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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广告投入是环保投入的27倍 地方纵容污染(图) |
www.sinoca.com 2011-06-09 北京日报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延伸阅读
松花江污染事件国家买单78亿
6月1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在其官方网站上透露,2005年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发生5年来,国家已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累计投入治污资金78.4亿元。同时,根据国家2006年批复并实施的《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为防止松花江流域水污染,安排治污项目达222个,总投资约134亿元。
此消息一出,公众质疑声一片:由亚洲最赚钱的公司中石油造成的污染事故,防治数目如此之大,却为何让国家和纳税人来买单?
2005年11月12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爆炸事故发生后,监测发现苯类污染物流入松花江,造成水质污染。苯类污染物是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有机物。受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影响,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
在事故发生后,中石油向吉林省政府捐助500万元,支援松花江污染防控工作,并向当时的环保总局缴纳了100万元罚款,这在当时就引起质疑。有业内人士指出,为何是捐助而不是赔偿?中石油明明是事件的当事方,何以成了“局外人”?
而在松花江污染事件中,各级政府为处理此次事故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其邻省黑龙江从省长基金中拨出1000万元专款用于事故应急,哈尔滨全城停水多日,吉林省松原市停水多日,但是中石油及其下属的吉林石化公司始终不言“赔”。
而在国外,若像中石油一样制造如此大的污染,肇事企业通常需向受害公众提供巨额经济赔偿。
“中石油没有被重罚与法律法规的缺失有很大关系,国家缺乏造成重大污染之后该如何赔偿的法律。仅靠国家环保部来开罚单,而不是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诉讼,企业大多存在侥幸心理,这实质上是一种纵容。”能源专家说。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教授周柯表示,在美国和墨西哥,上市公司一旦发生这样重大的污染,赔偿的数额简直就是天文数字,企业应当承当相应的部分,而不是用纳税人的钱来买单。而在我国,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和行政干预来处理这样的事情,这样有时候效果会很好,但也导致一些大型企业有意无意地“忽视”了自己的责任。
人民日报:哈药“污染门”为何难关
问题如此显见,各方吁请不止,而“污染门”始终难关,这恐怕不能用“失察”或是“盲区”来解释
废气排放超标,恶臭难闻;废水直排入河,河水变绿;废渣简单焚烧,倾倒在河沟边――媒体曝光的哈药集团旗下制药总厂的污染,让人触目惊心。
早在2009年8月,就有媒体曝光了哈药的污染问题。近两年来,媒体对哈药污染的追问一直没有停止。黑龙江多位政协委员也曾联名提案,并提交了“硫化氢气体超标1150倍,氨气超标20倍”的实际检测结果。当地人大多次将哈药制药总厂气味污染问题作为议案讨论。而据当地环保机构说法,自哈药制药总厂建设投产以来,附近居民关于其乱排放的投诉,从未中断过。
民众的追问,舆论的追问,人大政协的追问……如此追问力度,为何竟关不上哈药的“污染门”?
媒体报道说,哈药2010年营业收入180亿元,5年上缴70亿元税金――顶着当地著名利税大户的光环,这是不是哈药的所谓“底气”?
这种怀疑是有理由的。一些利税大户,仗着对当地“贡献巨大”,既能创造财富,也能解决就业,就利用地方“不敢得罪”的心态,不把一些法律规定放眼里。而一些地方,明知企业有问题,但为了留住利税大户,面对举报质疑,或“睁只眼闭只眼”,或“捂盖子封口子”;本该发挥“猫捉老鼠”作用的环保部门乃至司法部门,也常常失语、失职、失守。
事实上,从河北元氏县化工厂长期排放有毒污水,到近期将被“全面严厉整治”的铅蓄电池行业,再次表明,很多污染事故、污染企业的背后,往往与地方有关部门的“宽容”有关。
再看哈药“污染门”。问题如此显见,各方吁请不止,公众因此有理由追问,当地政府机构和司法部门能否更积极地作为?工业布局不够合理,或许令哈药彻底解决排污问题增加了复杂性,但无论如何也不能成为其排污不止的理由,更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挡箭牌。而哈药没有因此付出相应代价,这种现象,恐怕不能用“失察”或是“盲区”来解释。
地方政府扶植企业、服务企业,发展经济,根本目的是为了人民生活幸福。如果居民的住宅楼和企业超标排放废气的烟囱比肩,社区的街道与企业超标排放废水的河道比邻,当企业一边发展壮大,一边污染河流、空气,破坏自然环境,危害民众健康,即使企业上缴再多利税,又能创造什么样的社会价值?眼里只有纳税大户盈亏却轻视群众呼声、牺牲环境资源,还能叫“科学发展”吗?
最新消息说,哈药总厂已承认存在污染,表示立即整改。希望这不是一种敷衍,不是重复两年前的一幕。因为,一次次未有结果的追问,只会让百姓伤心,让地方公信力受损……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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