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的“贴息存款”
受害的11名储户全部来自浙江。
受害储户杨先生说,一年前,通过中介介绍,到这家银行存款后,除银行规定利息外,他还能额外得到高息,这就是业内常说的“贴息存款”。
“金额越大,贴息越高。”杨先生说,钱存入银行,除获得银行利息外,还能获得额外的“贴息”,按自己存款1100万来算,“贴息差不多6%”。
事实上,2014年9月11日,所谓的“贴息存款”业务被中国银监会、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文禁止。在《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列出的第一条违规手段,就是“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存款利率或高套利率档次的高息揽储吸存”,即“贴息存款”。
杨先生说,当时中间人给他打电话,说滨州这家银行“冲量”还有很大“口子”,建议他把资金存入滨州这家银行,并提出“贴息高达4.5到6点”。
杨先生解释,这里面说的都是术语,所谓“冲量”是指银行到月底、季度或者年底,存款业务指标没完成时,临时找钱“冲账面”应付监管检查的行为。而“口子”就是指实际存款量和存款指标之间的差额。至于贴息,是在正常利息外额外支付的利息,当时中间人吸引他到滨州这家银行存款的原因就是因为贴息很高,他可以额外拿到4.5%至6%的利息。
至于贴息的部分则是由贷款企业来支付,银行业务除了储蓄还有放贷,有些企业为了能够从银行“贷得出钱来”,不惜超额支付贷款利息。贴息存款就是银行一手高利息对企业放贷,一手高利息向民间吸储。
对于贴息存款,杨先生的表达态度也是:“利息低,谁去存?”
中介掮客
同杨先生一样,袁园也从事“贴息存款”数年。袁园的中间人是杭州一名叫黄瑜的中介。
黄瑜承认,“贴息存款”属于违规,“但储户、银行和企业都钻这个空子”。
“山东利息比杭州高。”黄瑜说,这次客户们到银行存款,贴息达5%以上,在杭州存款只能拿到2%贴息,所以客户把资金存入山东银行。
黄瑜说,中间人分很多层级,她自己属于下游中间人,她只负责拉客户,而与银行联系贴息存款业务的,则是更上游的中间人。上游中间人确认该客户将钱存入指定银行后,她就可以获得提成。
黄瑜称,一般情况下,银行会主动联系投资公司,再放口子,每个口子不同,中介提成不同,但都在适当范围之内。“还是有不少企业愿意选择这种贷款的,毕竟相比民间高利贷来说要便宜一些”。
银行监管之困
2015年1月20日,杨先生的妻子担心存款出现问题,她曾给银行工作人员发短信询问,工作人员回复称:“经我社查询,你于2014年10月16日在我社存款1100万元,存期一年,现存款状态正常。”
杨先生则认为,按银行流程来说,几千万巨额存款被转走,银行不可能不知情。
涉事银行的工作人员对北青报记者表示,以前银行每一笔业务,一个柜台需要两名工作人员,出纳员和会计,但也有金额限制,5万或10万以上存款,需主管复核。不过,自从银行改革后,客户增多,为提高效率,银行综合柜员制,一人负责,假如大额和特殊业务,这就需要主管授权。
滨州滨城农村信用合作社渤海五路分社办公室主任程攀拒绝回答假存单的来源,也没有回答这起假存单大案是否有其银行员工参与其中,只称:“银行方面有没有责任,需要等待公安机关认定。”
不过,程攀出示了一份当地警方的立案通知书,立案时间是2015年11月,目前已有两名该银行内部人员被警方控制,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
巨额存款流向当地企业
程攀对北青报记者表示,目前这起案件中资金流向已经明确了,少部分资金打回了浙江的各级中介手里,大部分资金则流向滨州一家企业。程攀承认,这些储户“贴息存款”不是正常存款,贴出来的利息是企业通过中间人给储户支付的“好处费”。
另一名该银行工作人员称,这家企业是从储户手中融资,但其属于待建企业,目前还不知道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资金链断裂了,所以钱还不上。
上述工作人员还表示,这家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利息高20%以上,“这么多年来,银行一直这么操作,从来没出过事”。
这家银行一名负责信贷业务的工作人员说,目前当地很多企业都在采取一种“贷款还贷款”的模式,储户“贴息存款”后,这些企业从银行贷款这笔资金,投资建设,等到还款日期后,再去贷另外一批储户“贴息”存款,用于偿还此前储户的存款,直到企业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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