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收受贿赂746万余元;张春江当庭认罪,辩护人则主要以“自首”等理由请求轻判
财新《新世纪》 记者 赵何娟
中移动系列腐败案中涉案级别最高者,中国移动原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张春江,日前出庭受审。此时距离其被“双规”,已过去一年半多时间。期间,包括中国移动管理层和业界高管,涉案人数已超过十人。
位居副部级干部行列的张春江,是迄今中国电信行业“落马”者中级别最高的。江心/CFP
7月12日,河北省沧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张春江被押上了被告席。位居副部级干部行列的张春江,是迄今中国电信行业“落马”者中级别最高的。早在2000年初,张春江即出任信息产业部副部长,主要负责电信监管事务,成为电信业最年轻的副部级干部。当时他尚不满42岁。
张春江目前仍被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据财新《新世纪》多方了解,参与庭审的辩护律师是来自北京的律师高子程和周新广。
沧州中院有关负责人向财新《新世纪》记者表示,此案由最高法院指定管辖,具体由沧州中院刑一庭审理。
当日旁听了庭审的人士透露,法庭上,张春江全部认罪,身体和情绪看起来都比较正常。辩护律师主要以“自首”等理由进行了罪轻辩护。
据河北省沧州市检察院指控,1994年至2009年,被告人张春江在担任辽宁省邮电管理局副局长、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总经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业务、追要欠款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北京铱镝电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宋世存、北京阳光加信广告公司董事长杨蕊宁及其丈夫张锐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46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应以受贿罪追究张春江的刑事责任。
宋世存与张锐,均是张春江从上世纪90年代任职辽宁期间即开始交往的老友。张春江和其前妻姬蓉,与张锐关系错综复杂,有包括共同成立公司等行为。但这些情况均未在起诉书中体现。
张春江刚案发时,业界对其在主政中国网通期间网通重组上市中的财务等问题的质疑,也未体现在检察机关的起诉意见中。
老同学宋世存
据参与旁听庭审的人士透露,在沧州市检察院的指控中,宋世存个人对张春江的行贿,主要包括房产和现金。张春江为宋世存所请托的事实,主要是他在担任辽宁省邮电管理局副局长期间,帮助宋世存成立的北京铱镝电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销售手机终端产品,使其获益达100余万元。在之后至案发前,宋世存陆续送与张春江的财物共计470余万元。
对此,辩护人辩称,其中间隔时间太长,不合情理。
宋世存与张春江都是“文革”后恢复高考的第一届学生,他们和张春江的前妻姬蓉同为大学同学,也是多年至交。宋世存是北京邮电大学载波77级11班班长,在同学中有老班长之称。毕业后,他于1984年担任时任邮电部副部长吴基传的秘书。后因泄露商业机密获罪,出狱后仕途无望,转而经商,但仍颇得电信圈旧友张春江等人照顾。
公开信息显示,宋世存名下至少有两家公司:安通汽车卫星定位通讯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铱镝电讯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前者成立于1999年,与四通集团合资,注册资金1000万元,宋世存持有20%股份,曾与中国联通和美国高通合作。
姬蓉曾在国际数据集团(IDG)及大唐电信研究院工作,后赴美攻读MBA,也将儿子带出国读大学并陪同。姬蓉赴美期间,张春江患糖尿病,得到现任妻子王晖悉心照顾。尽管此后两人曾有离合,但张春江最终决定与前妻离婚。
2009年,中国移动飞信业务的独家支撑服务商神州泰岳(300002.SZ)登陆创业板前夕,宋世存曾谋求入股,引起了证券监管方面的注意。
监管部门在调查中发现了宋世存与张春江、王晖的资金往来。2008年4月,张春江与前妻姬蓉离婚。在离婚过程中,张春江和姬蓉曾向宋世存数次“借款”。
不久,张春江与王晖再婚过程中,向宋世存“购买”了一套估价约400万元的位于北京城南的别墅,后以388万元成交。截至张春江案发,房产已过户到王晖名下,但王晖只支付了首付,余款尚未结清(参见本刊2010年第6期“张春江案由来”)。这笔钱最后也被计入张春江受贿数额中。
检察机关认定的张春江利用职务之便为宋世存谋取利益事项,发生在十余年前。宋世存旗下的北京铱镝电讯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5年1月25日,正好在张春江升任辽宁省邮电管理局副局长、党组书记之际。后宋世存通过张春江的关系,向当地电信部门和企业推销了不少产品。
铱镝电讯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宋世存与古铮各持有50%的股份,宋世存任公司法人。但从公开信息看,铱镝电讯的经营状况并不好,利润从未超过百万。到2008年,公司已显示“无经营项目”,资产总额仅11.54万元。
据此,辩护人对前述受贿指控也提出了异议。
密友张锐夫妻档
张春江的另一行贿人张锐,是京城著名的徽派餐厅有璟阁的主人。该餐厅曾入选北京都会十大顶级时尚餐厅,是京城高官、外国使节和各界名流们流连之地。张锐近年来还频频以“当代艺术品收藏家”身份高调出席各种活动,曾用过张睿、张皓铭等多个名字。
上世纪90年代初,张锐在当时席卷全国的经商潮中下海,创办了自己的通讯公司,主要推销小交换机,后来还在大连做服装生意。在大连,张锐遇见了他的“贵人”张春江。
张春江曾任大连市邮电局副局长,在从大连起步的一路升迁中,张锐始终与他保持良好关系,如影随形,从设备采购中间商到广告代理商等,充当了多个角色。中国电信市场这十余年的迅速发展和膨胀,也为张锐创造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参见本刊2010年第30期封面报道“电信隐形人”)
但张锐旗下的诸多公司,大多都未在张春江案起诉意见中显现。所涉主要是张锐之妻杨蕊宁担任董事长的北京阳光加信广告公司(下称阳光加信)。
杨蕊宁原名杨瑞霞,2001年5月成立阳光加信。当时各大电信运营商都在加大形象广告的投入。张锐夫妇看到了这个机会。杨蕊宁本人亦是做广告出身,从1988年就开始从事广告业务。先在北京工商广告公司任职,1992年创办了北京华艺广告公司,客户之一即为中国电信,其他还包括中国邮政、摩托罗拉。“当时做中国电信的业务很多,网通还未涉及。”曾在华艺任职的一位内部人士称。
阳光加信成立后数次增资扩股,业务发展很快。但在业内名声鹊起,始自2004年夺得中国网通的全国代理业务。
2003年5月,张春江调任中国网通任总经理,同年阳光加信即接到中国网通新品牌形象推广的业务。阳光加信号称,其在电信行业有近十年的专业服务经验。
2004年,中国网通推出了“中国网,宽天下”的系列广告,在业内颇有影响。
当时,网通大事不断,广告投放密度很大。2004年7月,中国网通成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固定通信服务合作伙伴;2004年11月网通在香港上市。其间,阳光加信都是其主要的广告代理商。接了网通的业务之后,阳光加信逐渐不再接其他运营商业务。
业内一般估算,广告投放占电信公司年收入的1%-2%。2003年、2004年间网通的营业额在600亿元左右,2005年和2006年则超过850亿元。以此推算,网通每年的广告投放应在数亿元乃至十数亿元之间。广告公司的收入则来自媒介代理费和创意费。投入少、产出高,阳光加信受益匪浅。
截至2007年,阳光加信广告已在上海、辽宁、长春成立了分公司。阳光加信广告的成功,使其赢得了与国际著名的奥美公司的合作机会,2007年双方成立合资公司,各占50%股份。杨蕊宁继续担任法人。
据检方指控,张锐夫妇陆续给了张春江近300万元人民币的贿赂。
旁听庭审的人士透露,在法庭上,关于金钱来往的事实,双方都未有争议。
争议在于张春江是否利用职务便利为阳光加信谋取了利益。张春江的辩护律师称,阳光加信是中国网通经过招标比标合法取得代理资质的,选择阳光加信也是中国网通管理层的集体决定。
另据财新《新世纪》记者了解,张锐还牵涉四川移动原总经理李华涉嫌受贿案。
财新《新世纪》记者于宁、王和岩对此文亦有贡献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