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山都用“种子霸权”剥削农民?孟山都霸权几多?
第一类“种子霸权”:杂交技术的必然
在《孟山都公司眼中的世界》一片中,导演主要把焦点对准了“垄断霸权”,比如孟山都强制农民们不得保留种子,在第二年播种前必须向孟山都公司购买新种子。
实际上,这所谓的“种子霸权”需要分开来讲。
比如以玉米为例,实际上,自然生物特性决定了商业玉米种子――无论转基因种子还是普通种子――都需杂交得来,而杂交方式的自留种,必然会影响来年收成,因此农民自然不会留种,为了产量考虑也会向种子公司购买。
要知道,即便是我国的杂交水稻,其第二代种子也难堪再用,农民们很少自留种。
有些人说,“转基因作物第二代就不能种,这证明了转基因是一种‘绝后’的技术”,这当然完全是谎言,杂交种子的后代在农田方面会一代不如一代,无论传统作物还是转基因作物。
第二类“种子霸权”:知识成果可以换取报酬
有人问,对于那些自花授粉(非杂交)的作物,比如大豆等,农民是可以留种的,孟山都为什么也要向农民们重新伸手?
孟山都中国区总裁艾博文是这样解释的:“对我们这样的公司来说,我们开发一种这样的产品,通常需要十年时间,投入1.5亿美元用于研发直至商业化。我们投入这样的巨资,是因为我们希望在推出产品后可以得到合理的回报。”
黑龙江农科院专家张瑞英表示:“孟山都在转基因作物研制方面投入了几十亿美元资金,技术优势即便形成垄断,别人也没法说什么,因为这是巨资投入的产物。孟山都的技术成果应该受到保护。”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与传言中“凶神恶煞”的形象不同,孟山都对于违规者并非如想象般冷酷――“专利费不是单独收的,是包括在种子价格中,放在市场上由农民根据性价比自由选择,公司无法强迫农民支持专利费”,“孟山都知道个别的农民存在违反专利或协议的行为,孟山都一旦发现,会与农民沟通解决问题而不是诉诸法律,而且这些农民还依然是我们的客户。”
该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不得不通过法律手段去维护专利的案例很少,1997年至2009年7月,诉讼记录在案的共计138件,平均每年大约12起,目前只有9个诉讼案件走完了全部的法律程序。同时,孟山都还将所得到的赔偿捐赠给包括奖学金项目在内的慈善项目。
第三类“种子霸权”:孟山都不让农民买普通种子?
在电影《孟山都公司眼中的世界》中,导演还着重介绍了孟山都的一种垄断模式:让农民们想买非转基因的种子也买不到。
这就像一些反转基因人士所说的:农民种植转基因作物,是因为在市场上买不到“天然”作物的种子,所以不得不种。
但实际上,“即使是在中国转基因品种推广最成功的棉花,市场上也仍然有非转基因棉花种子在销售,这是只要去销售种子的网站上查一下就可以知道的。”
孟山都用“专利优势”收保护费?
孟山都称不向中国农民收种子专利费
发展中国家有各种办法规避“专利”
反转基因的一方认为:农作物的专利都控制在发达国家或者少数大公司手中,发展中国家必须支付大笔专利费才能使用这些技术,这等于把国家的粮食安全交给外国人。
实际上,专利都是有适用范围的,美国专利不适用于中国,中国有很多办法规避。更何况中国科学家目前正在进行的转基因研究使用的都是早已成熟的技术,原来的专利早就过期了。
再比如,阿根廷的国家《种子法》并不保护孟山都的专利。因此,阿根廷农民可以不用从孟山都手中购买转基因大豆,而且法律允许他们种自己留种的大豆。结果,阿根廷农民购买转基因种子的价格比美国农民买的价格还要低。
我国转基因产品基本不存在专利问题
从生物育种的技术链条讲,中国拥有转基因植酸酶饲用玉米的自主知识产权,既有植酸酶基因的专利,又有转基因植酸酶玉米的专利,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是这两项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与此同时,转基因水稻研究人员表示“不侵犯任何外国公司或个人的专利”。
2004年之前,孟山都的转基因抗虫棉曾占据了中国市场90%以上。中国农科院生物技术研究所见机较早,先后开发出数种抗虫棉转基因技术,逐步取代了孟山都。1997年中国抗虫棉产品在国内市场上仅占7%,而到了今天,中国自己的转基因抗虫棉已覆盖国内95%以上的市场份额。
其实,转基因的基础技术大多是在上世纪90年代及更早以前产生,现在都已经过了专利保护期。可以这样说,“中国推广最多和将推广的转基因作物都是有自主产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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