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检察院的一份公文中明确提到,对王琳等人诈骗案不予起诉是基于市委协调会的精神。京华时报记者陶冉摄
唐山市交通局遇上了难题。当地女商人王琳近期赴河北省上访,称其4个4S店被拆除,但交通局尚欠其6870万元拆迁补偿款。
6 年前,王琳的一家4S店被拆迁,获得3830万元补偿,但唐山房管局审查发现,王琳等人伪造评估公司公章,将市值80余万元的机械设备作价1400多万元。警方、检方随后介入,认定王琳等人诈骗补偿款1327.0585万元。蹊跷的是,案件在唐山中院审理时,唐山市委突然就此组织协调会要求“保护企业权益”,之后此案撤诉。虽然认定王琳骗取拆迁款1327万余元,但检察院最终以“犯罪情节轻微”不予起诉。
之后王琳的另3家4S店也被拆除,她参照此价款标准,高额索要其他几店的补偿,与唐山多个政府部门缠斗至今。
女商人讨要巨额拆迁款
51岁的王琳在唐山知名度很高,她目前在市区站前路拥有多家4S店。近期,她赴省政府有关部门上访讨要巨额拆迁余款一事在唐山各界传开。
唐山市信访局的一份函件显示,王琳今年3月13日赴河北省上访,称其唐山四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四通汽贸)所属的佳浩福特等4个汽车4S店于2007年4月在唐山市西外环建设中被拆除,唐山市交通局等部门应支付补偿款1.37亿元,但只支付了0.683亿元。
唐山市交通局随后向唐山市政府提交的一份书面报告称,当年谈判时只有佳浩福特4S店达成拆迁协议,并支付了3830万元拆迁款。此后,四通汽贸坚持按照佳浩福特4S店模式进行其他3店的拆迁补偿,市房管局认为其资产评估作价过高而否决了该方案。为加快施工进度,市拆迁办等部门于2007年4月两次共预付了 3000万元拆迁款。之后因涉嫌骗取政府拆迁款,王琳等人被警方逮捕,此事遂搁置。几年来,市政府多次召集市房管以及法院、检察院等多部门开会研究,但由于没有合法评估报告作依据,无法确定补偿金额,导致该问题不能解决。
交通局将解决王琳问题的皮球踢给了唐山市政府,称该局在外环线工程中只是代表市政府签订相关合同的“执行业主”,建议市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共同商讨解决此问题。
房管局长发现问题曾举报
唐山外环路工程于2007年开工并建成通车,全长50.2公里,涉及大量拆迁事务。但4家4S店需要1.37亿元拆迁款,当时就被唐山市房管局拆迁办认为可疑。
时任唐山市房管局局长的王明如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提到,2007年1月,王琳就佳浩福特4S店与相关部门签订了3830万元的拆迁补偿协议,引起他的怀疑。
王明如称,他把负责评估的唐山衡信资产评估公司相关负责人叫来,要求说明评估理由,之后获得答复:评估报告不是他们做的,评估报告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及评估师章皆系伪造。王明如随后举报,警方介入。
京华时报记者掌握的案卷材料显示,经鉴定,唐山市公安局确认评估报告上的名章印文系伪造。报告系唐山市晨阳财务咨询公司法定代表人付国清私刻印章,以衡信公司之名做出。这份伪造的报告中,机械设备被评估为1407.9162万元。警方的委托鉴定显示,这些设备市场价80.8577万元,两者相差1327万余元。之后付国清、王琳等人相继被捕。
案卷显示,为了提高估价,王琳要求“将设备单价能写多高写多高写到最高”,并最终采用了假的评估报告。 4S店改动了部分机器设备的产地和数量,将国产设备改成进口设备,虚构了机器设备的价格。付国清承认,他并没有到佳浩公司盘点、清查机器设备,而只是依照 4S店编制的明细表进行评估。
市委协调后检察院撤诉
王琳被捕后,2007年7月28日,唐山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向唐山市中院提起公诉,唐山市中院于2008年5月15日开庭审理。案卷材料显示,公诉人认为王琳等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案件未当庭宣判。
但令控辩双方均感意外的是,开庭10天后,唐山市检察院突然要求撤诉,并将案件移交给下级唐山市路北区检察院办理。王琳的代理律师当时接受采访时也感到诧异:根据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刑事案件只能向上移送,不能向下移送,此举涉嫌违法。
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法和最高检《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时隔一年后,2009年6月10日,路北区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称,决定对王琳等人不起诉,理由是“本案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京华时报记者对比发现,该《不起诉决定书》与唐山市检察院的起诉书在事实认定部分完全相同,同样认定“政府在对佳浩公司机械设备拆迁补偿中,共计被骗人民币13270585元”。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ne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