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卖出票房分成后依然可以获取票房收益
不过,虽然上映前就可以获得纯利1.5亿元,但是既然出卖了票房分成,那么之后《港囧》的票房再高也跟徐峥没有关系了吧!这么看来徐峥起初对于电影票房的预期并不是很高,所以才想到了出卖票房分成以达到保底的目的?
按照行业惯例,对于投资方而言,一部电影的票房,先要扣除8%的税费,余下的钱中,57%份额归属院线,再扣除3%~7%左右给发行方,那么投资方的票房净收入实际上只是我们所看到总票房的35%左右。
依据这个计算方法,只要《港囧》的票房到达9亿元,投资方就可以拿到3.15亿元的收入,那么徐峥之前所拥有的47.5%的票房净收入就可以达到1.5亿元。而之前的《泰囧》票房就已经超过了12亿,为什么徐峥对于《港囧》的信心还不到10亿?
其实上面的这个逻辑是不对的。作为市场期待度超高的《港囧》,能这么便宜买下其票房分成的21控股跟徐峥的关系可非同一般。
徐峥和宁浩均是21控股的第二大股东,分别持股19%。而第一大股东正是阿里影业前主席董平,持股24%。因此,21控股也是徐峥的公司,1.5亿元卖掉的票房分成只不过是左手转右手而已。凭借徐峥在21控股中的股份占比,《港囧》的票房走势依然决定着徐峥的收入,要不然他能对《港囧》盗版的现象如此深恶痛绝嘛!
根据前面的算法,21控股从《港囧》达到9亿元票房之后就可以填补其1.5亿元的购买成本,在此基础上《港囧》大约每增加1亿元,公司就可以赚到约1亿元*35%*47.5%=1670万元。而对于徐峥而言,以其在21控股占有的 19%股份,《港囧》在票房9亿元之后,他也就可以在账面上拿到浮动收益,每增加1亿元,大约可以赚得1670万元*19%=320万元。按照目前 12.5亿的票房来计算,徐峥通过持股比例已经赚到1000万,如果票房达到20亿,将赚到3520万。
4. 借力电影助推上市公司股票
按照前面的算法,徐峥拿到的票房分成毕竟还是打了折扣的,其实猪哥哥真正想玩的,还是投资上市公司。
今年5月13日,香港上市公司21控股发布公告称,将向9名认购方发行约17亿股(平均每股0.4港元),认购价总额约6.8亿港元。其中,导演宁浩和导演(演员)徐峥将分别以1.75亿港元认购21控股扩大股本后的各19%股份,并列第二大股东,同时出任非执行董事。
但是由于《港囧》在2014年底就已经开拍,主投方为真乐道与光线传媒(兼发行),分别占比47.5%,而21控股已经无缘投资。那么,能让《港囧》对21 控股产生作用的方法就是前文提到的出卖票房分成了。而票房对股价的影响也是有直接先例的:比如,2012年底《泰囧》上映前后光线股价就曾一度飙升逾 75%;2010年《西游·降魔篇》在上映前就促使周星驰 借壳的比高集团股价暴涨近50%。
因而,《港囧》作为21控股转型的第一炮如果大卖,21控股股价极有可能顺势上涨,徐峥作为第二大股东将收获的钱岂是票房分成能够相提并论的。
而事实也的确如此。以目前21控股3.7港元的股价计算,如果徐峥是以0.4港元配股成功,至今已坐收925%的涨幅,拥有其中18亿港元市值。
暂且这么算来,同样是12.4-12.5亿的票房,凭借《港囧》,徐峥身价已经暴增近20亿!(1.5亿元+0.1亿元+18亿港元)。而比起《泰囧》的 4000万收入,徐峥在两部电影之间的进步可谓是高达50倍。因此,《港囧》也被业界人士称为资本界和影视界相互借力的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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