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收购美企再以失败告终
华为跨境并购避开337条款仍遭打压
数据显示,过去两年,中国企业跨境收购失败率全球最高。知识产权专家指出,未来,西方国家以国家安全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的案例还会更多,对此,一方面中国要加强立法和执法;另一方面要尽快从法理上根除跨国公司的超国民待遇。
美国对中国企业设置三重防线
1.“反倾销”和“反补贴”手段。
主要针对一般商品,通过“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和“反倾销”、“反补贴”方式,针对中国企业输送到美国市场的低端产品,以此为由进行打压。类似案例,东南沿海很多企业都遭遇过。
2.利用知识产权手段。
如美国的301条款和337条款。最近几年,美国扩大“337条款”使用范围,哪怕只是怀疑或者有美国企业无中生有地举报,美国海关就会动用337条款,将中国产品扣留在美国海关,制止中国产品进入美国市场,进而封杀中国企业。
3.利用国家安全审查手段。
在“337条款”无法生效的情况下,将外国投资委员会(CIFUS)审查作为新的干涉手段。比如华为和三叶的贸易案例,其本质是华为避开了“337条款”,通过直接在美国投资,而美国政府采取此手段继续阻挠华为进入美国市场。
日前,华为在起诉美国摩托罗拉公司侵权的诉讼中获得初步胜利,令业界鼓舞。但一个无法掩盖的事实是:近几年,以华为为代表的中国企业在走出去时屡屡受阻,特别是一些涉及高科技和能源的并购案,中国企业大多数失败而归,也令国人困惑。
华为并购再失意
就在几天前,华为公司迫于压力,放弃了对美国三叶公司(3Leaf)的收购,这也是华为公司近年来受阻的多起跨境并购案之一,这也是在“337 条款”无法生效的情况下,美国将外国投资委员会(CIFUS)审查作为新的干涉手段。而有数据显示,过去两年,中国企业跨境收购失败率全球最高。
原因何在?昨日,北京邮电大学教授、知识产权律师谢明敦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由于担忧中国的崛起,近年来,美国对中国企业在美并购设置了多重防线,特别是在高科技领域,在传统手段无法奏效的情况下,已上升到采取“国家安全审查”手段来打压中国企业,这也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又一个动向。
谢明敦说,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要求华为撤销购买美国小型科技公司专利和产品,以及最近摩托罗拉有可能会将华为的专利技术出售给诺基亚西门子,表面上这两件事是法律层面的问题,背后反映的是在中国崛起的过程中,中美两个国家在高科技产业利益上的博弈,核心还是在于产业利益,而非单独的企业权益。
境外壁垒可能增多
他认为,像华为收购三叶公司失败的情况还会出现,因为美国对中国高科技企业的防范和打压不会改变,不要期望用一两桩收购就能敲开美国的大门。随着中国走出去的步伐越来越快,中国企业面临的这些非经贸性的壁垒可能会越来越多。
中国企业跨国
并购失败案例
2005年,中海油以185亿美元的价格大手笔展开收购美国优尼科石油公司,在与雪铁龙公司拉锯战、美国政府干预等情况下,最后撤回收购。
2007年,华为和美国贝恩资本试图以22亿美元联手收购3Com公司,但因美方担忧国家安全而流产。
2009年,中铝与澳大利亚力拓的195亿美元“世纪大交易”失败。
2010年,腾讯竞购全球即时通讯工具鼻祖ICQ失败。
2010年,中海油联合加纳国家石油公司出价50亿美元,竞购加纳Jubilee油田23.5%股权交易失败。
2010年,中化集团与新加坡淡马锡联手用约500亿美元收购加拿大钾肥的计划失败。
2010年,华为竞购摩托罗拉业务失败,被诺基亚西门子公司以低于华为报价的12亿美元收购成功。
专家建议
根除跨国公司的超国民待遇
2010年我国企业在海外投资达到590亿美元,其中40%通过并购实现,但我国企业在海外并购也遭遇过一些国家以所谓影响国家安全为由的抵制。专家认为,中国应从屡屡受阻中吸取教训,前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谢明敦建议,一方面,中国在国内的法律尤其是知识产权方面,要加强立法和执法,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自主创新力度,不要让西方国家肆意寻找借口。另一方面尽快从法理上根除跨国公司的超国民待遇,对国内企业和国外企业,要公平地动用知识产权的法律、反垄断法和审查制度,尤其是和美国相对应的行业和企业,例如高科技行业的兼并购买等方面,为中国企业在国外获得公平待遇创造条件。
还有建议认为,中国政府和企业需要开展积极的沟通工作,承担更大的社会和环境责任,更合规地在海外投资和并购,化解对方的担心和抵制。
华为公司人士也强调,美国法院对摩托罗拉侵权案件的公正裁决,不仅是华为长期以来与美国公司进行广泛商业合作的基础,并且也使他们更有信心在未来继续加大对于美国的投资。
数据
国际知名金融数据提供商Dealogic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企业跨境收购的失败率(指已宣布的跨境交易被撤回、拒绝或听任其过期失效的比率)为全球最高,达到12%;2010年,这一比率降至11%,但仍为全球最高。相比之下,美国和英国公司2010年从事海外收购的失败率仅为2 %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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