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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高工实名举报:(袁)隆平高科上市涉权钱交易 |
www.sinoca.com 2009-11-17 21世纪经济报道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我和袁隆平素无往来。”11月13日,陈绍光在电话中对本报记者说。
四天前,陈绍光以“湖南农科院植保所退休高工”的身份,在天涯论坛发布了一篇名为《隆平高科[18.80 -0.69%]十年黑幕揭秘》的举报信,称“隆平高科的组建与上市,是典型的59岁现象,也是欺骗股民、上市圈钱及损害国家利益的典型”。
该文一时引发轩然大波,并被多家网站转载。由湖南农科院、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等于1999年发起成立的隆平高科(000998.SZ),以中国杂交水稻育种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袁隆平的名字冠名,袁隆平也是其主要股东之一。
陈绍光对本报记者称,自己和农科院30位退休人士,已经为此事进行了近10年的举报上访。在多次努力无果的情况下,他最终选择以网络实名发帖的方式来引起外界的关注。
陈绍光强调,举报并不是针对袁隆平本人。虽然,陈绍光与袁隆平均曾在湖南农科院工作,为同事关系,但陈绍光笑称,“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
11月16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对陈绍光的举报,隆平高科董秘彭光剑回应称:“举报信中说的‘权钱交易’,因为原大股东(湖南农科院)已经退出,不是公司应该管的事;至于‘圈钱’一说,我们已经在以往的公告中讲得很清楚了。”
10年举报
2000年12月,隆平高科在深交所上市。当时公布的招股说明书,成为引发陈绍光等人举报的导火索。
陈绍光称,“当时,湖南农科院的领导们同时兼职隆平高科的董事长、总裁等要职,但他们又代表农科院与隆平高科签署了一系列的合同、协议、补充协议,均以损害农科院的利益为代价”。
此后,陈绍光开始了“不间断”的举报。
据陈绍光介绍,在他身后,有一个多达30人的群体,均为农科院离退休干部,“包括以前农科院的老院长,都是属真实姓名的”,平均年龄为75岁。
“我是里面最年轻的。”66岁的陈绍光说。因此,他也承担了更多的工作,包括写信、上网发帖等。
1943年出生的陈绍光,原为湖南农科院的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并曾一度担任湖南果蔬科技公司董事长等职位。他的主要发明成果包括:大麦两系法杂交制种技术、水稻雄性不育系的筛选及利用方法、膨化后子仁、果蔬脱皮剂及萱麻胶助剂等。
事实上,在此次网络发帖举报之前,陈绍光已经写了一系列文章,矛头对准的均是隆平高科,包括《对杂交水稻的不实宣传应该纠正》、《谁打劫了杂交水稻?》、《谁打劫了“袁隆平”品牌?》等。
陈表示,这些文章大多是他此前为在杂志上发表而写的,为了适应杂志的要求,这些文章皆满足了“摘要、关键词”等论文的写作规范。不过,陈绍光向北京、浙江、湖南等几家杂志的投稿,均无音讯。“他们不敢发表。”
在投稿无门的情况下,陈绍光团队讨论决定,“应该通过网络这种现代传播[1.32 1.54%]方式引起更多人的注意”。而最“年轻”的陈绍光,也就顺理成章地承担起这一任务。
“为了这个,我一直在学上网,最近才学会的。”对于为何选择天涯论坛发帖,陈的回答是,“别人说,这个网站看的人比较多”。
争议焦点
陈绍光称,10年前,在看到隆平高科的招股说明书之后,他们最痛心的是,湖南农科院与杂交水稻中心以公开承诺的方式放弃了科技开发自主权。“这对国家财产的损失太大了!”
当时,隆平高科与农科院、水稻中心、中科院长沙农业现代化研究所签署的《协议书》规定,由这三家完成的科研成果,“股份公司享有优先于任何第三人有偿使用的权利”,包括转让方式、许可方式、 配股方式和委托研究方式。
“农科院和水稻中心多少人的努力,后来都跟我们无关了,我们反倒没有了开发权!”谈及此事,陈绍光至今不忿。“一切成果只能交隆平高科去‘有偿开发’,几代人奋斗打造的湖南省农科院连同举世闻名的湖南杂交水稻中心,只能成为一家上市公司的科研基地、人才培训及贮备基地以及后勤保障基地。”
在陈绍光看来,当时兼任隆平高科高管的几位农科院领导,是以损害国家利益的代价,“营造一个他们退休后可以栖身并赚大钱的地方”。由于时任农科院院长的田际榕,当时正好59岁,陈绍光称之为“典型的59岁现象”,“临退休前利用手中权力换取退休后好处”。
招股说明书显示,当时,田际榕等人并不持有隆平高科的股份。但举报信称,田际榕等人的“关系户”,在隆平高科上市前,已经获得了大量的“原始股”。
陈绍光告诉记者,那几位领导,在2002年前后就全卸掉了农科院的职务。几年之后,他们又相继从上市公司卸任,仅保留董事、顾问等身份,“但他们已经赚得盆满钵满了”。
而对隆平高科其它问题的举报,陈绍光坦言,主要目的还是“希望通过举报能引起民事诉讼,判定当初的(开发权转让)合同为无效合同”。
举报信称,隆平高科[18.80 -0.69%]总股本中只有5%是以现金出资,发起人作为出资的“资产”,“主要是应收款、债权债务、过期的种子、报废的农药以及应核销而未核销的物资,烂账”;隆平高科募集的资金,“未见一个项目是按照招股说明书上列出的内容及投资予以实施”,“主要是用于房地产开发与炒股”。
农业龙头?
对于湖南农科院放弃“科技开发自主权”一事,彭光剑表示,根据证监会规定,经营主体上市时,大股东与上市公司间不能有同业竞争。上述协议,正是为了避免这种同业竞争而制定的。
他同时强调,2005年,湖南农科院退出上市公司后,“开发权”已经回到了农科院手里。
2004年,隆平高科第一大股东湖南农科院,开始陆续转让手中的股权。最终,长沙民营种业企业新大新集团以9.55元/股的价格接手了其所持有的2650万股(占比25.24%)国有法人股,成为第一大股东。农科院彻底退出。
对于农科院退出的原因,彭光剑表示“并不清楚”。而陈绍光的说法则是,“新来的农科院领导看到大家举报的情况后,做出了退出举措”。
在农科院退出之前,隆平高科在房地产方面的投资,已开始被外界所注意。
隆平高科2003年半年报显示:其投资1380万元拿下了一个49908平方米的地块;另外,其还持有湖南开源置业公司800万股(持股61.54%),后转让400万股(持股下降至30.76%)。
这也正是举报信所质疑的“募集资金投入了与主业无关的项目”。
对此,彭光剑表示,“当初招股说明书所列的11个项目,有7个项目是完全投入了的,另外4个,是因为市场不好才取消的,但剩余资金也投到了与农业相关的项目之中”,“这些都有公告为证”。
2006年9月,隆平高科公告宣布“调整经营战略”,重点发展以杂交水稻种子为核心的农作物种子产业,“为此,决定停止、缩减以及合并多个募集资金项目”。当时,隆平高科有“四个募集资金项目”停止建设,同时缩减了两个项目的投资额。
公告称,这六个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共计21206.77万元,将投入到与种子相关的项目,总计投资23000万元。
彭光剑称,目前,隆平高科在国内杂交水稻的市场占有率达到了20%,公司90%的销售额来自于主业。
有意思的是,2007年12月和2008年12月,隆平高科两次向嘉里置业转让旗下公司长沙融城置业公司的股权,完全退出房地产业。由此,隆平高科累计获得1.5亿元左右的转让款,而其2008年的利润总额仅为9656万元。
“如果没有转让股权等非经常性收益,它的主业应该是亏损的。”一位长期关注隆平高科的分析师告诉记者,“(隆平高科)这两年业绩不是特别好。”
在他看来,在2005、2006年的行业低谷,隆平高科业绩就开始下滑,这两年恢复也不快,这也和隆平高科的管理有关,“管理费用较高,产品竞争力不是特别强,毛利率也下滑了”。
袁隆平的身份
但这家业绩平平的公司,却因“杂交水稻龙头企业”之名,一直受到市场的追捧。这与袁隆平的声名不无关系。
在彭光剑看来,目前,袁隆平与上市公司有两层关系。
“首先,企业以袁隆平的名字命名,我们要对他的名誉负责,因此,要做与他的事业相关的领域;其次,袁隆平拥有上市公司400万股,是公司主要的个人股东,也是隆平高科目前的名誉董事长。”袁隆平同时还是隆平高科第二大股东湖南杂交水稻中心的法定代表人。
不过,陈绍光认为,价值1000亿的“袁隆平”品牌,被隆平高科以580万元收购,也是国有资产流失的典型。
至于“袁隆平何以愿意以这样的低价让出自己的姓名权”,陈绍光称,本来,上市公司的取名为“农平”,取袁隆平名字的谐音,“但后来领导做了袁隆平的工作,他就同意了”。当时,袁隆平所在的水稻中心挂靠在湖南农科院,“他是搞科研的,当时并不懂姓名权、品牌这些。”
而彭光剑则表示,当时说服袁隆平以“姓名权”进入上市公司“很简单”,“上市公司的发起时致力于发展农业、最先进的育种技术,与他的愿景相符”。
根据当时的协议,隆平高科向袁隆平支付“姓名权使用费”580万元,袁隆平以其中的380万元投资入股,获得250万股权(持股5%)。此后,经过送转和股权激励等,袁隆平目前持有400万股。
彭光剑称,袁隆平作为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肯定要发表意见,“我们也要向他老人家汇报”。
而不久之前,袁隆平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自己每年从上市公司的分红为20多万元,对于股价,则“从来不管这个事”。
袁隆平与隆平高科的另一层关系是,其子袁定江目前任隆平高科的副董事长和常务副总裁。彭光剑表示,“这是因为袁隆平本身是公司股东,而且袁定江本人学金融出身,也是公司需要的人才。”
相关链接:
对杂交水稻的不实宣传应该纠正
陈绍光
(湖南省农科院植保所 长沙 410125)
摘要:批评了媒体对杂交水稻的一些报道失实,纠正了关于中国人发明了杂交水稻以及将杂交水稻列为中国第五大发明的错误提法;对杂交水稻近20年来促进我国水稻增产的拉动作用提出了质疑;提出了关于杂交水稻信息发布应先由农业行政部门审核的建议。
关键词:杂交水稻;发明;宣传;增产
一、杂交水稻不是中国人的发明
2007年5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局组织了23家中央新闻单位到长沙对袁隆平从事杂交水稻科研的先进事迹进行了联合、集中采访,并以最快的速度于2007年6月将采访的报道、评论汇编成“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一书出版。该书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科学改变世界》一文中有这么一段描述:“10年里,袁隆平做了十几万次的试验,终于有一天,这事被他想明白了。”10年里做十几万次试验,平均每年要做一万几千次、每天要做30~40次,请问,这是那门子科学试验?更有甚者,该文还提出“杂交结束了水稻7000年来不能增产的历史”,就是说人类自史前种植水稻开始直至上世纪70年代杂交水稻问世,水稻的单位面积产量始终都维持在7000年前的水平。此论至少与我国自上世纪50年代未开始的水稻矮杆化育种大幅度提升水稻单产的事实不符,更与国际上自上世纪60年代掀起的培育半矮杆水稻的绿色革命事实不符。这种缺乏基本常识的新闻出自我国最具权威性的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令人扼腕!
最令人不能接受的是该书中多处虚构、夸大事实,刻意宣称是袁隆平发明了杂交水稻,更称其为继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之后的第五大发明。该书中“为了人类不再饥饿的未来”一文写道:“这篇《水稻的雄性不育性》发表在1966年2月28日中国科学院主办的《科学通报》第17卷第4期上。这是国内外第一篇论述水稻的雄性不育的论文,也是人类第一次发现并用文字表达水稻的这一生殖病态特征,指出了它巨大的利用价值……”事实是,早在上世纪20年代,美国人就发现了水稻雄性不育现象,到50年代,美国、日本、苏联、印度、菲律宾等国家,都先于中国开始了杂交水稻的研究;有关的理论,如希尔斯(Sears,E.R.,1943~1947)的三型学说、爱德华生(Edwardson,J.R.,1956)的二型学说以及“三系法”的技术路线,都是外国人提出来的;1968年,日本的新城长有还实现了杂交水稻的“三系”配套,只是未能在生产上应用。袁隆平是1964年才开始研究杂交水稻,1966年才发表第一篇研究报告。我国虽然起步晚,但地域辽阔种质资源丰富,又有以袁隆平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勤奋的农技工作者全力投入,加之社会主义大协作的优越性,致使我国成为第一个将杂交水稻应用于生产实践的国家,而且杂交水稻的科研水平、实力及成果推广,远远领先于其它国家,包括那些先于我国从事杂交水稻研究的国家。但是,水稻雄性不育现象的发现、植物雄性不育理论的提出、“三系法”技术路线的设计、“三系”首次成功配套,都不是中国人率先完成的,因此,从学术层面上讲,追根溯源,杂交水稻并不是中国人的发明。这正如足球运动,尽管南美、西欧乃至非州诸国足球玩的都比中国好得多,但他们仍然认可发明足球运动的是中国人。可能有人会提出杂交水稻专利曾转让给美国的事未佐证中国人的发明权,其实,真正转让给美国有关企业的并非杂交水稻的发明专利(外国不承认中国杂交水稻发明专利),而是杂交制种过程中的一些技术性的小发明,如喷施赤霉素(即920)促进花期相遇之类的技术。
杂交水稻是一个较复杂的系统工程,人类社会花了数十年的探索才得以完成。有关的理论、概念、方法、技术路线最初也并非是专门针对水稻提出的,而多是从别的作物(如小麦、玉米等)上移植过来的,在水稻上应用的本身就不具备新颖性。因此,无论从学术的层面上讲还是从知识产权的层面上讲,杂交水稻的发明是人类共有的财富,世界上的任何机构与个人都不能宣称拥有杂交水稻的发明权。对于谁发明了杂交水稻这类国际学术界敏感的问题,由于该说话的人不出来说话,不该沉默的人保持了沉默,以致媒体失实的报道与评论误导平民百姓与政府官员莫不认同是袁隆平发明了杂交水稻,莫不赞同将其誉为中国的第五大发明,这是中国学术界的悲哀。将不是中国人发明的杂交水稻誉为与中国古代“四大发明”并列的第五大发明,实在是对列祖列宗的大不敬,我们也实在丢不起这个面子。
二、杂交水稻增产知多少
从平民百姓到政府官员、从农民到农业专家,都接受杂交稻能增产的事实。增产幅度多大?媒体上较为一致的说法是:杂交稻比常规稻增产20%,约每亩增产100公斤;至2006年止,全国累计种植杂交稻56亿多亩(一说为60亿亩),累计增产稻谷5200多亿公斤(一说为6000多亿公斤);两系法杂交水稻比三系法平均每亩增产5%~10%;第二期超级杂交稻推广后,平均亩产600公斤以上,比一般杂交稻增产30%,即每亩增产150公斤……湖南杂交水稻展览馆用图文结合的方式展示的杂交水稻增产幅度为:常规稻的单产为100,则三系法杂交稻为120、两系法杂交稻为129、超级稻为181。
科研单位提出的增产幅度,是根据他们自己的试验结果提出来的,是受时间、空间、试验条件限制的。杂交稻比常规稻增产20%,约每亩增产100公斤,这个结论能管用全国吗?能管用30年吗?能适用于任何杂交稻与常规稻吗?杂交稻比作为其亲本的常规稻,肯定是能增产的,但谁能证明只要是杂交稻就一定能比常规稻增产?常规稻比杂交稻还高产的例子多的是,笔者手中就有2006年2月湖南省水稻品种区试种植结果,常规稻湘早籼43号亩产为520公斤,而同批参加区试的某杂交稻组合亩产为505公斤。我们尊重科研单位根据自己的试验得出的关于杂交水稻(含三系、两系及超级稻)能较大幅度增产的结论,我们反对的是将这种得自试验田的结论不受时间、空间、试验条件的限制而推而广之甚至适用于全国的大田生产,因为由此而得出的结论有可能误导我国产业政策的制订,人们有可能放松对粮食安全的警惕。例如,不久前(2009年6月)就有媒体报道我国今年超级稻的播种面积已达到水稻播种面积的五分之一。果真如此的话,照现在的增产模式按每亩600公斤来计算稻谷产量,则2009年全国水稻的总产量肯定会出现惊人的提升。人们不会怀疑杂交水稻对促进水稻增产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无情的事实是近20年来杂交水稻并没有带动水稻产量的增加。湖南统计年鉴上发布的统计数字是2007年全省水稻总产量为2496.20万吨,略高于1986年的2464.3万吨,低于1990年的2517.26万吨。如果说总产量不能说明问题,那么下表显示的从1997年以来水稻单位面积产量明显下降的趋势,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湖南省1997~2007水稻生产情况简表
年份
项目 97年 98年 99年 00年 01年 02年 03年 04年 05年 06年 07年
面积(千公顷) 4076 3976 3984 3896 3691 3541 3409 4000 4158 4202 4180
总产量(万吨) 2668 2516 2549 2528 2328 2119 2070 2442 2485 2507 2496
单产(公斤/公顷) 6546 6328 6398 6489 6309 5984 6071 6103 5976 5967 5971
湖南省是杂交水稻推广力度最大、热情最高、面积最多的省,尚且出现了近20年来水稻总产量徘徊不前,近10年来水稻单产下降的状况,全国别的省能好到那里去?杂交水稻推广的前10年,即1977年~1986年,湖南省水稻总产量由1634.8万吨上升至2464.3万吨,增产幅度高达51%,这主要得益于我党适时推出的联产承包政策,但也突现了杂交水稻明显的拉动作用。1986年~2007年的21年来,全省水稻总产量只增加了1.3 %,已看不出杂交水稻对水稻总产量的拉动作用。为什么近20年来杂交水稻令人目眩的研究成果一个接一个但对全国水稻增产的拉动作用却不明显?为什么媒体报道的超级稻区试产量与农民实种的产量相去甚远?这涉及到包括政策在内诸多深层次的问题,其中最基本的就是增产的效益问题。如果亩产由300公斤提升到400公斤,农民多投入的代价会低于100公斤稻谷的价值,农民当然会干;若亩产由500公斤提升到600公斤,农民多投入的人力、财力及环境代价会超过100公斤稻谷的价值,农民当然不会干。温饱问题解决后,农民更关注的是效益,而不是产量。
三、杂交水稻重要信息应由农业行政部门授权发布
2008年3月,水稻种子还未浸种催芽,隆平高科上市公司就通过媒体发布,超级稻第三期目标亩产900公斤当年就会达到,隆平高科的股票应声大涨;到秋收季节,位于湘中邵阳地区的百亩连片试验方,果然通过验收达到了亩产900公斤的超级稻第三期目标,所用的杂交组合品种权,又通过公开竞拍,由隆平高科以1100万元的高价拍到。由于育种方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本身就是隆平高科的第二大股东,人们对此颇有微词。在诚信相对缺乏的今天,如科技信息涉及到有关单位、企业的经济利益,则信息的发布可能伴有商业炒作。杂交水稻特别是超级稻,事关国计民生,其重要信息应由农业行政部门把关审核后,再授权媒体发布。现在的做法是在水肥条件好、小气候条件好、栽培水平高的地方,选择便于管理、参观的地块建立超级稻百亩示范片,重肥、密植、精管,严格防病治虫,成熟时组织专家测产验收,再通过媒体宣传。超级稻示范工作涉及到育种方、种子经销方、示范片种植方的经济利益,包括争取政府财政专项经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经费、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经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经费等,因经济利益的驱动而弄虚作假已成为潜规则,不可不严加防范。农业行政部门出面组织把关验收,验收小组的成员应实行避制度并在媒体上公布;验收过程要录像,必要时请公证部门参加;特别要注意示范片种植方的经费来源以及是否与验收结果挂钩;育种方、供种方与示范片种植方有无经济利益的关联。验收时应使用收割机在每类田块中随机取样667m2实收,再折算为标准含水量的稻谷产量作为验收田产量。农业行政部门应组织专家根据农业部制订的超级稻标准,从单产、品质、抗性等方面作全面审核,然后再授权媒体发布。此举虽然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媒体宣传失实的问题,但对不实的宣传报道,会起到抑制作用。
我们尊重权威,但更尊重事实。
作者简介:陈绍光(1943―),男,湖南东安人,农学硕士,植保专业。
谁打劫了杂交水稻
陈绍光
(湖南省农业科学院植保所,长沙410125)
隆平高科自1999年6月30日成立至2002年12月,公司的董事长、总裁等要职均由湖南省农科院党委书记左连生、院长田际榕、副院长彭海华兼任,在这三年半中,他们同时代表省农科院与隆平高科双方签署了一系列的合同、协议、补充协议,他们既是买方、又是卖方;既是甲方、又是乙方,合同条款当然会向着左、田、彭的去向一方即隆平高科倾斜。其时院长田际榕58岁,隆平高科的组建、上市,是典型的“59岁现象”。左、田等在组建隆平高科时,将我院5家效益最好的经济实体作为优质资产从原单位剥离,人、财、物、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现有的市场份额,成建制地划入隆平高科,无形资产则拱手相送。包括经权威机构评估价值1.45亿元的“湘研”商标在内的13个商标连同一批种子、农药的特许经营权全部“无偿”带入隆平高科,还自断财路、生路地放弃了“同业竞争”。隆平高科招股说明书上向股民公告的关于同业竞争的原文为:“根据省农科院、杂优中心及湖南东方农业产业有限公司于1999年10月14日向本公司分别出具的《承诺函》承诺,农科院、杂优中心及其所属科研机构以及受其科研机构控制的子公司、分公司、合资或联营公司在目前乃至将来不从事在商业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主导产品形成实际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而同文发布的发行人(即隆平高科)的主营业务、主导产品早已囊括了整个农科院及杂交水稻中心的全部业务与科技产品。换言之,由左、田利益小集团泡制的这个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意味着省农科院、杂交稻中心永远失去了科技开发的自主权,再优秀的科技成果,只能交由隆平高科去“有偿开发”。国家的确有要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应该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的规定。但限制同业竞争必须把握一个度,以杂交水稻中心为例,他将“香两优68”的制种专有技术折1448.73万元投入股份公司后,他应该放弃对“香两优68”的商业性开发,但怎么能放弃整个杂交水稻技术与品种的开发?省农科院放弃投入隆平高科的5家优质资产已折价入股的技术、品种的开发,是应该的,但怎么能放弃“种子、苗木、农化产品(化肥、农药)”的竞争?就这样,国家投巨资(每年事业费约5000万元),经过几代人几十年艰辛创业缔造的湖南省农科院连同举世闻名的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就只能成为一家上市公司的科研基地、人才培训基地及后勤保障基地。省财政厅产权处接到笔者关于隆平高科组建上市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投诉后,派产权处戴起佑处长等向笔者了解情况、探讨对策,但已回天乏力。除非有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将左、田等同时代表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及承诺判为无效,否则,省农科院、杂交稻中心都必须面临两难之境:如果执行承诺,则无异自断财路、自断生路,因为每年从事股份公司分得的红利只及我院投入股份公司的5家优质资产每年创收的十分之一;如果不执行承诺,恢复对种子、苗木、农化产品的开发,则属欺骗股民,有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
隆平高科组建、上市之初,博得省农科院广大职工的连连喝彩,因为除了院领导的口头承诺外,招股说明书上也明确地写明,募集的资金是用来实施11个工程项目。这11个工程项目,几乎囊括了我院各所的全部业务与可供开发的成果(连笔者刚通过鉴定的一项成果也被收进去了),这11个经省计委审批立项的项目总投资56308万元,占募集资金69679万元的81%,11个项目年利润总额可达18853万元,前景诱人,如真的实施,我院的科研经费、成果转化、人员分流乃至职工子女就业都不再是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再粗心的人也发现,11个工程项目不过是用来忽悠政府、蒙骗股民而已。公司高层(也就是院领导)感兴趣的是房地产开发及炒别家上市公司的股,而且还不遗余力地根据“同业竞争”的约定限制或取缔我院各所的开发。直至2003年元月,左、田、彭等在农科院的职务才被免去。新领导班子谋求脱身,于2005年7月将自己作为控股股东拥有的全部股票转让给民营企业长沙新大新集团,与隆平高科正式切割。其实,此举也不过是掩耳盗铃,农科院甩掉的是隆平高科股东的身份,而作为隆平高科发起人的身份,是永远也甩不掉的。一旦蒙骗股民的事“东窗事发”,仍然难免民事责任的追究。
农科院套利而去后,留下分别占公司股份(已扩股)7.94%与1.59%的杂交水稻中心与袁隆平,难以脱身。凡是能赚钱的都被左、田等划给了隆平高科,连杂交水稻国际培训班也交给了隆平高科去办。2008年9月23日,隆平高科以“买主”身份大肆炒作,用1180万元的高价买来杂交稻品种“两优1128”,其竞拍身份遭到质疑;2009年9月12日,隆平高科又以“卖主”身份,将其15个杂交稻品种(其中2个通过国家级审定、13个通过省级审定)公开拍卖……杂交水稻研究的公益性日趋淡化,农民们低价位获得杂交种子的时代也结束了。近10年来,关于杂交水稻的科研进展、成果转化、超级稻验收、乃至袁隆平的学术活动,几乎都是由隆平高科在发布信息。什么时候,举世闻名的湖南杂交水稻中心才能收回其科技成果转化、开发、推广的自主权?什么时候杂交水稻研究才能摆脱商业利益的纠缠而恢复其公益性?什么时候杂交水稻的信息才能摆脱商业炒作而变得真实可信……谁打劫了杂交水稻?
谁打劫了“袁隆平”品牌
陈绍光
(湖南省农业科学院植保所,长沙410125)
1998年6月24日,湖南四达资产评估事务所通过210天的工作,在对11万组数据进行严格审查论证后宣布“袁隆平”品牌价值1008.9亿元。消息传来后我院职工感到既惊奇又新鲜,说高说低说啥的都有,但有个问题大家都说不清:袁隆平一不办实业二不做生意三不与任何经济活动沾边,评估他的身价干什么?全国那么多的院士,为什么单挑袁隆平评估?不久,大家终于明白了,原来是院党委书记左连生、院长田际榕、副院长彭海华等利益小集团,要利用“袁隆平”这块招牌来办股份公司、赚大钱,同时退休后(其时院长58岁)有个好去处。
1999年6月30日,“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公司的广告是“品牌千亿,光耀环宇”,总股本为5000万股,每股净资产1.74元;公司的股权结构为:湖南省农科院,55%;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省农科院下辖的研究中心,袁隆平任主任),25%;湖南东方农业产业公司,10%;自然人袁隆平,5%;中科院长沙农业现代化所,3%;郴州市种子公司,2%。公司成立后压倒一切的任务是争取上市。1999年11月21日,原湖南省委书记、省长熊清泉亲自带领袁隆平、左连生上北京通过王震夫人的老乡关系拜会时任副总理的温家宝,谋求尽快上市。2000年5月29日,即公司成立后11个月就获准上市(这在当时是绝无仅有的),发行了股票5500万股(其中对所谓的“战略投资者”配售16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12.98元,发行市盈率为29.5倍,募得资金69679万元。根据1991.11.16国务院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6条的规定,国有资产的评估范围应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但在组建隆平高科时,只对省农科院、杂交水稻中心用于出资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进行了评估和折算成股份,但对身价1000亿的“袁隆平”品牌,由院领导做工作,回避了“无形资产”的概念,以支付袁隆平个人580万元(其中380万元折股250万股归袁隆平)姓名使用费的方式,巧妙地占有了价值1000亿的国之瑰宝“袁隆平”品牌。袁隆平作为一个学者,可能并不清楚自然人“袁隆平”与品牌“袁隆平”的巨大差异。不知情者可能误以为袁为了个人私利而出卖了“袁隆平”品牌,这不公平,也与事实不符。据笔者所知,袁是一位学者,对办公司做生意并不知情,袁本人最初是不愿自己的名字用来命名公司的,有个绝好的证明:袁本人任主任的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成立种子公司搞开发赚钱,公司的名称为“湖南农平杂交水稻种子公司”,取的是“隆平”的谐音“农平”,许多人以为是写错了字,其实正好是袁本人不愿用自己名字来命名公司的证明。根据1999年1月3日与1999年9月27日股份公司与袁隆平签订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袁的姓名仅限于用于股份公司的名称和公司股票上市流通时的股票简称,并未约定可作为商标,但隆平高科上市后,又陆续成立了7家用“隆平”命名的分公司;通过靠品牌输出的低成本扩张,组建了24家子公司,其中19家冠有“隆平”字样;“隆平高科”四字只能用于公司上市时股票的简称,但现在却被作为商标使用,成为“中国驰名商标”,这一切是否超出了协议范围,就只有袁先生本人有发言权了。
股份公司成立、上市后,左、田小集团的一切营运、炒作都是在“袁隆平”品牌光环下进行,他们千方百计地把自己的作为、利益与袁隆平捆绑在一起,造成一切作为是为了袁隆平事业的假象。农科院院长兼隆平高科董事长田际榕2000年5月29日在隆平高科发行股票时发表谈话称:“袁隆平院士是隆平高科的董事、名誉董事长,因此,隆平高科的一切重大决策袁院士都要亲自参加”。“珍爱公司,就是珍爱袁院士的品牌;敬业公司,就是敬重袁院士的事业;为公司建功立业,就是为袁隆平事业建功立业”(见2003年3月25日隆平高科报),他们还将袁的儿子网入圈内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连袁的司机也被他们在报上发布消息享受部门经理级待遇……表面上看,左、田小集团打劫“袁隆平”品牌的目的,是为了利用“名人效应”来吸引投资与拓展业务,其实不然,主要是为了保护他们为了小集团利益而搞的“黑箱操作”不被揭露。此议已离题过远,暂不涉及,容笔者另文披露。
“袁隆平”品牌缩水为580万,不到原身价的万分之一!多数隆平高科的股民是冲着“袁隆平”品牌来的,股票跌时就骂声一片,连指名道姓的辱骂也屡见不鲜,普通老百姓都不堪承受的无端指责都落到袁隆平的头上。这种后果难道事先预料不到吗?现将笔者10年前为狙击左、田集团用“袁隆平”命名上市公司给中国证监会建议中关于“袁隆平”品牌利用问题的全文照抄于下,权作本文结尾:
袁隆平是广大农民及农业科技工作者心中的偶像,他代表着中国人民向饥饿挑战的事业,代表着一种不屈不挠、艰苦奋斗的民族精神。宁可损失一些眼前利益,也要确保“袁隆平”这个不朽的名称,在天上、地上永放光芒。
利用“袁隆平”品牌的途径有四条:发起、冠名、商标、袁隆平本人参与。我建议,将股份公司的名称更名为“湖南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袁隆平自己作为发起人,兼任董事长或名誉董事长,但不宜用“袁隆平”三个字冠名或作为商标,这更能体现对袁隆平本人的尊重及对“袁隆平”品牌的保护。在他不愿意时,他可以辞去董事长的职务,也可以转让出去他名下的股份,而一旦冠名或成为商标,就连袁隆平本人也失去对“袁隆平”三个字的控制。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袁隆平”这一国之瑰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受到损害,因为世界上只有不朽的人、不朽的事业,没有不朽的公司或不朽的商标。
隆平高科十年黑幕揭秘
陈绍光
(湖南省农科院植保所,长沙410125)
摘要:隆平高科成立以来的十年,也是一批涉腐高干以“袁隆平”招牌为保护伞成功地抗击广大干部、群众署真实姓名联名举报的十年。隆平高科的组建与上市,是典型的59岁现象,也是欺骗股民、上市圈钱及损害国家利益的典型。隆平高科涉腐案的要害是通过黑幕操作为利益小集团谋取巨额的“创业利润”。
关键词:隆平高科、黑幕、保护伞、东方农业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简称为隆平高科,编码0998,然而,被蒙骗的股民们并没有也不可能“久久发”。隆平高科成立以来的十年,也是一批以涉腐高干为核心的利益小集团用“袁隆平”招牌作为保护伞成功地抗击广大干部、群众署真实姓名举报的十年。然而,隆平高科涉腐大案因其典型性与黑幕操作,注定要在共和国的证券史、反腐倡廉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页
一、隆平高科案的典型性
1、典型的59岁现象。自1999年6月30日隆平高科成立至2002年12月的三年半中,湖南省农科院书记左连生、院长田际榕、副院长彭海华同时兼职隆平高科的董事长、总裁等要职。在此期间,由他们同时代表省农科院与隆平高科双方签署了一系列的合同、协议、补充协议。由于签约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均为田际榕,事实上也是自己跟自己签合同,条款内容明显地向着他们去向的一方即隆平高科倾斜,以损害国家利益的代价,营造一个他们退休后可以栖身并赚大钱的地方。其时田际榕正好59岁,堪称国内最典型的59岁现象,即执政党官员临退休前利用手中权力换取退休后好处的现象。
2、蒙骗股民的典型。
隆平高科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的用途是用于招股说明书上列出的11个经过省计委审批立项的工程项目,这11个项目全部是农业科技开发项目,总投资 56308万元,占募集资金69679万元的81%,全部达产后年利润18853万元。其实这不过是忽悠政府、欺骗股民而已,钱圈到手后,主要是用于房地产开发与炒股,未见一个项目是按照招股说明书上列出的内容及投资予以实施。上市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不在少数,但如此全面变更的,只能定性为欺骗股民。
3、上市圈钱的典型。
隆平高科组建时净资产及现金7583.11万元,按1:0.65936折股比例折成总股本5000万股。然而,真正出钱的是2个小股东,即中科院长沙农业现代化所,出现金227.49万元,折150万股,占总股本的3%;郴州市种子公司,出现金151.66万元,折100万股,占总股本的2%。也就是公司总股本中只有5%是以现金出资,其中省农科院以5家经济实体成建制划归隆平高科作为出资的资产主要是应收款、债权债务、过期的种子、报废的农药以及应核销而未核销的物资,烂帐。
成立一个只有5%的股本是现金的公司,如果不是为了上市圈钱,能存活下去吗?隆平高科成立的目的,绝非是为了发展高科技农业,而是上市圈钱谋取创业利润。
4、国有无形资产流失的典型。
价值1000亿的“袁隆平”品牌被隆平高科以580万元收购;包括价值1.45亿元的“湘研”商标在内的13个商标连同一批种子、农药的特许经营权全部拱手相送给隆平高科;更令人顿足捶胸的是左、田小集团为了隆平高科能独占科技成果的开发权,竟然在招股说明书上以公开承诺的方式放弃省农科院与杂交水稻中心科技开发自主权,一切成果只能交隆平高科去“有偿开发”,致使国家投巨资(每年仅事业费超过5000万元)、几代人奋斗打造的湖南省农科院连同举世闻名的湖南杂交水稻中心,只能成为一家上市公司的科研基地、人才培训及贮备基地以及后勤保障基地。
二、黑幕揭秘
上述四大典型,还算是公开进行的,真正黑幕掩盖下的勾当,有二:
1、成立隆平高科时,冲着“袁隆平”这块金字招牌,多少人想挤进发起人行列都未能如愿,而左、田辈却为何挑中了一个尚欠自己400万元无力偿还的私营企业湖南东方农业产业公司作为发起人,占股10%?
1996年,全国各地相继成立农业发展银行,有一批信贷资金到位。消息灵通、有背景的人岂能放过这个机会?原湖南省委书记、省长熊清泉亲自牵线搭架,将他的亲信、私营业主于雄介绍给左、田共同办公司。先由省农科院科管处一位副处长撰写了以农科院科技成果为依托的农业科技开发立项报告,再向省农发行申请贷款起家。1996年11月东方农业公司成立时注册资金200万元,核心成员除于雄外,全是熊清泉、院长田际榕、书记左连生的子女与亲友,为了跟农科院扯上关系,让省农科院占干股10%。1997年11月,东方农业公司成功地通过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将注册资金放大10倍变更为2000万元,为日后介入股份公司作好准备。这个由权贵人物子女亲友组建的公司,先后2次在没有抵押、没有担保的情况下向省农科院借款400万元。他们在海南岛东方市租用了一块168536平方米的荒坡地(约合253亩)搞农业综合开发,由于当地气候恶劣、干旱多风,种植业、养殖业都不适合,干什么亏什么。东方农业将租来的那块荒坡地的使用权经评估放大后折股本775.27万元(相当于每年花650元租用一亩荒坡地),折500万股,占总股本10%,市值最高时,达2.5亿多元。就这样,一批权贵人物的子女亲友,凭借权贵人物手中的权力与影响力,白手起家,成为千万富翁、亿万富翁。尽管我院广大职工对东方农业公司的黑幕最为气愤,指责声不绝、举报信不断,但此辈有恃无恐,公司上市后,于雄夫妻奔驰车的车牌号码分别为湘A88888与湘A66666,似乎在向世人宣示:其奈我何!
2、隆平高科组建后11个月即2000年5月29日获准发行股票上市,。其时原始股是只赚不赔的稀缺资源,股民们只有按要求将资金存入指定银行帐号才有可能中签购买报为有限的原始股。而被发行公司挑选为战略投资者的却可以配售原始股,这就意味着,选谁作为战略投资伙伴,就相当于向谁派发“创业利润”。中国证监会对战略投资者资格的最基本界定是与发行公司有紧密业务联系。隆平高科发行股票额度为5500万股,其中向证券投资基金配售1100万股,向战略投资者配售1600万股。5月26日,配售就已完成,但5月29日发布的招股说明书及上网发行公告中,并未公布战略投资者的名单。事后,人们才惊奇的发现,左、田小集团竟然挑选了9家与农业风马牛不相及的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每家按发行价 12.98元/股配售177.5万股,这9家公司为:
富邦资产管理公司
新兴创业投资管理公司
北京美华恒润科贸有限公司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公司
西安保德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洋浦金宏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富士豪投资有限公司
湖南汇林投资有限公司
湖南省驰宇实业有限公司
这9家公司中,没有一家曾与我院任何研究所有过任何业务往来;全是左、田小集团中核心人物的关系户,有的是专为套售原始股而新成立的(只需向有关地市工商部门查询公司成立时间即可判定)。这9家战略投资者在股票高价位时尽皆套利而去,无一滞留,初步推算每家净赚5000-6000万元。无利不起早的左、田辈怎么可能甘冒违规指控而“无偿”选来这9个战略投资者?按当时回扣的“行情”20% 计,左、田辈收到的回扣黑钱就上亿元。这上亿元的钱怎么收起来?藏在什么地方?省农科院有一家空壳公司叫“湖南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公司”,自1993年后,名存实亡,无人员、无场地、无业务,只留下一个空壳由彭海华、李桂林等掌控以供不时之需。2003年,左、田、彭等不再在省农科院兼职后,竟然将属于省农科院所有、今后自己再也不便掌控的该公司注销掉,引发了人们强烈的质疑:湖南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公司在注销前是否被用来收黑钱、洗黑钱?如非销毁证据,左、田辈为何要注销一个属于别人的空壳公司?
三、“袁隆平”品牌成了保护伞
左、田辈并非智商低下的泛泛之辈,他们时时、事事打出“袁隆平”的招牌,千方百计地将自己的所作所为与袁隆平本人或袁隆平事业捆在一起。他们公开宣称:“隆平高科的一切重大决策袁院士都要亲自参加”。“珍爱公司,就是珍爱袁院士的品牌;敬业公司,就是敬爱袁院士的事业;为公司建功立业,就是为袁隆平事业建功立业”。他们还将袁的儿子网入圈内任副董事长、副总裁,连袁的司机他们也聘为袁的秘书享受部门经理级待遇……从表面看,左、田辈不过是利用“名人效应”来吸引投资与拓展业务,其实不然,他们是用“袁隆平”品牌作为保护伞,不仅成功地保住了他们的既得利益,还通过“有偿新闻”将自己打造为“时代的英雄,历史的功臣”。(见《湖南日报》2004年9月17日的“报道”)。十年来,我院广大干部、群众的举报,也从未间断。2004年元月22日(春节),我院离退休干部30人,署真实姓名、政治面貌、职务、职称,联名向中央纪委、国务院信访办、中国证监会、湖南省委、省纪委、省检察院等10多家单位,发送了《关于湖南省农科院原主要领导干部渎职、腐败举报信》。联名举报的30人中,按政治面貌分,有中共党员25人;按职务分,有正厅级1人、副厅级3人、正处级14人、副处级2人;按职称分,有高级职称者7人。举报内容的可信度应该毋容置疑,但仍然如石沉大海、无人受理。2001年2月,中国证监会驻长沙办的周建军、省人大财经委的彭晓春、省政府地方金融证券办何华梁到郴州(其时,笔者在郴州任一家、企业顾问)找到笔者,声称是受省委书记杨正午和副省长周伯华的委托,对笔者的举报行为表示肯定,但明确地向笔者转达了涉及隆平高科的事不宜深究,以免影响“袁隆平”这块牌子。2007年6月13日,我院5名干部向新的省委领导张春贤书记、周强省长写举报信,举报左、田等利益小集团在隆平高科组建及上市的过程中的涉腐行为;2007年11月13日,省委常委蒋建国来我院约见举报人员,在肯定举报行动的同时,明确表达了“袁隆平”品牌不能受到影响的意见。十年来,我们一直不能理解的是,所有的举报都是针对原农科院领导左、田、彭小集团的,与袁隆平本人毫不相干,更不涉及袁隆平的声誉,为什么硬往袁隆平声誉上拉?左、田辈当然是希望用“袁隆平”品牌的光环掩盖他们的所作所为,而中共湖南省委难道也需要用“袁隆平”品牌的光环掩盖些什么?隆平高科案如追查下去,难免扯出原湖南省主要领导,扯出萝卜带出泥,可能由隆平高科的上市还会带出别的上市公司(如电广传媒),湖南省的领导层是否怕打破湖南省省、部级领导干部涉腐为零的纪录?
二00九年十一月五日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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