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债务问题已经到了不得不严格管理的时刻了。自雷曼兄弟公司2008年倒闭、全球陷入金融危机后,全球债务量增加了57万亿美元,2014年总量甚至突破199万亿美元,几乎是全球GDP的2.5倍。
联合国贸发会议全球化和发展战略司司长理查德·柯索尔-怀特(Richard Kozul-Wright)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未来几年要减少这些债务可谓困难重重,特别是在经济增长停滞、利率开始上升、出口疲弱以及大宗商品价格持续崩溃的背景下,减轻债务负担的压力特别大。”
近几年来,大量贷款举债已经是全球性问题,经济复苏显得蹒跚不前,使得高负债成为大威胁。许多国家信贷增速明显超过GDP,且两者之间的差距还在不断扩大。这种信贷扩张给市场注入了大量的流动性,尤其对于新兴市场而言,它们在金融危机初期成为拉动全球经济增长的引擎,但当信用扩张走到了尽头,就会出现史无前例的商品过剩和“空城鬼域”,以及被许多人认为的世界上最危险的信贷泡沫。
新兴经济体债务飙升
“此前,大多数人都在担心欧元区债务违约危机,殊不知,新兴市场也出现了许多负债累累的公司,它们面临的危机更胜于欧元区。”怀特先生表示,发展中国家的公司债已经超过18万亿美元,如果算上外汇风险,估计已经超过了20万亿美元。如此大的风险敞口,不由让人联想到了拉美地区20世纪80年代以及亚洲 20世纪90年代面临金融危机时的情况。
根据国际金融研究所(IIF)最新发布的数据,新兴市场债务总规模在2015年初估计已经达到 58.6万亿美元。其中,亚洲地区经济体债务规模增速显著。数据显示,中国内地及中国香港地区、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韩国和泰国的信贷规模加在一起超过了拉美、欧洲新兴市场和中东三大地区的信贷总和。
IIF对18个发展中市场跟踪数据库显示,新兴市场债务自2009年以来已增加28万亿美元。同期全球债务飙升了50万亿美元,目前总规模超过240万亿美元,相当于2015年初世界经济总产值的320%。
“如果真的存在金融危机的可能性,那么这一次肯定会超过以往任何时候的破坏力。”怀特先生警告称。目前更糟糕的是,私营部门的违约风险将会拖累公共部门的资产负债表。
一些国家从经济面出发,会选择逐步开放金融市场并允许外资行和资产管理公司迅速抛售债务,但这样做也无济于事。如果再出现货币贬值,其结果可能惨不忍睹。比如,乌克兰就走过这条道路,私营部门的损失损害了公共部门利益,而随着市场恐慌情绪的蔓延,问题急速向海外延伸,政府不得不通过救助债权人来防止国家经济崩溃。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负债的政府或多或少比私营债权人更加脆弱。因为主权债务借贷人不会寻求破产法的保护来延迟和重组债务支付。同时,这些债权人不可能用非商业性的公共资产来赔偿未支付的债务。当政府无力偿还债务时,惟一的解决方法就是进行直接谈判,但是,现存的债务重组体系是低效、零散和有失公正的。
当主权借贷人无力偿还债务后,往往会出现低效或无限期延后的困境。此时,各国政府根本不太愿意承认其缺乏偿债能力,因为一旦承认,就会出现资金加速外流、金融恐慌以及经济危机。同时,私营部门债权人因害怕被债务减记,常常会推迟解决问题,以期能扭亏为盈。然而,当最终不得不面临现实时,危机已严重,措施也很仓皇。此时的救助往往集中支持那些不负责任的借贷人,并不是促进经济复苏。
完善法制刻不容缓
面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困境,怀特表示,如今降低债务风险的主要办法就是加强法律基础建设。比如加强债券市场的法律基础。通过引入强有力的集体行动条款合同,澄清同等权益,以及推广使用GDP指数或可转换债券。他强调,这一方法必须建立在自愿和协商基础之上,只不过该方法对经济复苏和可持续增长帮助作用较小。
“每个发达国家都有自己的一部破产法,但却对主权借款人没有相应的法律框架。这一法律真空最终导致希腊和波多黎各这样的主权债务违约事件。”怀特先生呼吁,完善法制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今年9月份,联合国采取了措施填补这份空白。联合国通过政府间谈判进程,为主权债务重组进程拟定一个多边法律框架,以改善国际金融体系。这份法律为未来的主权债务契约引入“集体诉讼条款”,即当主权国家发生债务违约的时候,如果绝大多数债权人(通常在70%左右)同意接受债务重组,那么不愿意接受重组的债权人应当服从多数债权人的决定。
然而,在建立国际法律框架问题上,世界上一些重要成员却显得很不乐意。比如,由IMF和美国财政部支持建立的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就提出,只要改变债务合同的语言就可以,并不需要建立法律约束。6个投了反对票的国家是:美国、加拿大、德国、以色列、日本和英国。这些国家都有自己的破产法,它们认为集体行动条款也不够完善,因此拒绝接受。
联合国的法律框架包括9个方面内容:主动启动债务重组、主权豁免、公平对待债权人、少数债权人应该听从绝大多数债权人的意见、透明性、公正性、合理性、可持续性和在谈判中必须保持诚信。这是全球主权债务重组法律的雏形,136个联合国成员国投了赞成票,但以美国为首的6个国家投了反对票。这意味着全球在及时解决债务危机问题上已经形成了共识。然而,雏形法律有了,如何建立一个全球性的破产制度却非常困难。
近期的一些事件已经证明,缺乏对主权债务重组的框架会带来很大的风险。比如,波多黎各作为美国的托管地,其政府没有权利制定自己的破产法,最终债务危机难以得到解决。
阿根廷的情况也很棘手,美国法庭判定一小部分所谓的“秃鹫基金”胜诉,要求阿根廷赔偿13.3亿美元违约债务。然而,另外持有93%阿根廷债券的债权人都已经于2005年或2010年接受了债务重组方案,同意削减收益并以旧债换新债。同样,希腊债务违约也是因为缺乏一个国际法律框架,与债权人“三驾马车”的谈判屡次陷入僵局。
主权债务危机已经越来越普遍,过去十几年内,俄罗斯、巴西、阿根廷、墨西哥等国都曾经发生过严重的主权债务危机,其后果往往是通货膨胀、本币贬值、经济萧条、人民痛苦、社会危机持续等。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