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很多人对闫妮的形容就是:很认真拍戏的女演员。因为她跟时尚真的不沾边儿啊,并且上面不是说了么,闫妮自己对这方面都不care。
后来身边人劝闫妮去买点儿杂志看看,提高一下对时尚的审美,学着打扮打扮自己。人家给她推荐《VOGUE》,她愣是记成了《LOGO》。。。还是一个路人提醒她,那本杂志不叫这个名儿。
你看,买本儿杂志都记不住名儿,可见是真的不关心时尚。不过那个路人还是起了一定的作用,闫妮说一个路人都知道这本杂志,我却不知道,我一定得好好看!(请问这叫什么激将法。。。)
好在闫妮还是开窍了的,红毯上也没有那些“惊艳”的造型了。可算是找到了自己的定位!
和胡歌一起在红毯上,违和感也不是太重(会打扮是多么重要啊朋友们 !)
所以人到四十能找寻一个新天地也是很重要的!时尚绝缘体闫妮也能时髦起来了,真是不敢想。。。
但是时髦归时髦,闫妮还是一个糊糊涂涂的性格。
记得之前有个采访,人家问闫妮知道家楼下有个饭馆吗?闫妮说不知道。大家都惊了,明明就在家楼下,住这么长时间竟然不知道有这么个饭馆!
其实也不必惊讶,有时候闫妮昨天中午吃的什么同样记不起来,得往后倒一顿,昨天晚上那顿才能想起来。
忘性不是一般的大,都说闫妮一天不知道要花多少时间在找东西上。
她好友姜超(李大嘴)说,闫妮有一次找不到房间钥匙,就把箱子和包全摊在停车场上,疯了一样开始找钥匙,找不到就打着电话扬长而去,箱子和包也不管了。他担心东西被别人拿走,就一直帮闫妮看着
这可能就是闫妮口中的随意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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