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图片来源:资料图)
南风窗杂志8月1日的报道《“红人“任志强》中提到,1985年,任志强曾因侵吞国有资产入狱一年。他因此也得出了教训,“不能随便侵吞国有资产”。
凤凰网财经官方微博发布了这一报道细节,引起了任志强本人的主动回应和诸多网友的热议。
对于凤凰网财经的报道,任志强坦然回应,“确有此事。以贪污罪被西城检察院抓捕,被市检察院以投机倒把罪送审,判缓刑,上诉后,市法院退回市检重查,市检撤诉后无罪裁定。但那时非国有。我想说的是违法的事不干,国有资产也不能贪。”
据任志强讲,他当时被关了十四个月零四天,比他当时正式调进华远工作的时间还长。“还好后来被选为人大代表,证明了自己。”
对于网友的追问“任总难道心里一直没有怨言吗?”任志强倒是很看得开:“继续跟着共产党走啊。妈妈总有打错孩子的时候。”“改革初期多数人不理解。错误难免。”
他更强调,“虽然党会犯错误,但没有党也许会有更多的错误。历史上党犯过许多的错误,能改革就会进步和成功。”
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也对凤凰网财经的报道发表了看法。他说,“投机倒把罪现在取消了,是计划经济时的一项罪,从经济学上看,投机倒把就是中介,商人在供需间互通有无,平衡价格,市场自由调节的商业,就是一定意义上的投机倒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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