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特别想举两个企业的例子。一个是思科公司。思科公司是斯坦福大学毕业的一对夫妇创办的,需要投资的时候他们去找风投,找了72家风投没有一家愿意给钱,因为都不看好它,只是到了第73家才拿到一笔钱。风险投资家是些非常聪明的人,削尖脑袋找有利可图的项目,但也经常眼浊!
另外一个例子是腾讯的马化腾。我曾遇到过一个风险投资家,他曾在饭桌上对我说,现在一想起马化腾就想扇自己两耳光,我问为什么,他说当初马化腾就想要50万美元,他愣没看上。马化腾找不着钱,好在最后碰到一个南非的风投给了钱,腾讯公司现在的最大股东不是马化腾,而是南非的那家投资公司。
我举这些例子,就是想说明一个道理:所有重要的创新,所有因创新而成功的新企业,更进一步是所有新产业的出现,都是不可预见的,因为创新过程充满一系列的不确定性。新技术的价值最初是无法预料的,只有在一系列相关的应用技术出现之后,它才能显示出来。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们没有办法对新产业、对创新做任何规划,实现创新的唯一途径是经济试验的自由,而不是通过所谓的产业政策将自己锁定在预定的路径上。
这也正是我们需要企业家的原因。也可以说,如果技术和创新是可以预料的,我们不需要企业家,我们只需要政府官员和科技干部。我们需要企业家就因为创新是不可预料的,所以需要企业家的警觉、想象力、判断力,需要企业家不断试错,市场竞争决定谁成功谁失败,成功的创新就被别人模仿,在市场上不断扩散,推动了人类的进步,也给你带来利润,失败了你就自然消亡。扼杀了企业家精神也就阻塞了创新之路。
三、产业政策是豪赌
产业政策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们要把有限的资源(人力的、物质的)投在政府选定的优先目标上,这实际上是一种豪赌,连盲人摸象也谈不上。不能想象政府官员对未来技术和产业的判断比企业家更敏锐,当然我知道一些政府官员确实很有企业家精神,但总体来讲政府官员要比企业家在创新方面更为迟钝。当政府官员认识到某种技术的重要性的时候这种技术基本上已经过时了,比如说上世纪90年代中国电视机厂家只搞组装,没有核心技术---彩色显象管,所以政府花数十亿美元进口了几十条彩色显象管生产线,结果显像管生产线还没装配好的时候,技术就过时了,因为我们进入了数字时代,显象管完全被淘汰了。
能不能靠专家制定产业政策呢?也不行,因为专家可能有硬知识,但没有创新所必须的企业家的敏锐性和软知识。如果要依靠专家的话就面临一个问题,就是少数服从多数,但是多数专家认为正确的东西很可能是完全错误的。像我刚才举的思科公司的例子,如果找73个人一块投票的话,72个人投反对票,只有一个人投赞成票,这个项目肯定得不到支持。所以说专家也是不可靠的,更何况有些专家说某个技术重要,其实是为了多得到科研经费。
靠企业家制定产业政策又如何呢?我想也不成,因为有资格被邀请参与政策制定的企业家一定是已经成功的企业家,但过去的成功不代表未来的成功,对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创新通常来自名不见经传的创业者,而不是功成名就的商界领袖。
不妨设想一下,1990年如果美国政府组织一个产业政策委员会,由比尔·盖茨任主席,互联网时代就不会这么快到来,因为比尔·盖茨当时根本不看好互联网,只看好PC。同样,如果2000年左右中国组织一个企业家主导的产业政策委员会,由CCTV投票选出来的十大年度经济人物来组成,并且由柳传志和张瑞敏联席担任联席主席,我想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可能不会像今天这么好,更可能的是计算机行业和家电行业的产能过剩。像我刚才讲的,好多创新就是名不见经传的人做出来的,成功之后我们好多判断就变得失误起来了。这就是为什么一代一代新的企业家在替代老的企业家。这是认知方面的原因。
四、不搞砸绝不罢手
产业政策之所以失败,除了认知方面的原因,还有激励机制方面的问题。
政府官员的激励和企业家很不一样,企业家试错,失败了损失是自己的,成功了收益也是自己的。但政府官员做事成功了没有与此对应的货币收益,失败了反倒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职业风险(尽管并不总是如此)。所以政府官员考虑更多的是怎么回避个人责任。
回避个人责任的一个办法就是听取专家的意见,这样任何政策出问题以后都可以说事先征求过专家的意见,官员自己当然就没有责任,至少情有可原。可以说,听取专家意见已成为政府官员推卸责任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第二个办法就是忠实执行上级政府的政策,中央号召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或者“跟风”,别人(其他地区)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比如别人做动漫,我也做动漫,别人做太阳能,我也做太阳能。这样即使最后失败了,大家都失败了,又不是我一个人失败了,我个人当然也就没有责任。光伏产业的情况就是这样,中央决定发展光伏产业,全国都这么搞,我也这么搞,各地都这么搞,最后就搞成这样子。所以我们看到,一旦政府鼓励任何一个产业,这个产业一定会变得产能过剩,危机四伏。凡是政府扶持的产业,不把它做砸绝不会罢手。
当然,做砸了是不是罢手也不一定,因为政府官员还可以错上加错。创新的不可预见性意味着产业政策一定会出现错误:支持了不该支持的企业和产业。但政府官员一般不愿承认自己的错误,因为错误会暴露自己的无知;掩盖错误的一个办法是对失败的项目提供更多的支持。这就从无知走向无耻!比如说,上海交大一位教授曾拿了上亿的政府资金,搞了个所谓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汉芯一号”,后来被揭露他不过是把摩托罗拉芯片买过来磨掉人家的商标而已。我相信政府一开始只给几百万,最后发现错了以后不能暴露自己选错人了,所以不断加钱,他自己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不做出样子来好像交待不过去,就只好造假,最后搞成这样。
政府部门也不会愿意资助那些一心想证明它们犯错的人,所以独立研究者不可能得到政府的资助,这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部门掩盖错误能力。比如说,当初上3G通讯时要求中国移动[-0.90%]公司使用TD-SCDMA标准显然是一个错误,花几千亿的代价,但现在分析它的案例都不可以写出来,有个邮电大学的教授写了也没有办法发表。
这样的情况在自由市场是不可能的。自由市场上,如果一个企业家犯错误,第一他没有积极性掩盖,因为越掩盖亏损越多;第二他也没有权力掩盖,因为有竞争对手存在,谁也没有办法阻止别人证明自己的错误。你搞一个技术,人家也搞一个技术,人家搞成功了就打垮你了。
产业政策还带来寻租行为和腐败。产业政策通过对不同产业在市场准入、税收和补贴、融资和信贷、土地优惠、进出口许可等方面的区别对待,创造出权力租金。有些企业家不具有创新能力,但是很具有寻租的本事,很热衷于跟政府官员勾结起来搞寻租活动。现在一些所谓的新技术公司账面有利润,一检查利润都来自政府的补贴。所以不难理解,大量从政府拿钱的企业根本就不可能是真正的创新企业。
五、企业家要争取的是普遍的权利,而不是特权
总结一下,由于人类认知的局限和激励机制的扭曲,产业政策注定会失败。事实上产业政策只能阻碍创新,而不可能激励创新。跟着政府的产业政策走的企业家,我想也不可能是真正的创新型企业家。为了创新,为了把我们国家变成一个真正的创新型国家,中国企业家需要的是自由和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而不是什么产业政策的扶植。所以我主张废除任何形式的产业政策,政府不应该给任何企业、任何行业任何特殊的政策,真正的企业家不应该有这个奢望。
任何特权都是对他人的歧视,会扭曲企业家精神。我要特别呼吁一下,企业家应该争取的是每个人的平等的权利,而不是给自己的特权。但我很遗憾地发现,现在一些企业家向政府所争的是给自己的特权,而不是给所有企业家、所有个人平等的权利。我们应该记住哈耶克在几十年前提出的警告,他说:许多假装捍卫“自由企业”的人,实际上是一群捍卫他们自己特权的卫道士和要求政府采取有利于他们的行动的鼓吹者,而非一切特权的反对者。他认为,除非反对国家控制运动的领导人以身作则,随时准备用他们要求大众接受的竞争市场节律来约束自己,否则我们就无望回到一个较为自由的制度当中。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