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昆
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宝钢集团副总经理赵昆被撤职处分。
宝钢官网8月3日发布消息,鉴于赵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经国务院国资委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赵昆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违纪费用;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决定给予赵昆撤职处分,撤销其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降低一个职务层次另行确定职务。
今年初,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对宝钢集团展开巡视。巡视开始后不久,宝钢集团副总经理崔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巡视组在反馈巡视情况时指出,有干部群众反映,宝钢集团管党治党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靠钢吃钢”,利益输送问题严重;部分项目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影响恶劣;选人用人违反纪律规定。
赵昆简历
赵昆,男,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宝钢集团副总经理。
2001年03月——2005年10月任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2005年10月——2006年01月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6年01月——2006年08月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
2006年08月——2012年12月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至2010年04月);
2012年12月任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后任宝钢集团副总经(至2015年8月)。
2015年8月,赵昆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被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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