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Laing先生通过抨击马云先生的个人诚信来攻击阿里巴巴的公司治理,抨击对象包括 (1) 阿里巴巴合伙人提名过半数董事会成员,(2)2011年(即阿里巴巴IPO的前四年)发生的支付宝[微博]剥离,以及 (3) 关联交易。这些指控同样缺乏事实依据。
· 与阿里巴巴合伙人的董事提名权相关的事实、支付宝剥离的原因及历史沿革、以及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公司IPO招股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我们坚持这些披露内容。
· 马云先生曾公开表示,同时我们也已经在阿里巴巴IPO招股书中披露,他将减持支付宝母公司的股份,直至与他在阿里巴巴集团IPO之前在阿里巴巴集团 的持股比例相若;此外,他的减持将以不会令自己或其关联人士获得经济利益的方式进行。
· 在Laing先生的报道中提及的关联交易中,包括马云先生持有云峰基金的普通合伙人40%权益(他已承诺将任何与此相关的收益捐赠给阿里巴巴慈善基金),以及与华数传媒的交易,马云先生个人均并不会从中获利。
7. Laing先生作出“阿里巴巴没有能够处理其网站上假冒商品的销售”的表述,无视于阿里巴巴采取的在行业内领先的种种努力,并将打击假冒商品作为向线上消费者和知识产权所有者的首要承诺。
· 第三方卖家销售假冒商品是包括eBay和亚马逊在内全世界第三方交易平台共同面对的问题。考虑到阿里巴巴各交易市场的体量,数以百万计的卖家和上亿的上架商品,对于阿里巴巴平台上存在假冒商品有所质疑,与针对其他第三方平台运营商所提出的类似质疑一样,并不奇怪。
· 阿里巴巴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已经取得了出色成绩,包括我们严格的产品下架程序,与执法部门设立起法律判例,以及与超过1,000个主要品牌所有人和若干行业协会建立合作关系。
· 2013至2014年间,阿里巴巴在打击假冒商品和保护消费者方面的花费超过人民币10亿元(约合美金1亿6千万)。2014年,阿里巴巴协助中国有关部门处理超过1千起假冒商品案件,来自18个假冒商品犯罪集团的近400嫌疑人被逮捕,约200个涉嫌制假售假实体店铺、工厂和仓库被取缔关闭。
· 为维护消费者利益,阿里巴巴坚持与有关政府部门合作,例如中国的产品安全监察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等,不断提升我们内部程序的有效性,识别并打击伪劣商品源头。
上述事实清晰而有力地反映出Laing先生的报道缺乏诚信、专业素养及公平性。我们在此强烈要求您予以更正,我们乐意随时就此与您进行商讨。
此致,
Jim Wilkinson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资深副总裁兼国际企业传讯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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