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法院日前裁定,一名曼哈坦女子因签了一份婚前协议,并且应当知道丈夫是个吝啬鬼,因此必须接受160万美元的离婚协议,即使她的丈夫年入5400万美元。
「纽约邮报」报导,管理38亿美元的生物技术公司「Vision Asset Management」的避险基金经理雅各‧戈特利布 (Jacob Gottlieb),2012年向结褵五年的妻子提出离婚,而他的妻子亚莉山卓‧罗米利‧戈特利布 (Alexandra Lumiere Gottlieb)提出反诉,要求撤销婚前协议。
37岁的罗米利争辩说,44岁的戈特利布迫她签署协议,当时她怀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
她认为,戈特利布趁她情绪脆弱和身体欠佳时… 议定的协议被「诱饵调包手法」、无数的侮辱和威胁所破坏,他也没有全面透露财务状况。
罗米利说,在2006年,经过几个月的周旋后,她接受了他的条件,因她不想未婚生子。
如今,她在离婚后每年会得到30万美元,但得不到前夫工资的分毫,而两人共住的3000万美元中央公园西路豪宅,也没有她的份。
离婚条件中规定,戈特利布必须把前妻和两个孩子安顿在提供全面服务,且有门卫的公寓,地点必须是位于69街和80街以及三大道和百老汇之间,曼哈坦的高级住宅区。但在他们的孩子搬出这户公寓后,罗米利就会被赶走。
戈特利布的身价在结婚时是1亿美元,而如今已积累至1.88亿美元。
法官萨斯 (David Saxe)说,罗米利应当知道,她嫁给了一个斤斤计较的有钱丈夫。
萨斯说:「戈特利布当时已向未婚妻显示,他无论如何都不会对她慷慨…即使他相当有钱,也要她接受苛刻的婚前协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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