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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股权转移迷局:“主人”是谁?内资门槛(图) |
www.sinoca.com 2011-05-26 南都周刊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沟通不畅?
不过,马云在评论支付宝股权转移是为了股东利益甚至造福大众的论调时,并没有反驳雅虎声明中所指出的“未获董事会批准”的说法。互联网资深观察人士,曾任雅虎中国CEO的谢文称,讨论和批准是两个概念,“没有获得董事会批准,就私自转移公司资产,马云的做法就有违法嫌疑。”
外界猛烈抨击的弹药大多也都投放到该疑点上,然广东颐和律师所律师王波在接受南都周刊采访时表示,按照中国相关法规,支付宝股权的“乾坤大挪移”并不违法。
公开资料显示,支付宝的原有全资母公司是注册于开曼群岛的Alipay e-commerce corp(下称Alipay),而Alipay又是阿里巴巴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在支付宝的两次重组前,雅虎和软银持有阿里巴巴集团超过70%的股权,而阿里巴巴集团则通过Alipay拥有支付宝100%的股权。现在两次股权转移后,支付宝已经转由马云控制80%的浙江阿里巴巴全资拥有。
王波称,根据中国《公司法》规定,Alipay作为支付宝的唯一、全资股东,有权决定支付宝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包括处理支付宝的股权转让问题。也就是说,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支付宝的处理权在Alipay,而不是其股东阿里巴巴集团,更不是后者股东雅虎、软银和马云及相关管理层。 “不过,还有另一种情况,Alipay公司是外国法人,转移支付宝的做法,是否符合注册地开曼群岛相关法律和阿里巴巴公司章程规定,那就另当别论了。”王波说。
问题是,开曼群岛公司法并无对董事出售公司资产的权利作出特定限制,而阿里巴巴在上市时发布的章程里,关于“出售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资产的权利”一项,也没有明确说明,仅仅只是表明不得违反开曼群岛相关法规以及股东大会时制定的任何规例。
而按照法律界人士的说法,只有两种情况雅虎和软银可以起诉阿里巴巴伤害自己的利益:一是阿里巴巴股东大会有决议,大股东雅虎对阿里巴巴重要资产转让有重大权利;其次是雅虎和软银能证明,马云此举已属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以合法目的掩盖非法目的”等5种合同无效的情形之一。
但类似决议并未在阿里巴巴集团公告上出现,这让外界很难判断是非对错;而支付宝如果拿不到牌照,作为阿里股东的雅虎和软银利益也将受损,这也决定了雅虎和软银很难找到起诉依据。换言之,此次支付宝股权被转让,大股东雅虎要想告倒马云,难度很大。马云说阿里巴巴“100%合法,100%透明”,也佐证了这起事件上很难证明马云违法,反而在央行的明文规定下,一些投资人身份背景的互联网人士认为,马云是在拿支付宝的生死存亡当做与雅虎谈判的筹码。
但,这并不代表雅虎会坐视自己的利益无端消失,毕竟它还手握阿里巴巴40%的权益,此外日本的软银也持有29.3%的股权。两家合在一块已拥有董事会超过50%投票权,可以决定阿里巴巴的绝大部分事宜。
“支付宝的事情有些复杂。”在香港时马云便已表示,支付宝问题还在讨论中,并未最终尘埃落定。i美股创始人方三文也对这起纷争十分头疼,他一度不知道该如何分析这个事件。i美股网的工作之一就是每天把在美上市的中国企业的分析文章发给美国的相关机构和媒体。
i美股网起初认为股权转移纠纷可能是因为近几年来雅虎人员变化太大,部门沟通不畅、对雅虎与阿里巴巴之间的关系并不了解造成的。2009年7月支付宝第一次转移时,雅虎CEO巴茨刚刚就任不足半年,当时这家公司就未披露支付宝股权转让的任何消息。
方三文判断,雅虎现在的管理人员,或许不明白阿里巴巴是想做一个“协议控制”。最初,阿里巴巴在分拆B2B上市时,就先成立了浙江阿里巴巴,由后者去获得互联网信息服务与其他网络服务所必要的执照及许可证。
这个模式来自于新浪。2000年新浪准备登陆纳斯达克前,由于原信息产业部不允许ICP资产海外上市,于是新浪成立纯中资持股的公司独立运行ICP业务,而上市的新浪则为“ICP新浪”提供技术服务,双方再通过五个商业协议将收入转入上市公司。
此后大多数在海外上市的中国互联网公司都复制了这种做法,中国互联网行业从此也多了一个“行话”:“协议控制”或“新浪模式”。
问题复杂
5月14日,也即《福布斯》刊出支付宝股权转移事件的三天后,i美股网将其分析文章发到美国,华尔街众多分析机构也表现错愕:就像众多的中国普通互联网用户一样,他们此前也并未接触过“协议控制”一词。
原因是,这些幕后协商的问题,上市公司没有义务将“协议”披露在财报上,从来不考虑“外资身份”的美国市场,自然也不会想到这种“暗度陈仓”的伎俩。
正因为不了解,雅虎股东、对冲基金公司Ironfire Capital的高层埃里克・杰克逊,在雅虎声明发布后很生气:“看起来雅虎―尤其是杨致远―也被隔离在了决策圈以外。”
在方三文看来,这件事就是两方沟通无效,毕竟要解决这个问题对互联网行业来说非常简单。投资者们的质疑让雅虎产生巨大压力,这很可能导致后者将本来应该放在台面下解决的事情,拿到台面上讨论,以至于舆论沸沸扬扬。
但事情也许并不像方三文想的那么简单,i美股网自己的一篇分析文章中就写道:“双方对事件的信息披露极为有限,给我们了解事件全貌造成了巨大障碍,我们的分析很可能是片面的。”
在支付牌照上,阿里巴巴的确想把支付宝变成真正意义上的“内资公司”,“我们根本不考虑‘协议控制’模式,这样是在欺骗主管部门。”支付宝公关总监陈亮表示。
阿里巴巴担心的部分原因在于第三方支付的特殊性。易观国际的数据显示,去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额达到11342亿元,同比增长了95%。这其中占据了一半市场份额的支付宝,也不仅仅代表着每天几十亿元的流通渠道。事实上,诸如5173游戏交易网、孔夫子旧书网这样的B2C网站,它们的支付方式,都采用了支付宝提供的技术支持。
拥有超过几亿用户,上千家合作伙伴,“支付宝根本不可能是一家简单公司,如果某天大股东要求支付宝披露交易信息或者客户信息,支付宝给还是不给?这并非无聊假设,实际上中国监管部门会考虑这个问题。”陈亮说,支付宝不可能允许有闪失。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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