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泽刚专栏
2015年9月,或将成为证监会有史以来开出罚单最为密集的一个月份。据媒体统计,9月以来证监会已向违规违法的法人或自然人开出总计近24亿元人民币的罚单,而被罚主体所涉的违规违法事项,共涉及内幕交易、非法经营证券、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信息披露违规、操纵市场以及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信息等六大类型。证监会9月份开出的罚单总额已达2014年全年罚没规模的近5倍。另一方面,在多家违规公司及高管、员工遭受证监会处罚的同时,也有部分券商、期货公司遭遇不同程度处罚,而除经济处罚外,证监会的罚单还将对受罚机构的监管评级及其业务创新带来较大冲击。
的确,这一轮次的监管处罚看起来显得十分宽泛而严厉,既惩罚了众多的违规违法单位,也涉及多个市场主体的高管人员。据媒体了解,证监会之所以会在9月份做出密集处罚,其缘起或与此轮A股震荡并无过多关联;早在今年4月份,证监会稽查部门就已部署了“证监法网”行动,该行动在组织部署、人员调配、反应机制等方面较以往均有所升级。此次行动和传统查案不一样,实行了“统一指挥、科学分工、密切协同、快速反应”的新机制,提高了执法质量和效率。从案件类型看,在证监会9月份披露的违法违规案件中,内幕交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信息披露违规、市场操纵等行为均与此前的稽查对象与目标相一致。但不同的是,监管层在股灾前后开展清理整顿场外配资活动、禁止大股东违规减持,以及对违规交易加强监管等措施,促使了前一段时间证监会处罚活动的增加,这也成为9月份证监会罚单较多的原因之一。也就是说,对配资的稽查、调查减持等事项,显示出市场变化带来的新问题。这同时也体现出在A股震荡过程中,市场监管机构对新问题进行反思和查处的决心。
然而,问题还在于,证监机构的大范围处罚,能给广大股民,尤其是在股灾中深受其害的股民带来什么实惠呢?监管部门对此是否想过做些什么?
从以往证券市场的监管特点来看,监管部门总是在强调维护一个健康的证券市场秩序,并以查处违规违法案件为重要手段。所以,出笼一大批罚单似乎足以显示其严格履行了职能,实现了作为监管者的任务。但是,证券市场的繁荣发展最离不开广大股民的支持。在“看不见的手”把股市推高以后,大股东携盈利满盆跑了,有内幕消息的也及时跑了,操纵股价者更是跑得快,剩下被套的就是大多数中小股民们。如今,通过事后的处罚,证监会拿回了24个亿,或者更多,而股民呢,他们什么也没有挽回,只能是继续持有跌了一大半的股票,继续痴痴地等待。
诚然,证监会的重罚既是要惩罚已然的违法违规者,更是要威慑他们以及其他潜在的可能违规违法者不要步其后尘。但回顾以往,我们看到了什么?被罚者依然能够“曲线救国”地发财,有的从监牢里出来后很快成为市场里的新宠,剥夺几年证券市场主体资格的处罚对他们更谈不上什么教训,监管者事后的跟踪执法不足,或者几乎不作追究。如果让被罚者既没有感到痛得要命,还能够有机会重出江湖,这样的处罚显然没有任何威慑力。此次股灾事实证明,我国证券市场违规违法行为依然十分严重,治乱用重典,我们需要更严厉的处罚手段。成熟的市场都会经历这么一个用重典监管的阶段。同时,对违法违规者依法打击,还要做到“治市”不留死角,使每一个违法违规者都有切肤之痛,这正是受伤股民需要的心理慰藉,也是他们对市场恢复信心的重要一步。
其次,除了精神抚慰之外,对于在不正常股灾中遭受的物质损失,股民们理当也耿耿于怀,鉴于证券市场的违法犯罪与股民遭受损失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他们对于股民的损失是否应该给予赔偿,这同样也是监管者不能不考虑的问题。在司法层面,前几年对证券市场的集团诉讼制度讨论过一段时间,也有过股民起诉特定股票和上市公司的相关案例,但结果往往令起诉者失望,获得的些许赔偿与付出的努力和遭受的损失相距甚远。归根到底,只有让那些严重的违规违法者彻底被市场抛弃,让他们在经济上赔得倾家荡产,受害的股民才能感受到得到了点什么。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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