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川绿野《非诚勿扰》牵手成功(资料图)
于川绿野《非诚勿扰》牵手成功(资料图)
于川绿野上《非诚勿扰》(资料图)
12月23日报道 认为爱奇艺在视频中公然指名道姓称其为出卖肉体获得名利的“绿茶婊”,《非诚勿扰》女嘉宾、90后网络嫩模于川绿野将爱奇艺告上法庭索赔。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获悉,海淀法院认为“绿茶婊”为人格贬损性较强的词汇,爱奇艺视频中称于川绿野为“绿茶婊”并以其为例解说,是对原告的侮辱。被告上传视频造成原告社会评价降低,主观上具有过错,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判令爱奇艺删除涉案视频,赔偿于川绿野8.24万元,爱奇艺不服上诉,一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嫩模起诉
被爱奇艺视频贬“绿茶婊” 索赔50万
90后网络嫩模于川绿野起诉称,2013年8月29日,爱奇艺公司视频网站发布《曝非诚于川绿野是绿茶婊私密照外泄》视频。在视频中,爱奇艺指名道姓对其进行人格诽谤,称其是“绿茶婊”。
于川绿野表示,“绿茶婊”是网友对出卖肉体获得名利的嫩模的一种戏称,百度将该词解释为装纯情的婊子。爱奇艺公司作为知名的视频网站,明知“绿茶婊”一词是有贬低、侮辱人格意思的网络热词,还在视频中频繁称其为“绿茶婊”,并制定“鉴婊法”,还以她为参照物对“绿茶婊”进行解说,对其进行人格侮辱和诽谤。
于川绿野称,视频上传后,点击播放300余万次,在社会上产生很大的影响,使她的社会正面影响力和评价极度降低,严重侵害了她的名誉权。“爱奇艺作为国内有很大影响力的网站,为增加点击率凭空捏造事实侵权,起诉请求法院判令爱奇艺停止侵害,删除涉案视频,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向其赔礼道歉,并支付其精神损害抚慰金50万元。
爱奇艺辩称
视频已删 视频内容是网友客观评价
庭审时,爱奇艺公司委派两名代理律师到庭应诉。爱奇艺辩称,该公司收到起诉书后,已将涉案视频删除。视频系于川绿野公开的照片、网友言论及电视画面整理剪辑而成,视频中“曝”是指网友曝料的意思。
爱奇艺表示,于川绿野作为公众人物,公司引用评论及公开资料制作视频反映的是网友对其评论的客观事实。爱奇艺并未对于川绿野进行任何评价或判断,“对‘绿茶婊’一词没有权威、统一的解释,该公司引用这个词语是引自网友评论,没有损害原告名誉及降低她的社会评论的意思。该视频并未给于川绿野造成实际损害后果。”
被告称于川绿野诉请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于川绿野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
涉案视频3分钟 有爱奇艺出口字样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9月2日,爱奇艺公司制作了标题为“曝非诚于川绿野是绿茶婊私密照外泄”的视频,上传至“爱奇艺”网站。
该视频中称于川绿野为“假扮女神的绿茶婊”,并以其为例解说如何鉴别“绿茶婊”,同时配有大量于川绿野的视频及图片资料,视频最后有“爱奇艺出品”字样,视频时长约3分钟。此后,该视频被其他多个网站转载。
2013年9月10日,于川绿野对该视频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花费了公证费2040元。
案件审理中,爱奇艺公司称接到起诉书后已将视频删除,于川绿野认可爱奇艺视频删除。
爱奇艺侵权 爱奇艺赔嫩模8万元
法院认为,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绿茶婊”为人格贬损性较强的词汇,爱奇艺公司制作的视频中称于川绿野为“绿茶婊”并以其为例解说,是对于川绿野的侮辱;被告将含有上述不当言论的视频传至互联网让网友点击观看,势必造成于川绿野社会评价的降低。爱奇艺在主观上具有过错,该视频还被其他多个网站转载,不当影响范围进一步扩大。
海淀法院认定爱奇艺侵犯了于川绿野的名誉权,判令爱奇艺删除涉案视频,在爱奇艺网站及一家全国发行的报刊对原告于川绿野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支出8.24万元。
一审判决后,爱奇艺不服上诉。一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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