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今天宣布取消商业银行75%存贷比规定。中国政府网通稿称,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借鉴国际经验,删除了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
通稿称,这有利于完善金融传导机制,增强金融机构扩大“三农”、小微企业等贷款的能力。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贷存比”是银监会的四大硬性监管指标之一,和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备付金比率齐名,主要作用是为了限制银行无度扩张、降低风险,一旦违背将会受到贷款管制、新业务停批等处罚。
观察者网注意到,早在2012年就有媒体宣称,从接近银监会的权威人士处获悉,“有关各方已初步达成共识,即在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中取消75%存贷比这一硬性规定”,但迟迟没有获得官方证实。5月8日,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曾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后表示,“存贷比今后将会由监管指标变更为参考指标。”
二十年前,存贷比指标出台。1995年的商业银行法中明确“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在当时计划色彩浓重的时刻,商业银行戴上存贷比“紧箍咒”具有巨大的进步意义。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曾在微博上表示:上世纪90年代,存贷比指标被写入了《商业银行法》,其首要目标是为了管控流动性风险,在当时来看有很大的实际意义。
但“如今20多年已经过去,商业银行自我约束能力不断加强,风险控制能力也在加强,可以适时取消。”郭田勇说。
除此之外,存贷比的弊端已经日渐显现。金融监管政策研究会孙海波此前分析称,存贷比只是将负债端的存款和资产端的贷款粗暴对比,不考虑存款和贷款期限结构,不考虑存款不同来源的流动性差异。实 际催生了不规范的信贷资产表外化,目前主要是通过不规范表外理财,以及通过同业代付和票据转让的会计不规范处理隐藏信贷。
在利率自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存贷比应该到了寿终正寝的时候。
不过,人们的担忧仍然存在,此次取消存贷比75%的硬性指标,会不会刺激银行贷款冲动,释放过多流动性,从而加大银行风险?
民生证券分析师李奇霖对此分析称,新规不一定会导致大水漫灌,信贷不一定会大规模上升。当前信贷疲弱源于缺乏有效融资主体,基建托底+房地产长周期衰退+新增长点青黄不接叠加银行风险偏好回落,存贷比并非直接约束。此外,还有资本充足率和贷款额度限制,因此,信贷不一定会大规模上升。
存贷比之外,商业银行的硬性约束仍在,资本充足率、银行放贷的额度指标等等,仍然有助于商业银行管控风险。
孙海波提出建议称,巴塞尔III中关于流动性的新规,引入的流动性覆盖率(LCR)和净稳定融资比例(NSFR,暂时尚未正式引入国内)从更细致的角度为监管机构提供了银行流动性管理的信息和状况。如流动性覆盖率,重点考察30天内融资的稳定性,通过一个量化指标“流失率”来衡量“稳定性”。越是不稳定的融资,监管机构规定“流失率”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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