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我们是一群有着刚需的购房者。”参与“抗议”的,是去年4月北润园首次开盘时已以每平方米2.5万元左右高价购房的数十名名业主。得知今日新开楼盘均价将下调为每平方米2.1万元的消息后,他们便相约集体散步“维权”。
购房者散发题为《用我们的血泪给您换来的购房经验!》的材料。 财新记者 李漠 摄
2011年3月5日,北京东五环外通惠河畔的“远洋一方”北润园第三次开盘。在接待近百名购房者的同时,售楼处也迎来了一群不速之客。
早上8点左右,一群衣着普通的“抗议者”便三三两两聚集在售楼处周围,几辆警车则悄悄静候一旁。
“我们是一群有着刚需的购房者。”参与“抗议”的,是去年4月北润园首次开盘时已以每平方米2.5万元左右高价购房的数十名名业主。得知今日新开楼盘均价将下调为每平方米2.1万元的消息后,他们便相约集体散步“维权”。
8点半左右,看房人逐渐多起来,一些“抗议者”手持“退房”标语,安静站立在售楼处前的道路两侧。另一些人则准备向前来看房的人散发传单。
不过很快地,他们就被警察制止,传单亦被没收。“抗议者”们并未散去,一直聚集在售楼处周围,以示抗议。
随后,“远洋一方”方面派出代表,与全体“维权”业主谈判。经过近四十分钟的协商,双方就退房、补偿事宜仍未达成共识。
双重资金压力
事实上,这批业主策划此次行动已有时日。
此前,“远洋一方”北润园已两次开盘。第一次即是2010年4月,发售1、4、5号三栋楼300余套房源。到了11月,北润园再次开盘,房源为9号楼的126套房。不过当时只集中推出了9号楼的第二个单元。此次“闹事”的业主,当初均以每平方米2.5万元的均价购买了这四栋楼中的房子。没想到的是,元旦节刚过,和他们同一区位、同一户型的9号楼一单元便大幅度降价销售,降幅更是达到4500元/平方米。
该消息似一颗重磅炸弹,在业主们的QQ群上引起轩然大波。现在,北润园又迎来第三次开盘。价格以“打折”方式下调,最终的均价为每平方米2.1万元。
事实上,据某网站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市场上有120余个项目有不同程度的打折优惠现象。且随着调控的深入,还有更多的项目在酝酿打折。
这群业主之所以对价格如此敏感,更多的在于他们所背负的另一重压力。自其去年4月签约买房至今的近一年时间里,国家楼市调控屡屡发力。2010年9 月,第二轮楼市调控将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一律调高30%,在短短的几个月的时间内再凑出几十万的现金,成为此批工薪购房者普遍面临的难题。
购房者在远洋一方售楼处前要求退房。 财新记者 李漠 摄
延期交房遭遇“调控”
不过,在他们看来,自己购房成本的增加,还有开发商的因素在其中。
维权代表陈旭(化名)告诉财新记者,“远洋一方”对其宣传的项目封顶时间为2010年12月底,即此时业主就可以办理贷款手续。尽管当时首套房首付比例已提高,但大多数银行仍有7折利率优惠。但事实上,“远洋一方”将封顶时间推迟到了2011年5月。在此期间,新的政策又陆续出台,除了二套房首付比例再次提升,贷款利率提高,且折扣也将取消。
一位维权业主为财新记者算一笔账。她所购买的64平方米的小户型,在政策调整前后贷款总额至少相差20万元。在业主们看来,这一损失虽是政策变动直接造成的,其后却有开发商的过错。
一方面购房成本的陡然增加,一方面楼市价格却开始松动,自己的房子还未交付便迅速贬值。因而,一部分业主想到退房。无力支付新增首付款,月供压力过大,干脆提前退场;即便着急还要买房,此时市场上的价格也已下调。不过,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此举乃是违约,需要支付20%的违约金,相当于当初交付的首付款打了水漂,这自然让其难以接受。
而另一部分业主,根本就不敢打退房的主意。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并没有北京户口或连续五年的社保、纳税证明,一旦退了房,一两年内就再也买不上了。
在这部分“维权”业主的眼中,政策的变化,乃是其签订合同之时不可预见的风险,因而希望解除合同或者变更合同。他们或要求开发商以降价等方式予以补偿,或要求无条件退房。买卖双方共同承担政策风险,成为其共同的利益诉求。
开发商态度强硬
不过,这在开发商眼中,都是没有法律、合同依据的要求。
在给业主的回函中,开发商提出,房屋作为不动产,具有使用及投资的双重属性,如同购买股票、黄金等产品一样,房屋价格会随着市场行情上涨或下跌,收益及损失均由购买者自行承担,风险与收益并存。“换位思考,在房屋销售后价格上涨,开发商也无权要求业主补齐差价或收回房屋。”远洋地产强调,关于房价一事,“我们所有的承诺已体现在双方签署的合同中,我们将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远洋地产向财新记者解释,对于该项目,公司与客户双方签署的合同中并未承诺楼座的封顶时间。至于政策的变化,远洋地产在答复业主们的回函中强调,自 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国家对房地产金融信贷及调控政策频出,买房者对政策调整的风险在购买房屋时应当有所预见。且双方在合同中对银行放贷前相关政策变化产生影响的处理措施也进行了明确约定。因而,业主们所提出的补偿贷款利息及保证首付比例不变的要求,“我公司认为缺乏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约定的依据,因此无法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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