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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原首富欠7000万年息18亿元 一女子豪气埋单 |
www.sinonet.org 2012-05-31 中国经济网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时代记者 慕扬 发自山西太原
2009年,山西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后,大批煤老板淡出公众视野。偌大的舞台上,“幸存”下来的为数不多的煤老板,尤其显得引人瞩目。煤改之后,煤老板们对已有的利益难以割舍,而新的出路还不明朗,大戏刚刚开幕。而他们之间,围绕山西省日渐稀缺的煤炭资源所展开的角力与格斗,亦日趋激烈。
张新明与吕中楼,这两名山西煤业“大佬”之间的争斗,即为一例。
张新明在2005年曾荣登“胡润能源富豪榜”,并在8名入选的山西富豪中位居首位。而吕中楼,亦非等闲之辈,1990年代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系的他,是一名经济学博士,有儒商之誉,曾供职于国家科工委。
从2009年开始,围绕总价已飙升至数十亿元的金海煤矿,这两个曾经交好的山西煤业“大佬”,反目成仇,展开一场角斗。
“大佬”交恶
吕中楼系山西沁水人,1990年代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系现代西方经济学专业,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后辞去在国家科工委的工作回乡“做煤矿”。
吕中楼掌控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沁和能源)、沁和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沁和投资)、山西金海能源有限公司(下称金海能源)等公司。
由于是山西煤老板中唯一一名拥有博士学位者,加之待人接物彬彬有礼,吕中楼有“儒商”之誉。吕中楼曾宣称,自己的企业绝不存在偷税漏税等不法行为。
吕掌控的沁和能源,是2001年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三个国有煤矿及一个煤炭发运站改制后引进外资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其主业为煤炭、煤化工及金融。在山西乃至全国煤炭企业中,沁和能源以吨煤实现利润最高而闻名。
公开信息显示,2011年,沁和能源集团全年共生产原煤483万吨,净利润高达19.5亿元。而其向国家所缴纳的税费,每吨都在其他同类煤炭企业的四倍以上。
张新明是山西古交人,1990年代专营煤炭铁路运输生意,先后与武警黄金指挥部生产经营管理部及武警内蒙古森林总队后勤部“联营”华北黄金实业(集团)公司。张新明的第一桶金,即与此相关。
此后,张创立山西金业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业公司),并在2005年被福布斯评为“山西能源版首富”,旗下资产一度号称数百亿元,包括煤矿、焦化厂、电厂、公路运输、铁路专线、房地产等。
澳门豪赌、私挖乱采、矿难瞒报,因涉嫌行贿官员被中纪委调查,因涉黑被公安部调查,因伪造证照偷越国境被河南省公安厅通缉……这位“山西首富”出现在公众视野面前的,是一副另类形象。
“张新明好赌,无论是在澳门赌场,还是在山西经商。他胆大,什么都敢赌!”知情人士如此描述,“他舍得花钱,成箱成捆地向外砸钱。”
张新明和吕中楼的交往始于2004年。经熟人介绍,面临资金链条断裂危险的张新明找到了吕中楼,后者通过旗下沁河投资担保公司借给张4000万元,甚至免掉120多万元的利息。此后,张新明多次在资金紧张时向吕中楼拆借。
“二人当时堪称好友。”接近张吕二人的人士透露,吕中楼与张新明的恩怨源于一座名为金海的煤矿股权交易。交易之后两年,两位大佬反目成仇。
太原一知情煤老板分析,这是一起极为普通的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完成之后4年,工商资料等手续也已按协议变更完毕,在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表明交易时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受到胁迫或欺骗的前提下,已经转让其拥有17%股权的原股东,却向法院要求返还46%的股份,而法院一审判决居然支持这一诉求。
煤矿易主背后的资金战
2007年,煤炭价格持续小幅上涨,中国煤炭由净出口转变为进出口平衡。
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以年均30%左右的投资增幅撬动煤炭价格。炼焦煤供一度紧张,身为山西煤业“大佬”的张新明,自然知道一座煤矿的升值潜力。
但出人意料的是,他却在那年了将升值潜力巨大的大宁金海煤矿(下称金海煤矿)股权出让给吕中楼。
有资料显示,2007年1月,金海煤矿曾与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就合作开发进行过接触,但未有下文。
张新明为何急于出让具有巨大升值空间的金海煤矿股权?坊间传闻,那时他在澳门豪赌时输了一大笔钱;而且,他还面临旗下诸多煤矿需要缴纳煤炭资源价款的巨大资金压力。
对于这次交易,吕中楼回忆,“大约在2007年春节到4月期间,张新明四五次开口向我借钱。谁都有困难的时候,我都借给他了。”
吕中楼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他借钱时总是说公司又缺流动资金了。后来,我对他说‘老张,我不能借了,你得还。’他就说,‘我有矿,我把矿抵给你。’―这时,他欠我的大概数字是1.25亿元。”
张新明所说的矿,即金海煤矿。
金海煤矿位于沁水煤田南部,煤田面积近54平方公里,地质储量40931.19万吨,即便在煤矿多达28座(整合后)的重点产煤县山西省阳城县,金海煤矿亦为公认的巨无霸其储量接近其他27座整合矿的总和,目前总市值约25亿元。
据吕中楼介绍,张新明还不了借款,于是将金海煤矿的部分股份转让给他。
当时金海煤矿所属的金海能源2007年第三次股东会决议表明:公司其他股东放弃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同意北京鑫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北京鑫业)、张新明、张文杨、冯小林四股东,向沁和投资分别转让15%、17%、27%、2%共计61%的股份。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net.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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