次金改”的主要关键,是陈水扁宣示“限时限量完成金融机构整并”,但行政部门因配合而急促不周延,扭曲了整并提升竞争力的政策。
报告认为,“二次金改”中的公股股权管理存在4大疑案:一是彰银办理私募发行特别股案;二是兆丰金控2006年度董监改选案;三是中华开发金控2007年度董监改选案;四是华南金控2007年度董监改选案。
有关金融监理的4大疑案,则为:一、中华开发金控转投资金鼎证券案;二、中信金控插旗转投资兆丰金控案;三、台新金控转投资彰化银行之核准及财务监理案;四、中华开发金控经营权争议案。
报告也指出3大疑点:第一、彰银办理私募发行特别股招标过程;第二、修正金控转投资规定;第三、公股管理及金融监理积极度不足,包括“具公股的金控董监改选、公股股权管理碟槽舆论质疑、监理法规修正解释、财务结构监理”4项。
吃干抹净
2005年,陈水扁曾在接受某媒体专访时放话说,“谁不执行‘二次金改’,谁就下台”。今天看来,那句话真正意思是“谁阻我发财,谁就下台”。日前,特侦组追查陈水扁任内推动的“二次金改”弊端,发现扁、珍收贿金额高达17亿元新台币。10日,国民党“立委”邱毅爆料说,除水扁利用“二次金改”大收回扣,扁家获利远不止那些钱,最保守估计就有30亿元新台币,最多还超过百亿元新台币。
岛内媒体说,“二次金改”实际是陈水扁培养亲扁的金融资本集团。丑事被揭发之后,扁家人不断恐吓相关财团。“扁家人不只把‘二次金改’当敛财工具,还寄望拿钱后可以吃干抹净。只是,随着行贿人纷纷转为污点证人,陈水扁还能负隅顽抗多久?”(编辑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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